康熙年間的文字獄
康熙年間,仍有明朝后裔四處興風作浪,手執“反清復明”的大旗招兵買馬,所以康熙帝對這一類問題十分敏感,以致當時的一些章表詩文,一切能夠得上影射、暗示,甚至牽強附會的字句,都會給作者帶來殺身滅族之罪。
按清律,凡謀反者和共謀主犯凌遲處死,三代內父、子、兄弟及同居之叔伯兄弟及子中十六歲以上男子全部斬首,不滿16歲的男童閹割后罰為奴,母、妻、妾、姐、妹,不論長幼全部罰為奴。外戚師生朋友也逃不了干系,就是死了也要挖出來戮尸。這便是著名的康熙年間制造的文字獄。文字獄的犯人包括家屬、出版者、參訂者、抄寫人、裝訂人乃至買書人和當地官員。每起文字獄案件被奴、流、刑、殺的少則幾十人,多則幾百人,告發者往往升官發財,于是告訐成風,人人自危,因此一般文人不敢研究和反映現實問題。
上一篇:康熙帝有多少妻妾-清朝-滿族歷史
下一篇:康熙是個全能人才-清朝-滿族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