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儒學·“道濟天下之溺”與“文起八代之衰”
漢代儒學經過董仲舒等人的改造,取得獨尊的地位。但是,到了清代前后,儒學思想作為社會統治思想,其中直接為封建皇權裝飾圣光的天人感應論正日趨衰落;漢代儒學中的讖緯迷信思想也日益動搖。南北朝后期,這種變化日漸顯著。北魏孝文帝就曾于太和九年(485)下詔禁止天人感應論。詔曰:“圖讖之興,起于三季。既非經國之典,徒為妖邪所憑。自今圖讖、秘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論。又諸巫覡假稱鬼神,妄說吉兇,及委巷諸卜非墳典所載者,嚴加禁斷?!?《魏書》卷七,《高祖紀》)
魏晉時期,玄學盛行。儒學在這一時期的發展中援道人儒,對漢代儒學進行改造。其有無之辯、名教與自然之爭使儒學豐富了人與社會、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特別是關于人的自由的認識。但玄學越名教、任自然、蔑視禮法、“非湯武而薄周孔”(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的思潮對傳統儒學維護綱常名教也產生了沖擊,從而對儒學原來在漢代具有的權威地位產生影響。
自佛法東來、道教產生時起,儒、釋、道三教一方面互相吸收,一方面又互相矛盾,互相排斥。
佛教在兩漢之際傳入中國。它在尚未立穩腳跟,沒有得到廣泛傳播時,不得不吸收儒學和道教的某些形式和內容,將自己打扮成與儒、道相一致的宗教。魏晉南北朝以降,佛教得到空前發展。佛教在得到發展的同時便開始覬覦思想界的寶座,如《清凈法行經》說:“佛遣三弟子(到)震旦(中國)教化。儒童菩薩,彼稱孔丘;光凈菩薩,彼稱顏淵;摩訶迦葉,彼稱老子。”(轉引自《廣弘明集》卷八釋道安《二教論·服法非老九》)佛教公開編造孔子、顏回、老子是佛的弟子,借以抬高自己,貶抑儒道。道教也用同樣的手法抬高自己,壓低儒、佛。東晉道士王浮作《老子化胡經》,說佛祖釋迦是老子轉生,以說明道在先,佛在后,企圖以道壓佛。道教同時大力宣揚孔子是老子的弟子,從而貶低儒教,以道壓儒。
隋文帝楊堅像(唐閻立本《歷代帝王圖》)
隋唐時期,統治者對儒、釋、道三教采取利用的態度,形成三教并行的局面。
總的來說,儒家思想在隋唐時期仍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在隋代,孔子的地位有所提高。隋煬帝曾下詔說:“先師尼父,圣德在躬,誕發天縱之姿,憲章文武之道。命世膺期,蕰茲素王,而頹山之嘆,忽逾于千祀,盛德之美,不存于百代。永惟懿范,宜有優崇??闪⒖鬃雍鬄榻B圣侯。有司求其苗裔,錄以申上。”(《隋書》卷三《煬帝紀》)唐朝建立之初,統治者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強化儒家思想的統治。唐太宗曾說:“朕所好者,唯堯、舜、周、孔之道。”(《資治通鑒》卷一九二)他登基后,“即于正殿之左置弘文館,精選天下文儒”(《貞觀政要·崇儒學》)。并以儒家經籍“文字多訛謬”,不利士子學習,令顏師古考訂五經經文。顏師古多所厘正,撰成《五經定本》,后頒布全國。在令顏師古考訂五經經文的同時,唐太宗又以“儒學多門,章句繁雜”(《舊唐書》卷一八九《儒學傳序》),不利于統一思想,令孔穎達與諸儒撰五經義疏,成《五經正義》一百八十卷。文宗開成二年(837),又刻成著名的開成石經(《易》、《書》、《詩》、《儀禮》、《周禮》、《禮記》、《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論語》、《孝經》、《爾雅》)。 儒家典籍文字、經義的統一,使東漢以后經師們各樹派別解經的紛亂局面為之一掃,并成為唐代科舉考試取士的官定標準。
隋唐是佛教發展的鼎盛時期。隋唐兩朝各代統治者除唐武宗曾于會昌年間一度毀滅佛法外,其余皆程度不同地崇信佛法,即使是自稱“朕所好者,惟堯舜周孔之道”的唐太宗,晚年也獎掖佛法。各朝皇帝或普詔天下任聽出家,或斂錢財大興寺院、建造佛像,或親注佛經,組織翻譯、刻印佛教典籍,或召僧入宮講經論道,或請僧祈雨、祛病,或迎佛骨入宮供養,或對名僧賜紫、賜師號、國師號,甚而賜名僧以官爵。寺院有田產不少,享受許多免稅的優待。由于佛教本身既有極富思辨的高深教義,又有符合世俗要求的通俗教條和簡單易行的儀式,陽春白雪與下里巴人兼備,深奧的玄機與淺俗的迷信方術共存,它可以適合不同層次、不同地位、不同境遇的人的需要。在最高統治者對佛教的獎掖政策下,佛教得到空前的發展。隋朝僧人最多時達二十三萬六千余人,寺院三千六百八十余所。唐武宗毀佛時僧尼還俗的二十六萬五百余人,解放為寺院服役的奴婢十五萬人,拆除大寺院四千六百所,中小寺院四萬所,國家沒收寺院占有的良田數千萬畝。佛教滋蔓昌熾,滲透到社會的各個層次、方面,朝野上下彌漫著濃厚的崇佛、佞佛氣氛。鳳翔法門寺有一節據說是佛的指骨,唐太宗、高宗、武則天、中宗、肅宗、德宗、憲宗、懿宗皇帝,或建塔,或紀之國史,或迎入禁中供奉。國家舉行的一些佛教活動有時比朝廷舉行的其它大典還隆重。公卿大夫或舍錢修寺院、建佛塔、造佛像,或對僧尼施舍重財以求冥福。一般文人學士與僧人交游也蔚為時尚。民間百姓對佛教的敬奉更是虔誠有加。唐憲宗元和十四年(819),朝廷迎佛骨于法門寺,韓愈上《論佛骨表》反對,其中說到當時百姓“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后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唐懿宗咸通十四年(873)再迎佛骨,到京師后,“公私音樂,沸天濁地,綿亙數十里”(《資治通鑒》卷二五二,唐懿宗咸通十四年條)。唐太宗曾指出,佛教“泊于近世,崇信滋深”,“始波涌于閭里,終風靡于朝廷”(唐僧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傅奕上疏唐高祖指出:“搢紳門里,翻受禿丁邪戒;儒士學中,倒說妖胡浪語?!?《廣弘明集》卷一一,傅奕《上廢省佛僧表》)佛教在統治者的支持、倡導下得到發展,然而其迅猛發展在某些方面又與封建國家形成矛盾。唐文宗曾說:“古者三人共食一農人,今加兵、佛,一農人乃為五人所食,……其間吾民尤困于佛?!蔽淖谠鴶M毀佛,但面對強大的佛教勢力,最后不得不慨嘆“帝念其本牢根大,不能果去之”(杜牧《杭州新造南亭子記》)。佛教的熾盛,連最高統治者也感到難以對付。
孔穎達像
隋唐時期,特別是唐代,道教的地位也得到進一步提高。李唐統治者為提高自己的地位,與道家創始人老子攀親,認老子為其祖先,先后封老子為“太上玄元皇帝”、“大圣祖玄元皇帝”、“圣祖大道玄元皇帝”、“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闕玄元天皇大帝”,封莊子為“南華真人”,文子為“通玄真人”,列子為“沖虛真人”,庚桑子為“洞虛真人”?!独献印?、《莊子》、《文子》、《列子》等書被稱為《道法真經》、《南華真經》、《通玄真經》、《沖虛真經》,列為科舉考試明經科的一項內容。唐玄宗還親自為《道德經》作注。道家學說得到廣泛傳播,理論日益深化,滲透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名臣魏征曾為《道德經》作注。他早年曾當過道士,在輔佐唐太宗治國時,既利用儒家的思想,更崇尚道家的思想。唐代文人學士中不乏崇道慕仙之人,如李白即有“謫仙”、“詩仙”之稱。道教(道家)興盛,也企圖壓抑儒學,取得獨尊地位。
佛、道二教都想取代儒學占據思想界的寶座。早在南北朝時,北周武帝曾召集儒釋道三家名士及文武官員討論三教優劣。幾次討論,眾義紛紜,沒有結果,后于建德二年(573年)再次討論,武帝定儒教為先,道教為次,佛教為后。唐高祖李淵于武德八年宣布三教地位:道第一,儒第二,佛最后。唐太宗于貞觀十一年下詔,道士女冠地位在僧尼之上。武則天當了皇帝,宣布佛教在道教之上,僧尼地位高于道士女冠。唐睿宗對佛、道相爭難判高低,命每緣法事,僧尼與道士女冠齊行并進,地位平等。唐德宗則召儒官、和尚、道士入內殿講論三教,對三教矛盾進行調和。
在三教鼎立的局面中,面對儒學統治地位的危機,儒學思想家們有的站在儒家的立場上,抨擊佛、老,維護儒學的統治地位,有的吸收佛、道二教中有利的內容改造、發展儒學。
隋唐時期,抨擊佛、道二教特別是佛教,代有其人。從理論上反佛,從時間先后上說,首推傅奕;從影響大方面說,反對佛道二教,首推韓愈。此外,不少士大夫也從理論上或行動上抨擊佛道二教。
傅奕之“儒”
傅奕(555—639),相州鄴人,唐初任太史丞、太史令,曾集魏晉以來反佛教的人物編為《高識傳》。他于唐高祖時上疏,力主排佛。韓愈(768—824),字退之,河南河陽人,貞元間中進士,后任監察御史,因上表論天旱人饑和宮市流弊,被貶為陽山令,后遷任國子博士,刑部侍郎,因諫迎佛骨,又被貶為潮州刺史,后官至吏部侍郎,卒謚為“文”,世稱“韓文公”。韓愈著《原道》等文,力辟佛老。元和十四年,憲宗使人從陜西鳳翔法門寺迎佛骨入宮供奉,韓愈上《論佛骨表》犯顏直諫,歷數佛教禍國殃民、傷風敗俗之罪,主張將佛骨投之水火。憲宗大怒,欲置之死罪,后經大臣救援得免。韓愈一生以排斥異端、維護儒學權威自任,“牴排異端,攘斥佛老”,“障百川而東之”(《進學解》),雖遭到沉重打擊,甚而幾乎喪失性命,但壯心不改。他在被貶任潮州刺史途中作《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詩,其中說:“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陽路八千。欲為圣朝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年?!痹谡紊显獾匠林卮驌艉?,其反對佛教,維護儒學道統的主張仍沒有改變。
儒學思想家及士大夫首先從夷夏之別、維護民族傳統上抨擊佛教。傅奕認為,中國“自犧、農至于漢魏,皆無佛法”,“佛在西域,言妖路遠”(《舊唐書》卷七九,《傅奕傳》);韓愈認為“佛者,夷狄之一法耳”,“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論佛骨表》)。佛教“不忠不孝,削發而揖君親”(《舊唐書》卷七九,《傅奕傳》),佛道二教“必棄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養之道”(韓愈《原道》),與儒家以忠孝治天下的傳統水火不相容。佛教在中國的滋蔓,造成“以夷狄之風而變乎諸夏”(李翱《李文公集》卷四,《去佛齋》),信佛乃是“舉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教之上,幾何其不胥而為夷也”(韓愈《原道》)??傊?,佛教有悖華夏傳統,不適合中國國情,道教有違先王之教。其次,從政治上看,佛教宣揚佛法無邊,凌駕于政權之上,主張作佛事便可祈福,有了罪過通過懺悔、放下屠刀便可立地成佛,使人們不怕法律,為非作歹,削弱了朝廷權威。傅奕認為,本來,“刑德威福,關之人主”,但佛教“乃謂貪富貴賤,功業所招,而愚僧矯詐,皆云由佛,竊人主之權,擅造化之力”(《舊唐書》卷七九,本傳),動搖了封建國家的統治權威,擾亂社會的等級秩序?!按硕痪?,奚其為政”(《舊唐書》卷一二七,《彭偃傳》)?從經濟方面看,“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織而衣,一僧衣食,歲計約三萬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天下僧、尼、道士、女冠,數盈十萬,“舉一僧以計天下,其費可知”(《舊唐書》卷一二七,《彭偃傳》)。加以“造寺營觀”,“益無用之官”(《舊唐書》卷一○一,《辛替否傳》),耗費無數資財,佛寺和道觀的壯麗宏偉甚至超過宮闕。僧尼“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賦”(《舊唐書》卷七九,《傅奕傳》)?!俺鲐斠绖菡弑M度為沙門,避役奸訛者盡度為沙門,其所未度,唯貧窮與善人”,至使“免租庸者數十萬”,“是國家所出加數倍,所入減數倍”,“是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乃至于“奪百姓之食,以養殘兇”(《舊唐書》卷一○一,《辛替否傳》)。儒學思想家及士大夫為反佛還認為,佛教傳入中國前,歷代民風淳樸,國祚長久;佛教傳入中國后,歷代帝王國運不長,亂亡相繼。佛教“入家破家,入國破國”(《廣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對傅奕廢佛僧事》引傅奕語)。為此,儒家士大夫們主張對佛、道二教予以限制、打擊、取締。李叔明建議“佛道二教,無益于時,請粗加澄汰”(《舊唐書》卷一二七,《彭偃傳》載李叔明語)。他主張將寺院、道觀劃分等級,僧人、道士按寺、觀等級給予完員限制,超員的全部還俗,小寺及道場無名者一律廢毀。彭偃建議僧、尼、道士、女冠五十歲以下者也承擔賦役,有能力做官的可做官,愿還俗的可還俗。這樣,國家收入就可增加三分之一,如此則“陛下之國富矣,蒼生之害除矣”(《舊唐書》卷一二七,《彭偃傳》)。姚崇在臨終時告誡子孫不要崇奉佛教、道教。傅奕主張責成僧尼還俗婚配,對佛教要徹底取締,“退還天竺”(《廣弘明集》卷一一,《上廢省佛僧表》),以革除“妖惑之風”,使華夏“淳樸之化還興”(《舊唐書》卷七九,本傳)。韓愈則主張對佛、道二教要“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原道》)。
韓愈之“儒”
為了抨擊佛、道二教,弘揚儒學,韓愈從理論體系上闡述了儒學的“道”與佛教、道教的“道”的區別。
韓愈指出,道就是實行仁義:“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已無待于外之謂德。仁與義為定名,道與德為虛位?!?《原道》)按照仁義去實行,就是道;充分地體現出仁義,不假向外追求就是德。仁和義有確定的內容,為儒家所專有,佛教、道教是不講仁義的,因而仁與義為空名。而儒、釋、道都講道德,但各自所講的道德內涵不同,儒家有儒家的道德,佛家有佛家的道德,道家有道家的道德,名稱雖同,內容卻完全不同,因而道與德為虛位。儒家的道德內容就是仁義。佛道二教雖講道德,卻不講仁義。因而韓愈說:“吾所謂道也,非向所謂老與佛之道也?!?《原道》)
韓愈像
在儒家之道即仁義這個總綱下,韓愈進一步闡述了儒學之道的具體內容:“其文《詩》、《書》、《易》、《春秋》;其法禮、樂、刑、政;其民士、農、工、賈;其位君臣、父子、師友、賓主、昆弟、夫婦;其服麻、絲;其居宮、室;其食粟米、果蔬、魚肉。”(《原道》)在上述諸條中,韓愈分別講了儒學先王之教的思想和政治統治的內容、社會等級秩序和社會倫常關系以及吃、穿、住等。韓愈認為,這種先王之教,是從人類社會現實生活出發,為人類社會生活需要而設的,“其為道易明,而其為教易行”(同上)。韓愈所列的各條具體內容,都是針對佛、道二教而言的。他力圖說明儒學的先王之教應天順人,佛、道二教違背天意人情,只有恢復儒學的傳統才能治理好天下國家,才能使人有一個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所。
為了區別于佛、道只講“治心”而“外天下國家”,韓愈援引《大學》,說明儒學的先王之道不但講“治心”,而且見之于“有為”之行,治國平天下。他說:“《傳》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粍t古之所謂正心誠意者,將以有為也?!闭\意正心的目的在于齊家治國平天下。而佛、道二教“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國家,滅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只講治心、無為而不講有為,只講出世而不講入世,“棄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養之道,以求其所謂清凈寂滅者”(《原道》),是為“夷狄之法”。儒學的先王之道與夷狄之法存在根本的區別。先王之道是內外貫通的“將以有為”之道,“以之為己,則順而詳;以之為人,則愛而公;以之為心,則和而平;以之為天下國家,無所處而不當”(《原道》)。它在內可以安頓人的心靈,建立牢固的安身立命之所,使人格得到升華,向外可以使人際關系和諧協調。擴充開去,施之天下國家,能使社會安定,使“天下萬物得其宜”(《送浮屠文暢師序》)。從韓愈起,《大學》的地位得到提高。宋代以后,《大學》被列為儒家經典“四書”之一。
為了與佛教的傳法祖統相抗衡,韓愈提出,儒學的道統更是歷史悠久、源遠流長的,即著名的“道統”說。他說,“道”是儒家古圣賢一脈相傳的。道肇始于堯,“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軻死不得其傳焉”(《原道》)。孟子死后,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之道沒有很好地傳下來。此后的荀子與揚雄,“擇焉而不精,語焉而不詳”,或選擇不當,或論述不詳,未能紹續道統。加以道衰,孔子沒,火于秦,黃老于漢,佛于晉魏梁隋之間,其言道德仁義者,不入于楊,則入于墨,不入于老,則入于佛”(《原道》),至使道統中斷。韓愈以弘揚儒家之道為己任,把繼承從堯舜到孟子的道統作為自己的歷史使命。他說:“釋老之害過于楊墨,韓愈之賢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于未亡之前,而韓愈乃欲全之于已壞之后。嗚呼,其亦不量其力,且見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雖然,使其道由愈而祖傳,雖滅死萬萬無恨”。(《與孟尚書書》)韓愈努力證明,儒學的先王之道歷史長久,它在中國社會的統治地位根深蒂固,是惟一合法的統治思想,只有它才適合中國社會。他認為“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必須攘斥佛老,正本清源,恢復儒學在社會政治上的領導地位,并表達了其為此而奮斗的信心與決心。
在這一時期,另一些儒學思想家為了振興儒學,提出了“援佛入儒”的主張。他們通過吸取佛教中有用的思想資料來豐富儒學,以提高儒學本身的生命力、戰斗力,同時排斥佛教中不利于封建統治和封建綱常倫理的內容。
王通之“儒”
首先在這方面作出努力的是隋代的王通。王通(580—617),字仲淹,河東郡龍門縣人。曾于隋仁壽三年(603)謁見隋文帝,上《太平策》,不見用,退居河汾之間授徒著述。逝世之后,門人私謚為“文中子”。
王通像
面對三教的紛爭和儒學的日益衰落,王通首先站在儒學的立場上,提出以儒為宗,兼容佛、道的主張。他慨嘆當時“上失其道,民散久矣”(《中說·禮樂》),“悠悠素餐者,天下皆是,王道從何而興乎”(《中說·王道》)!王通所說的“王道”即儒家的先王之道。他極力推崇周公、孔子,“吾視千載已上,圣人在上者,未有若周公焉;……吾視千載已下,未有若仲尼焉” (《中說·天地》)。他認為王道的核心內容是仁義,“仁義,其教之本乎? 先王以是繼道德而興禮樂者也”(《中說·禮樂》)。仁義是王道之本,仁、義與禮、智、信“五?!笔墙y一的,五常是道的體現,“薛收……問道。子曰:‘五常一也’”(《中說·述史》)。王通以周公、孔子自任,志在明周、孔之道。他說:“如有用我者,吾其為周公所為乎!”(《中說·天地》)又說:“千載而下,有紹宣尼之業者,吾不得而讓也?!?同上)王通站在儒家的立場上,以弘揚儒學的先王之道為己任,但他并不排斥佛、老。有人認為佛、老之學的興起導致國家動亂、敗亡,王通卻不這樣看。他認為:“《詩》、《書》盛而秦(周)世滅,非仲尼之罪也;虛玄長而晉室亂,非老莊之罪也;齋戒修而梁國亡,非釋迦之罪也。”(《中說·周公》)國家的興亡與三教的盛衰沒有必然聯系。他進一步指出,佛教也有它適用的地方:“或問佛。子曰:‘圣人也。’曰:‘西方之教也,中國則泥。軒車不可以適越,冠冕不可以之胡,古之道也。’”(同上)他認為佛也是“圣人”,佛教是西方之教,由于不完全適合中國國情,所以用于中國“則泥”。對于道教的“長生神仙之道”,王通也從儒家仁義道德的價值觀出發進行評判,認為道教宣傳的長生神仙之道是仁義不修,孝悌不立,是貪得無厭。那么,佛、道二教是否應當廢除? 王通認為,以強制的措施廢除二教,是行不通的,“曰:‘廢之(佛、道二教)何如?’子曰:‘非爾所及也。真君、建德之事,適足推波助瀾、縱風止燎耳?!?《中說·問易》)像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以行政手段毀滅佛教,結果適得其反。為此,王通主張,對待三教應該使各家互相通融,取長補短:“子讀《洪范讜議》曰:‘三教于是乎可一矣?!淘⑽赫鬟M曰: ‘何謂也?’子曰:‘使民不倦。’”(同上)這里的“三教可一”,并不是三教匯合成一新宗教,而是以儒為宗,三教并存,取長補短,服務于“使民不倦”這一傳統儒學的政治教化目的。王通推崇司馬談“善述九流”的態度,他說:“史談善述九流,知其不可廢而知其各有弊也,安得長者之言哉?通其變,天下無弊法;執其方,天下無善教?!?《中說·周公》)按照王通的思路,三教如同九流,各有弊,又都不可廢。他以周、孔自況,志在恢復儒學的先王之道,顯然是以儒為宗。其主張對三教各取其長,而去其短,實即援佛、道入儒,以使儒學得到發展。
柳宗元之“儒”
隋唐時期,援佛入儒的代表人物是柳宗元。柳宗元(773—819),河東解人,貞元進士,與劉禹錫參加以王叔文為首的永貞政治革新運動,任禮部員外郎。失敗后,貶為永州司馬,后遷任柳州刺史。
柳宗元石刻像
柳宗元一生“惟以中正信義為志,以興堯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為務”(《書明謗責躬》)。面對儒學的困境和佛學的興盛,他不同意韓愈以攘斥佛教來恢復儒學統治地位的態度。他主張“統合儒釋”(《送文暢上人登五臺遂游河朔序》),站在儒學的立場上,吸取佛教中有用的東西,使儒學得到發展,施之于人事、社會。柳宗元對佛教有長期、深入的研究,他曾說:“吾自幼好佛,求其道積三十年。世之言者罕能通其說,于零陵,吾獨有得焉。”(《送巽上人赴中丞叔父召序》)他認為,“浮圖誠有不可斥者,往往與《易》、《論語》合。……吾之所取者與《易》、《論語》合,雖圣人復生,不可得而斥也”(《送僧浩初序》)。韓愈對柳宗元不反佛作了批評,柳宗元則作了反批評,認為韓愈沒有區分佛教的“跡”(佛教的外在形式,佛教徒的行為)和佛教的“言”(佛教學說),是“忿其外而遺其中,是知石而不知韞玉”(《送僧浩初序》)。他對佛教的“髡而緇,無夫婦父子,不為耕農蠶桑而活乎人”(《送僧浩初序》)這些外在形式及其毀棄人倫、不勞而食等行為是不贊成的,但他認為在佛教學說中,又有很多“不與孔子異道”的東西,應該吸取。他認為佛教反對“斗奪相賊殺”,與儒學主張仁愛是相通的。在《送元暠師序》中,他說:“釋之書有大報恩十篇,咸言由孝而極其業,……于元師,吾見其不違且與儒合也?!狈鸾桃仓v孝道,與儒家思想也是一致的。柳宗元還認為佛教主張不愛官,不爭名逐利,“凡為其道者,不愛官,不爭能,樂山水而嗜閑安者為多。吾病世之逐逐然唯印組為務以相軋也,則舍是其焉從”(《送僧浩初序》)?與儒家淡泊私利、“安貧樂道”的態度也是相通的。佛學禪宗主張“明心見性”、“心即是佛”,主張人們在自己心性上下功夫,與傳統儒學的性善論、“人生而靜,天之性也”的觀點有相通的方面,因而柳宗元稱頌惠能“其教人,始以性善,終以性善,不假耘鋤,本其靜矣”。從而主張“真乘法印,與儒典并用”(《送文暢上人登五臺遂游河朔序》)。柳宗元對佛學并非全部服膺推崇,他站在儒家的立場上,以儒家的政治、倫理觀為標準,吸取佛學中有益于社會、人生的內容,對佛學的一些觀點他又作了批判。比如,他認為“世之為釋者,或不知其道,則去孝以為達,遺情以貴虛”是“世之蕩誕慢施者”(《送元暠師序》);批判“今之言禪者,……妄取空語,而脫略方便,顛倒直實,以陷乎己,又陷乎人”(《送琛上人南游序》)。在分析批判中,他對佛學中虛實相即、有無統一、體用一源等辯證思維都多有吸取,并使這種辯證法建立在唯物主義世界觀的基礎之上,使之納入儒學體系,給儒學理論注入了新的活力。
對儒家與道家,柳宗元也采取了同樣的態度,即兼容并蓄,以道補儒。他說:“太史公嘗言:世之學孔氏者,則黜老子;學老子者,則黜孔氏?!啦煌?,不相為謀?!?余觀老子,亦孔氏之異流也,不得以相抗。又況揚、墨、申、商、刑名、縱橫之說,其迭相訾毀抵牾而不合者,可勝言耶?然皆有以佐世。”主張“悉取向之所以異者,通而同之;搜擇融液,與道大適,咸伸其所長,而黜其奇邪,要之與孔子同道”(《送元十八山人南游序》)。柳宗元對各家學說取舍的標準,是“有以佐世”、“與孔子同道”。凡“有以佐世”、“與孔子同道”的,均要“搜擇”,“通而同之”,以使“與道大適”,即匯入到儒學這一大體系中來,為儒學所用,達到“佐世”的目的。
唐代在封建社會中是開放的社會,各種文化學說包括中外文化的交流融合是歷史發展的趨勢。民族文化的發展、興盛,一要維護民族文化的獨立性,保持民族文化的特性;二要吸取外來文化有益的養料。就民族文化內部不同的學說來說,其要發展,也是如此。在發展儒學方面,韓愈和柳宗元可以說是在上述兩個方面各有側重地作了努力。就歷史的角度來看,他們各自的努力恰好形成互補。然而,對當時儒學的發展來說,柳宗元因能順應三教合流的文化發展的大趨勢,其對外來文化的開放態度,對各家學說兼容并包的胸懷,應該說是更有眼光一些。此后宋明理學的出現即是沿著這一方向發展的結果。
劉禹錫之“儒”
與柳宗元同時的劉禹錫,也主張儒佛互補。他說:“素王(孔子)立中樞之教,懋建大中;慈氏(釋迦牟尼)起西方之教,習登正覺。至哉!乾坤定位,有圣人之道參行乎其中,亦猶水火異氣,成味也同德;輪轅異象,致遠也同功。然則儒以中道御群生,罕言性命,故世衰而寢息;佛以大悲救諸苦,廣啟因業,故劫濁而益尊?!?《袁州萍鄉縣楊岐山故廣禪師碑》)儒與佛是兩種不同的學說,但“成味也同德”,“致遠也同功”,可以起同樣的作用,相互為用。儒學建立“大中”之道,為社會確定秩序,規范人的行為,協調人際關系,但“罕言性命”,不注重講人生的深層次問題,因而在治世時能起大作用,但在亂世時就不行了。佛教則注重性命之學,能在亂世時起“革盜心于冥昧之間,泯愛緣于生死之際,陰助教化,總持人天”的作用(《袁州萍鄉縣楊岐山故廣禪師碑》)。劉禹錫已經覺察到傳統儒學在與佛教紛爭中存在的弱點,但他沒有循此深入研究。在這方面作出努力的是李翱。
劉禹錫像(《歷代名臣像解》)
李翱之“儒”
李翱(772—841),字習之,隴西成紀人,韓愈的侄女婿、學生。他與韓愈一道為捍衛儒學的先王之道而反佛。在《去佛齋》中他指出:“佛法之所言者,列御寇莊周言所詳矣。其余則皆戎狄之道也?!?他同韓愈一樣,從佛教徒不耕而食、不蠶而衣、徒為社會的累贅方面批評佛教,指出“不蠶而衣裳具,弗耨而飯食充。安居不作,役物以養己者,至于幾千百萬人。推是而凍餒者幾何人可知矣”(同上)。但李翱與韓愈又有不同,他認為僅從佛教的形式、表面現象來反對佛教,是不能把佛教壓倒的。他說:“惑之者溺于其(佛)教,而排之者不知其心。雖辯而當,不能使其徒無嘩而勸來者,故使其術若彼其熾也。”(同上)這也是對韓愈反佛的隱約的批評。李翱主張對佛教“其君子可以理服,其小人可以令禁”(《去佛齋》)。
李翱慨嘆儒家“性命之書雖存,學者莫能明,是故皆入于莊、列、老、釋。不知者謂夫子之徒不足以窮性命之道,信之者皆是也”(《復性書上》)。他認為孔子的“盡性命之道”由孔子而傳子思,由子思作《中庸》傳孟子,孟子死后便失傳了。由于此后的儒家沒有將“性命之道”傳下來,因而儒學在與佛教的斗爭中便相形見絀。他說:“道之極于剝也必復,吾豈復之時耶?!?同上)李翱在韓愈推崇《大學》的同時,極力推崇《中庸》,以孟子的性善論和《中庸》為依據,吸收佛教特別是其中禪宗的思想,“以佛理證心”(《與本使楊尚書請停修寺觀錢狀》),建造了他的人性理論。佛教說,人人都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李翱認為人人都有圣人之性,人人皆可成圣。禪宗認為“無明”、“妄念”掩蓋了佛性,要成佛則需要棄妄念,恢復本心,李翱認為情欲掩蓋了人的本性,要成圣則要屏去情欲,通過摒棄情欲恢復本性。佛教關于修持方法,有戒定慧三學及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六度,李翱則提出去情復性要“制禮以節之,作樂以和之”(《復性書上》),“弗慮弗思,情則不生”(《復性書中》)。此外,他在論述情與性的關系,如情、性相礙,情、性相生等關系時,對佛學觀點也多有吸取。朱熹說李翱的理論“也只是從佛中來”(《朱子語類》卷一三七),南宋葉夢得認為:“李翱《復性書》,即佛氏所常言,而一以吾儒之說文之?!说镭M有二,以儒言之則為儒,以佛言之則為佛?!嶂^唐人善學佛而能不失其為儒者,無如翱?!?《避暑錄話》卷下)葉夢得的評價是比較合乎實際的。李翱肯定“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存有所養,死有所歸。生物有道,費之有節。自伏羲至于仲尼,雖百代圣人不能革也”(《去佛齋》),認為六經之旨是“列天地、立君臣、親父子、別夫婦、明長幼、浹朋友”(《答朱載言書》),他站在儒家的立場上,吸收佛教思想來改造儒家思想,特別是其心性學說對宋明理學的心性學說產生了直接的影響。由于韓愈、李翱對《大學》、《中庸》的推重,奠定了《大學》、《中庸》與《論語》、《孟子》作為“四書”在宋以后的地位。
李翱像
儒學思想家們為振興儒學之道,掀起了提倡先秦兩漢散文、反對當時駢文的“古文運動”。駢文形成于魏晉,到六朝時大為興盛,占據了文壇的統治地位。駢文的興起,對我國文學的發展雖起過積極作用,但到后來,這種“飾其辭而遺其意”的文體已經成為表達思想內容的桎梏。為了弘揚孔孟儒家思想,從內容上反對駢文的空虛無聊和浮華輕艷,從形式上反對駢文對文字的拘束限制已成為必然。
隨著儒學思想的復興,要求變革文體的主張也就跟著提了出來。早在齊梁時,劉勰著《文心雕龍》便提出文學應“宗經”、“征圣”和“明道”的主張。在北朝,西魏宇文泰和蘇綽提倡復古,主張用商周時代的《尚書》誥命文體來代替駢文。隋文帝楊堅也曾于開皇四年普詔天下,不論公私文翰,一概實錄。隋唐之際,王通在復興儒學的過程中,在論文時也非常強調“道”的內容,初步形成了文以載道的觀念。入唐以后,陳子昂、蕭穎士、李華、元結、獨孤及、梁肅、柳冕等人繼起,他們研習經典,以儒家思想為依歸,逐步形成了文章必須宗經、載道、取法三代兩漢的思想。在著名作家李觀、歐陽詹、劉禹錫、白居易、元稹等人的積極參與下,特別是在韓愈、柳宗元的領導下,古文運動發展成一場聲勢浩大的運動,對改變文風,乃至整個社會思想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古文運動既從形式上反對駢文,提倡恢復先秦兩漢的散文,又從內容上反對駢文,提倡恢復古代道統。韓愈首先站在運動的前列,為古文運動大聲疾呼,給運動指出明確的方向并提出具體的要求,并通過自己的創作實踐給人們樹立榜樣;柳宗元則主要用他的大量優秀作品把運動推向前進。韓、柳提出,為文的目的在于“志道”、“明道”。韓愈說:“愈之為古文,豈獨取其句讀不類于今者邪? 思左人而不得見,學古道則欲兼通其辭,通其辭者本志乎古道者也。”(《題哀辭后》)又說:“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辭之好,好其道焉爾?!?《答李秀才書》)也就是說,道是內容,文是形式;道是目的,文是手段。韓愈所“志”的道也就是他在《原道》中所述的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歷代相傳的儒家先王之道。柳宗元也說“圣人之言,期以明道”(《報崔黯秀才論為文書》),“文者以明道”(《答韋中立論師道書》),為文乃在于明圣人之道?!爸镜馈?、“明道”的主張后來到宋代發展為“文以載道”。韓、柳強調所“志”、所“明”之道,盡管他們各自的具體理解存在差異,但總的來說,此“道”為儒學之道,他們二人的理解是一致的(韓、柳在把文與道相提并論的時候,“道”有時也指文章所表達的思想、內容)。他們在作家的品德修養、作品應反映社會現實生活、創作新體古文的具體標準等方面還提出了許多精辟見解,并通過自己的大量優秀作品開拓了一代新文風。儒學思想的復興,要求出現新的文體、文風與之相適應;新的文體、文風的出現又促進了儒學思想的復興,二者相互促進。當時的儒學思想家便把古文運動看作是復興儒學的重要手段。李翱認為古文運動使“六經之學絕而復興”(《祭吏部韓侍郎文》)。宋代蘇軾在評價韓愈時也把韓愈領導古文運動與振興儒學并提,盛贊韓愈“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钠鸢舜?,而道濟天下之溺”(《潮州韓文公廟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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