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與佛教·名教與佛法之辨
名教主要指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制度和倫理規范,它是以儒家學說為本位的。而佛法雖號稱為八萬四千法門,但其根本要旨卻體現在苦、集、滅、道“四諦”中,即探討人生痛苦的原因以及如何修行才可擺脫痛苦以達到常樂我凈的涅槃境界。佛教的根本目的就是幫助眾生獲得解脫。解,就是解除惑業(無明、煩惱)的束縛;脫,就是去掉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的苦果。信徒要想從苦海中解脫出來,就應當斬斷世俗的牽累。可見,佛法所宣揚的是一種以解脫成佛為最終目標的出世理論。
佛教傳入中國后,它的以出世為特征的佛法與中國的綱常名教產生了抵牾,儒佛之間便有了名教與佛法之辯。名教與佛法之辯主要圍繞著出世與入世、五常與五戒、神滅與神不滅以及華夷之辨等幾個方面展開。通過佛法與名教之辯,佛教進一步與儒學調和、妥協,向儒學靠攏,儒學也進一步了解了佛教,并包容了佛教。名教與佛法之辯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儒佛既相沖突、又相融合的關系,反映了傳統儒學對外來文化排斥中有吸收、封閉中有開放的文化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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