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1610—1695年),明末清初浙江余姚人,字太沖,號南雷,晚年自稱梨洲老人。少年時候跟父黃遵素在北京讀書。其父為東林黨名士,被魏忠賢陷害,他受遺命問學于劉宗周。曾參加復社,反宦官專橫,19歲入都訟冤,以鐵錐刺傷陷害其父的仇人。清兵南下,他召募義兵成立 “世忠營”,進行武裝抵抗,被魯王授予左副都御史。明亡,隱居著述,屢拒清廷征召。
他學問極博,對天文、算術、樂律、經史百家、釋、道之書,無不研究。所著甚豐,代表作有 《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未完之作,由全祖望續成)、《明夷待訪錄》、《南雷文集》 等。
在哲學上,他反對宋儒“理在氣先”之說。他認為天地間只有一個氣,人和物都是由氣產生的。但他又受王陽明 “心學” 的影響,說“盈天地皆心也”,人不必去向外界追求客觀事物的真理,只求自己的心就可以了。在政治思想上,他認為天下是主,國君是客,“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反對無條件的忠君,做官應該是“為天下,非為君也; 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他認為封建社會的法是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他指出 “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他還駁斥輕視工商的傳統思想,指出農和工商“皆本也”,表現了市民要求發展工商業的思想。
史學上貢獻尤大。他是清初經世致用學者浙東學派的代表人物。他反清朝的民族統治,致力于明史之研究和當代文獻之整理,清修 《明史》 他雖不就聘,但曾派其學生萬斯同以布衣參加史局,派兒子百家攜明代史料到史館參加修史。他的 《明儒學案》 開創頗多,影響后世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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