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牘學·前簡牘學時期(西漢至清末)
史籍中關于發現簡牘的記載大約有七次:
魯恭王“壞孔子宅”系第一次,也是數量較多的一次。
漢宣帝時,河內(今山西沁陽)一女子拆除舊屋時得一批竹簡,載《易禮》、《尚書》各一篇。此事見王充《論衡·正說》所記,詳情已無法考論。
第三次即晉武帝太康二年(281)著名的“汲冢書” 出土。這是古代中國發現竹簡最多的一次。據《晉書·束晳傳》記載,汲郡(今河南汲縣)一個叫不準的盜墓人,掘開戰國魏襄王墓時發現大批帶字竹簡,除作照明用燒掉外,官府得知后還沒收得數十車。西晉當局隨即組織束晳、荀勗、和嶠、傅贊等著名學者進行研究,整理出古書十六種,共七十五篇,有七篇因竹簡壞損不能識名題。其中《紀年》十三篇、《易經》二篇、《易繇陰陽卦》二篇、《卦下易經》一篇、《公孫段》二篇、《國語》三篇、《名》三篇、《師春》一篇、《瑣語》十一篇、《梁丘藏》一篇、《繳書》二篇、《生封》二篇、《大歷》二篇、《穆天子傳》五篇、《圖詩》一篇,此外還有《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等《雜書》十九篇。后人統稱之為《汲冢書》。這批簡牘實物沒能保存下來。這些古書也大多得而復佚,現存之《逸周書》、《竹書紀年》、《穆天子傳》、《瑣語》四種都不是原本,其它的只能知道它們的篇名了。不過,由政府出面進行有組織的簡牘研究始自西晉,這一點是確定無疑的。束晳等人是繼孔安國之后卓有貢獻的簡牘學者。
十年以后,晉武帝元康年間,有人在嵩山下得到一枚竹簡,寫有兩行“蝌蚪文”。束晳認為是漢明帝陵中的策文(《晉書·束晳傳》)。策文即遣策,是記載隨葬品的清單。漢明帝的遣策為何不用漢代通行的隸書而用“蝌蚪文”這種先秦六國古文來寫?是束晳認識有誤,還是古籍記載錯了,今已無法得到答案。這是第四次發現簡牘。
第五次在南齊建元初年,襄陽(今湖北襄樊市)一座楚王冢被盜,冢內有一批青絲編的簡牘,盜墓人用來點火照明,毀損許多,剩10余簡,經當時的名士撫軍王僧虔考定,其內容為 “蝌蚪書 《考工記》,《周官》所闕文也”(《南齊書·文惠太子傳》)。王氏的判斷是否正確,現已不得而知。
以下兩次簡牘之事恐難以確信。一為《南史·齊高帝紀》所記,說是南朝劉宋昇明二年(478)冬,延陵縣(今江蘇武進)季子廟內沸井之北接連響起金石聲,掘地后連得兩口沸井,“奔涌若浪”,第二口井中“得一木簡,長一尺廣二分。上有隱起字曰:‘廬山道人張陵再拜,詣闕起居?!單膱园祝稚它S”。這一記載具有濃厚的天人感應神秘色彩,其真實性大可懷疑。
另一次發生在北周靜帝時,居延一間古屋遺址中掘出帶字竹簡,字已不可辨識。此文出于唐中后期牛僧孺所記《玄怪錄》一書中。《玄怪錄》原本為記玄妙怪異的傳奇故事,不能以信史視之。
剔除上述兩次不論,古籍所載的最后兩起出土簡牘是在宋代。一起在北宋崇寧元年(1102),天都(今甘肅固原西北)掘出裝有“木簡札”的瓦器。簡上文字為草書,并寫有漢章帝章和年號,可知為東漢遺物(《邵氏聞見錄》卷27)。另一起在北宋政和年間(1111—1117),在出土陶甕中裝有一批簡牘,但編繩朽爛,大多無法復原,只整理出一道完整的檄書,是東漢安帝永初二年(108)由車騎將軍鄧騭向西州各郡發出的討羌檄文。
宋代盛行金石學。這篇檄書的出土立即引起了時賢們的重視。南宋黃伯思在《東觀余論》、趙彥衛在《云麓漫鈔》中對它進行了考證、解釋,明代學者陶宗儀在《古刻叢鈔》中也對之進行了考釋。這些研究與金石學相得益彰,在考證年代和釋文方面把古代簡牘研究推向了一個新臺階。
可貴的是,這篇檄文盡管原簡實物已在宋代后失存,但其內容卻完好地保存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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