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tǒng)文化·法制文化·《大清新刑律》
舊中國第一部專門的刑法典。由日本法學(xué)博士岡田朝太起草。公布于宣統(tǒng)二年(1910年)。全律以罪名分為36章,計(jì)411條,另附《暫行章程》5條?!洞笄逍滦搪伞贩滦зY產(chǎn)階級國家刑法的體例,分“總則”和“分則”兩編。采用了緩刑、假釋制度和罪刑法定主義原則。更定刑罰為主刑和從刑兩種。取消了因“官秩”、“良賤”、“股制”的差異而在刑罰適用上的差別。刪除比附,酌減死罪,對幼年犯改用懲治教育。適應(yīng)時(shí)勢的變遷,規(guī)定了新的罪名。新刑律制訂完成后,因遭到頑固守舊的禮治派的壓力,所以,律后又附了五條封建性的《暫行章程》,以作遷就妥協(x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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