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文化·牧人的一生·整羊席的婚禮
蒙古族婚俗是草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歷史的演變,其規模之大小、繁簡之程度以及具體方式都經歷過多次發展、變化,但無論如何變化,草原民族與農耕民族的婚俗相比較,都具有獨特的游牧文化的色彩。
牧業經濟是草原文化的根基。既然牲畜在蒙古族的文化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因而與蒙古族的婚俗發生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以牲畜為聘禮。《清稗類鈔·蒙古婚嫁》條亦云:“蒙古婚嫁,禮聘,奩貲皆以牲畜,畜牲之數尚奇,起一九至九九而至,如貧不能九數者,亦必三、五、七等數,與內地對偶之意適相反。”蒙古習俗崇尚奇數,也崇尚白色。聘禮一般為三匹白馬,三只白羊、三匹白駱駝,或九匹白馬、九只白羊、九匹白駱駝。三、五、九都是吉數,在蒙古牧人看來,這是廣闊、幸福、長壽的象征。
男方到女家迎親,也以羊為贄。《綏遠通志稿》載:“至門,女家必先閉門,大賓率新郎與賓相迎門行禮,并以羊為贄,然后啟門,此羊名曰‘碰門羊’。”男方到女家娶親,女方要設宴招待,在宴會上,有吃“羊頸喉骨”的習俗。羊脖子的骨髂結合得很堅韌,不易分開,象征著愛情始終不渝。這種習俗可以追溯到古代。《蒙古秘史》第一百六十八節云:“桑昆說,現在他要求求我的察兀兒別乞為婚,可以請他來吃‘不兀勒札兒’,來時就逮捕他。”“不兀勒札兒”一語,意為吃羊頸喉肉。這種習俗近似于農耕民族婚俗中贈雁與贄雁的習俗。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五云:“古今詩話,北方白雁,秋深乃來,來則霜降,謂之霜信。”農耕民族與游牧民族在婚姻心理上是彼此相通的,但具有不同的表達方式,這不同的表達方式,屬于不同的民族民俗文化的范疇。
在男方迎娶新娘的婚禮上,羊頭,被視為吉祥物,敬獻羊頭,以示最大的敬意。像女方要舉行“獻羊背”禮一樣。男方的“整羊席”更為隆重。《綏遠通志稿》云:“男家款待男女送親者,筵席仍用舊禮……蒙人必以全羊為筵席盛品者,取吉祥之意也。”整羊席又稱秀斯,秀斯是由兩個琵琶骨、兩個胸椎、兩個前臂骨、兩條后腿、兩個胯骨、兩個中骨髓等合稱的十二肢節和胸椎節、六節脊椎骨、二十六條肋骨及羊頭、羊尾組成的。秀斯的擺法很講究,不論大小整羊,都放在銀制云頭圖案的大盤中,按照躺臥的姿勢把兩條腿順著前肢左右扣緊,前臂骨往里折放,其形如臥著的活羊一般,擺上桌時羊頭必須向著主賓。其祝辭曰:“成吉思汗時代傳下來的婚禮/是我們最快樂的時機/抬出那肥壯的羊只/擺上那香美的奶食/讓我們在這豐盛喜宴上/縱情歡樂。”歡慶達旦。
從上述可以看出,羊在蒙古族婚禮中具有特殊的文化內涵,它不僅是蒙古族婚宴上的佳肴,而且是婚禮上的吉祥物,是蒙古牧人婚姻的憑證,其價值判斷、審美判斷都具有特殊的含義,這顯示了游牧文化的特征。
蒙古族婚俗的游牧文化特征還體現在其與我國北方游牧民族信仰的薩滿教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在其婚禮上,有拜天地的習俗。《清稗類鈔·蒙古婚嫁》條曰:“男女持羊膀骨,拜天地及佛。”《黑龍江志稿》曰:“其親迎,拜天地,與漢人略同,惟拜天地后,用方肉一塊置火爐燒炙,新郎新婦同向西墻供佛像依次跪拜。”從表面形式看,拜天地這一特定的內容與農耕民族頗為相似,但從觀念上分析,蒙古族婚俗的這種形式與古老的薩滿教有關。在他們看來,天神為幸福之神、生育之神、畜牧業的保護神及刑罰之神。他們認為地神能主管地面的福禍,保護他們的家畜,佑護他們的子女。
蒙古族的婚禮還有拜火拜灶的習俗。《清稗類鈔·蒙古婚嫁》條云:“男家于室中熱火一盆,新夫婦向火拜。”《呼倫貝爾志略》云:“院中置木桌,上設弧矢、羊骨、或罩一全羊,旁設火盆,夫婦同向跪拜……次見翁姑、拜佛像、火、灶及尊長,答親友禮喇嘛念經,侑以樂器。”拜灶火的習俗可以追溯到古代。《夷俗記》云:至婿家時,“歸時婦披長紅衣,戴高帽,婦女前導至幕中,婦女持羊尾油三片,對灶三叩頭,即以油入灶焚之,與祭灶無異。”按照蒙古人的信仰,灶火,是一個家族興旺發達的象征,往火中放幾片牛油或羊油,使火苗增高,表示本家族增加了新成員,人丁興旺。
蒙古族在隆重熱烈的婚禮上拜火拜灶的習俗源于古老的薩滿教。蒙古族薩滿教有火神的形象,隨著時間的推移,火神由女性變為男性。他們認為,火是生育能力和生命力的源泉。他們祈求火神,請求賜給他們“作幫手的兒子和溫柔的女兒。”
蒙古族婚俗中所保持的游牧文化的特征還表現在蒙古民族崇尚威武雄健、力量和壯美的審美意識。
新郎娶親時其裝扮習俗威武雄壯。據《龍城舊聞》云:“娶時,婿身披紅布,曰‘哈喳布’,佩腰刀,示尚武。”新郎腰佩弓箭,身騎駿馬,威武雄壯,瀟灑豪爽。男方到女家后,新郎要把箭摘下來放在馬窗的兩面。按照蒙古族的傳統習俗,以西為尊、為貴。聚親回來后,佩刀和弓箭三天不許動。三天后,新娘收起來保存一輩子,視之為吉祥物和鎮邪的器物。從信仰觀念看,這是對人造物的崇拜。
有的地區有求箭禮的習俗。據《綏遠通志稿》載:“至夜半行求箭禮,新郎詣婦翁室,向翁婦跪陳哈達,求箭。婦翁先贈以紅絲綢,繼取無鏃之箭授婿,授時必述此箭能降服邪魔,建立事功,諸勝利語。至翌日喜車待發時,郎必以此箭在車前向后方射之,然后啟行,謂之‘射該’,譯漢語即‘射災’,亦驅邪趨吉之意也。”近代土默特一帶延此習俗。
弓箭,為牧人男子所喜愛。有史以來,弓箭就是狩獵和防身的工具。蒙古族早在12世紀就以能騎善射聞名于世。隨著社會的發展,游牧民族在用弓箭保護牛羊免受踐踏的同時,又把射箭當成一種娛樂活動。在婚俗上佩箭、求箭、射箭、留箭正是游牧民族這種特殊審美觀的折射。
在蒙古族婚禮娶親時,還有一種特殊的習俗,即有時女方去搶伴郎的帽子或其他物品,挑在馬鞭上,或扔在地上,以耽擱男方的時間,有的地區是搶新郎的帽子。對此,《綏遠通志稿·民族志》有載:“行至半途,男家遣馬術精良者一人,攜羊頭一,點心少許綏來迎。致食品后,即撥馬疾馳,于時送親者縱馬追之,期必奪取送物者之帽,而奪得或末被奪者,均各自以為榮,人皆嘖嘖稱贊,其意蓋以顯示兩家之人馬強勝也。”據當今蒙古族學者波·少布先生調查,近代居住在黑龍江嫩江流域杜爾伯特草原的努圖克人就保留著這個習俗。如果纓帽被女方搶下,男方再回到女方家,重新設宴接新娘,如果男方保住了纓帽,可直接回家舉行婚禮。有的地區在歡送女家送親的客人時,設最后一道酒宴,為“帽兒宴”。酒宴結束,女方上馬,男方送行,女方搶男方之帽。搶帽時,幾十甚至上百匹馬飛奔,煙塵滾滾雜沓而去,頗為壯觀。
從婚俗形式說,搶纓帽的習俗是搶婚制的遺存。古代蒙古族實行嚴格的氏族外婚制。據《史集》載:“在成吉思汗時代……曾有一對兄弟,圖魯合惕札兒巴特兒和撒兒塔黑巴特兒,他們互矢忠誠,結為同盟,并交換誓約道:讓我們彼此將同一氏族的人及親兄弟一般,猶如蒙古人不相互聘娶姑娘,我們也互不聘娶,我們之中的每一個,都是從其他任何一個部落中聘娶姑娘,都將彼此遵守婚聘之俗所規定的禮制,直到如今,他們仍遵守這一習慣。”為此,他們必須到遠方和無血緣關系的氏族娶妻,掠奪婦女為妻的事情經常發生。據《蒙古秘史》第38節、第56節載,孛端察兒、也速該的妻子都是掠奪來的。搶纓帽是對游牧民族歷史上存在的搶婚制的重溫與回味。蒙古族婚俗的游牧文化特征可謂十分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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