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的民族關系
新中國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民族是團結的;30余年來,民族關系面臨一些新情況,也出現了較多新問題。與國家的發展同步,這些問題正逐步得到解決,并在更高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上走向各民族的更密切交往與融合。
為什么我們說民族政策是成功的?理由如下:第一,新中國成立前民族之間曾存在的一些歷史積怨得到了解決;第二,邊疆民族地區是穩定團結的;第三,中國各個少數民族都得到了比較快的發展,各邊疆與內地之間,各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差距明顯縮小了。
例如,新中國成立前,全國民族地區的工業產值僅5.4億元,到1978年已達212.1億元,平均每年以13.6%的速度遞增,大大高于全國平均增長速度。1978年民族地區社會商品零售總額比1949年增長了15.3倍,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少數民族的人口也由1953年占全國總人口的6%增長到超過8%。
新中國建立初期,在民族地區實行民主改革,社會主義改造,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使得各民族人民真正當家做了主人。在民族關系上,既反對大漢族主義,也反對地方狹隘民族主義。這些政策措施的實行,特別是城鎮的社會主義工商業改造、手工業改造、農牧區的土地改革、畜牧業改造和宗教制度改革,使得民族、地方和宗教意識都淡化了,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更加團結。
正如鄧小平同志在1986年所說:中國各民族之間是團結的,中國沒有大的民族糾紛,沒有大的民族問題。
30余年來,國內國際大形勢變了,在其影響下,出現了一些新的民族宗教問題。從國內看,20世紀80年代以后,人口的大規模流動,使得各地各民族之間的交往迅速增加了。在20世紀80年代初,流動人口僅300余萬,而目前已超過2.4億(流動人口較80年代初增加了30多倍),其中少數民族的流動人口超過了3000萬。交往多了,各種矛盾甚至沖突就會增加。
“文革”結束后,全社會的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在社會交往中,特別是在邊疆民族地區,民族意識增強了。在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很多集體、國有制企業轉向私有制,這一劇烈社會轉型使一些人缺乏安全感,遂走向宗教去尋求心理安慰,宗教的社會影響因此擴大了。
從國際上看,20世紀90年代初,蘇聯解體后,出現了世界性的民族主義和宗教復興浪潮,各種民族主義和宗教勢力成為世界政治舞臺上的主角。這變化推動中國國內,特別是一些民族地區,民族宗教意識明顯增強。
例如:1986年,西藏有寺廟234座,僧尼6466人,到了1990年,寺廟達1000余座,僧尼46380人,寺廟和僧尼規模都擴大了6倍。再以新疆為例,1984年,新疆有清真寺9000多座,到了1997年,就已發展到25000多座。
除了以上這些國內外的大背景之外,對民族地區影響巨大的一個背景是政府職能的變化。
新時期以后,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中,中國各級政府從“全能型政府”向“責任有限型政府”轉變。社會的資源和權力已經更多地脫離了政府的控制。
據統計,2012年底,全國的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中,非公有制經濟、私有經濟占56%,外資經濟占21%,國有經濟只占23%。少數民族地區的情況也是如此。以新疆為例:1978年國有工業總產值占89.12%,到了2009年僅占11.5%。1985年,國有企業的從業人數占74.31%,而到2008年則僅占26.62%。
這種情況導致政府在計劃經濟時代制定的多項民族優惠政策,在一些地方或在一些方面出現了不能有效貫徹執行的情況(如少數民族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少數民族職工失業和再就業問題等)。
在經濟體制深度變革、利益格局深度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社會環境的過快改變使得舊有的制度、舊有的平衡被打破后,新的平衡新的制度未能及時建立起來的情況下,改革進入矛盾凸顯期。在這種情況下,境內外敵對勢力在新疆和西藏,以民族和宗教為旗號的分裂主義活動加劇了。
社會轉型對于邊疆民族地區的另一個重要影響是與東部地區發展差距的拉大,特別是部分少數民族地區不同民族之間的收入差距也有拉大的情況。
例如,1986年—1990年,民族8省區的GDP年均增速為7.4%,比全國增速低0.3個百分點,比東部沿海地區低19個百分點。1991年—1992年,8省區增速提高到9.9%,仍比全國低0.6個百分點,比東部沿海地區低5.1個百分點。1980年8省區人均GDP相當于東部沿海地區的59%,到1992年則下降到50.8%。1980年8省區農村人均收入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81.5%,相當于東部地區的75.4%,到了1994年,雖然絕對收入水平有明顯提高,但相對全國平均水平和東部地區卻分別下降了7.6和17.2個百分點。1994年,全國貧困縣共有592個,其中少數民族縣占43.4%,相當于701個少數民族自治縣的36.7%。
新時期以后,各邊疆民族地區也加快了發展,但中國西部,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很多是以資源開發為重點的發展(根據經濟發展規律:越是資源輸出地區,GDP含金量越低,即百姓受益越少)。而且這是一種主要靠外部拉動的發展。
資源開發型發展的特點是對自然環境的大規模開發利用,其結果就造成了對當地民族傳統農、牧業生產環境的沖擊。受到沖擊的當地少數民族農牧民,如果他們沒有及時改變或沒有能力改變其生產方式;沒有投入西部大開發中的技術、資金和其他能力,就得不到或較少得到開發和發展的好處。如果他們沒有能力將自己的生產生活轉型,去適應突然而至的工業化和現代化潮流,就會面臨一些新的困難,出現對開發者的抵觸情緒,從而產生一些民族矛盾。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挑撥和攻擊,過去沒有市場,現在在部分人中開始有了影響。于是,民族關系中,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交織,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問題。在此情況下,那些受境外勢力支持,尋求多民族國家解體,尋求奪取政權的分裂勢力和敵對集團,就會利用這些問題在少數民族群眾中煽動民族間的仇恨,煽動宗教極端情緒。他們也確實有幾次得手。這就是近些年來在新疆、西藏出現多次群體性反對漢人、攻擊政府的暴力事件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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