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韓學
申韓學是以戰國時期法家著名代表人物申不害、韓非的姓氏命名的中國古代法學中的一個分支學科,它實際包含了李悝、吳起、申不害、慎到、商鞅、韓非、李斯、嬴政等人之間相承相啟的思想學說及后世的研究成果。“申韓學”亦稱“申韓之術”,是古人的說法,古書中又稱之為 “刑名法術之學”。
先秦法家在百家爭鳴的歷史舞臺上晚于儒、墨等“顯學”登臺亮相,但其理論和實踐另辟蹊徑,獨樹一幟,迎合了“天下久分必合”的歷史潮流,曾一度聲威震天,并壟斷了整個秦代。雖然,后來申韓學隨著秦王朝的迅速覆滅而成了過街的老鼠,遭到世人的猛烈攻擊,但是它的合理因素被儒生廣泛吸收,成為禮法學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中華法系的形成和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申韓學以重視法律這種特殊社會規范及其強制作用為明顯標志,提出了“以法治國”與儒家的“以禮治國”形成雙峰對峙、二水分流的格局。申韓學對刑法的起源、本質、地位、作用以及在政治、經濟、倫理、文化領域推行刑治的具體措施等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為封建專制統治者提供了理論武器。申韓學的要旨是:
(1)專制論。它鼓吹君本位的極端君主主義,要求君主獨攬大權,駕凌法律之上,實現專制獨裁統治,任何社會團體與血緣團體利益要從屬君主的根本利益。
(2)重刑論。它強調公布成文刑法,使之家喻戶曉。實行嚴刑峻法,“以刑去刑”,重刑輕罪,“法不阿貴,一斷于法”,“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但要多刑少賞,“刑九而賞一”,崇尚刑罰威嚇主義。
(3)法、勢、術結合論。它以法、術、勢三者作為制馭臣民的工具,以系統的國家暴力為后盾,采取重刑、擅勢、陰術的手段維護君主至高無上的權力。
(4)功利論。它認定人性“好利惡害”,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關系是利害關系,而不是血緣親情關系,力圖通過重刑威逼,賞施引誘,使人們的言行規范于君主專制制度的社會價值標準。
上一篇:尚書學·現代的《尚書》整理與研究·由現代科學知識所促進
下一篇:目錄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