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化·河洛人、客家人及其習俗·婚嫁習俗
(1) 舊日臺灣的嫁娶。在臺灣歷史上,漢民族同胞男女結婚組織家庭通常經過一個十分繁雜的過程。大體說,先由媒婆(介紹人)說親(撮合),通過對男女雙方算生辰八字(合婚),以判斷看能否聯婚。要是發現生辰八字中有什么“相沖相克”之類的情況,便沒有什么文章可做了。如果合婚順利,則要進一步相親相看,增進相互了解。相親相看可由當事人親自進行,亦可由其親人代行,要是雙方不滿意,事情就到此為止。如果雙方大體滿意,即擇日舉行送定即送彩禮儀式。送定稱小聘或稱“過小禮”,也有叫定親禮的,是由男方送給女家的聘禮。禮物一般有紅綢、金戒指、金耳環、牛、羊、豬、禮炮、禮燭、禮香、禮餅和連根花盆、石榴花等。定親之后還有定聘,叫大聘,比小聘更隆重,禮物(稱彩禮)由二人抬著,叫“辦盤”,由媒人作陪伴送到女家。禮物中有的是實物,有的只是寫在紅紙上的禮物名稱,他日補上。禮物忌單重雙,且用吉祥字眼寫上名稱,如把鳳梨寫為“鳳凰來儀”,稱五谷為“嘉種降臨”,稱紅柚等為“長發其祥”,稱檳榔為“偕老”,稱連招花和石榴花等為“連招貴子”,等等。小件禮物要用吉祥如意的東西,如紅桔、紅柑、香蕉、鳳梨以及禮餅等,禮餅多達二百四十份,少有六十份,準備讓女家分送親友和鄉鄰。除上述禮物單之外,還有一項聘金,那是聘禮中的主要內容。聘金多少,貧富不同的家庭是不一樣的。
近年來臺灣許多地方,彩禮的花樣大為減少,都加在聘金上面。聘金一般在新臺幣2.4萬到6萬元之間,有的因女子長相好看,又受過高等教育,聘金多達十幾萬甚至幾十萬新臺幣。聘金多半拿現金,極少數記帳。有的人因一時籌不起那么多現金只好賣家檔、借債;有的先嫁女然后用嫁女所得來為兒子娶婦;也有的用“轉親”法來解決。有的用高額聘金主要為了顯耀自己闊氣,講排場,其實送到女方后都由新娘再帶到夫家,也有的以陪嫁形式送還男家。
陪嫁有的叫嫁妝(當然陪嫁不單是嫁妝),如耕牛,田產,股分,或其他日用品等。陪嫁愈多表示女家愈闊氣、體面。今天除了農村和山區之外,一般城市不大講舊式的陪嫁,而興新式的陪嫁,主要是錢財和裝飾品,特別是講究新式家具等。
陪嫁當然不是臺灣的特產,它仍然是傳自大陸,且大多帶有福建的特色。臺灣歷史上陪嫁中最引人注目的可數以棺材為嫁妝。這原是福建惠安人的習俗,在移民過程中亦傳入臺地。棺材并非真貨,乃相當棺材價值的貨幣或實物。臺灣歷史上曾有過金制的棺材模型為嫁妝,那可說是對惠安習俗的發展。彩禮和陪嫁是封建社會的產物,它在大陸流行了一兩千年,至今并未絕跡,臺灣同胞講究彩禮和陪嫁,這里與其說是受封建制度的影響,勿寧說他們還帶有不忘祖國文化傳統,不忘家鄉的情感。
定聘之后,由男方擇吉日完婚,即女子出嫁到男家。女子出嫁乃她一生中的一件大事,自要早做準備,出嫁那天更免不了要梳洗打扮一番。打扮中挽面和戴耳環或耳墜子總是少不了的。挽面向來是婦女的美容法,男人平時要理發,理發時要修面,女子則不大一樣。舊日中國婦女大多是不理發的,更沒有修面,所以要通過挽面來整容。所謂挽面,是用兩根細線在婦女臉上夾緊纖毛,然后撥掉。婦女頭一次挽面叫“開臉”或“開面”。這種開面是在女子要出嫁時做的,一般人都是請有經驗的老太婆動手。開面之后的女子就成了“新人”。舊日臺灣同大陸一樣,女人們多戴上耳環或耳墜子,特別是女子出嫁時。以前在民間還沒有發明彈簧式的耳環和耳墜子,要將它們戴在耳上,就非得在耳上打洞不可。耳洞自然不能等到女子出嫁時才打,而要事先打好。大體上女孩十歲左右,其父母就得設法為她在耳上打洞,準備戴耳環或耳墜時用。世界上戴耳環或耳墜子的不只是中國婦女,許多民族婦女都把它作為炫耀自己的裝飾品。這類耳環或耳墜子考其原始,是從骨針或銅線穿耳演變來的。在開頭,骨針或銅線穿耳曾是男人們用以扣銬女人的器具。男人們用這些器具將女人搶奪回家加以驅使,所以那骨針或銅線穿耳曾是婦女受奴役的象征。后來情況變了,戴耳環或耳墜子成了婦女們表現美的一種手段,成了一種裝飾品。
新娘梳洗打扮后,等著男方派人來迎接,此時的高興心情可想而知。不過這種心情不可以表露出來,相反的倒要表現出不高興的樣子。舊日的臺灣,女子出嫁時還得表演一下不肯嫁的模樣,以此表示她不愿意離開父母,說明自己有孝心。出嫁時,她要向祖宗牌位拜別,有些女子,因長期與父母相處,一時離開,自有依依不舍之情,所以有的嫁女在拜別時,還在地上哭鬧打滾。這時父母照例要打一兩下女兒的嘴巴,說一兩句教管不嚴、父母有過之類的話,然后勸她上花轎。上轎之后,常有一群小孩拍掌笑吵,這時新娘不免發怒,但不能說話。當轎子抬動時新娘將一把扇子丟在地上。扇音同善,留下扇子意即留下善事,或謂要新娘改掉壞習慣,以便取得丈夫和公婆的喜愛。抬花轎的場面就如迎神賽會一般。送親的隊伍十分隆重。大體是前面燈籠開路,有的將燈籠安在很長的竹竿上,高高舉起,叫高照,吹吹打打,沿著大路進發,浩浩蕩蕩。花轎后頭拉著米篩子,上面畫著八卦,還有一根青竹或甘蔗。八卦乃避邪之物;青竹有節,堅貞之謂;甘蔗表示生活甜密。接著是女方陪嫁的禮物。因娘家貧富不同,陪嫁禮物差別極大。不過,不管多貧,一個大洗澡盆總是少不了的,那洗澡盆是給新娘不久后生孩子用的,亦為吉利之物。在吉利之物中,還有夫妻雞和帶尾蔗。夫妻雞也叫引路雞,有雌雄紅雞一對,由娘家父母用兩條大約九尺長的紅帶縛住雞腳,放進新的籃子中,由女賓護送到男家。紅帶連兩雞,表示兩家親,九有長久之意。帶尾蔗有的在女兒和女婿回娘家時贈送。甘蔗全根且帶尾葉,共兩根用紅繩綁住兩端,一路拖到新郎家,然后擺在新床上,既表明新娘忠貞,也寓意夫妻生活甜密,且從頭甜到尾。
花轎到了男家,早有鞭炮聲、鑼鼓聲迎接。新娘下轎前,有人用盆子端著桔子前迎。桔音同吉,吉利之謂。如果沒有桔子,亦須以別的表示吉利之物代替。新娘下轎有人拿著米篩蓋或雨傘在鋪地毯的兩邊等候,新娘腳踩地毯并從米篩或雨傘下走進夫家。這叫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為什么要這樣? 或謂這是早期搶婚制度之殘余,而臺胞這樣做,乃表示不忘祖籍之傳統。走進夫家,在進大廳前,有時還有一道規矩,即要求新娘“倒腰”,就是挺直肚子,接受姑婆、嬸婆的審查,觀察新娘是否處女。到了大廳,新娘同早在等候的新郎進行拜堂。拜堂是一對夫婦結婚中最隆重的儀式之一,先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公婆(或與此同時還拜其他長輩),最后是夫妻交拜。拜堂時,一般都有司儀念些吉利的詩句,講些吉利的話語。拜堂后夫妻進入臥房,即所謂洞房。因為舊日沒有電燈,洞房都是點蠟燭的,所以也叫花燭洞房。在洞房中,夫妻要喝合歡酒,以示親熱。
(2) 臺灣的看新娘鬧新房。婚禮之后,還有一項熱鬧的節目叫看新娘和鬧新房。
在臺灣,同舊日中國各地流行的一樣,所謂看新娘,是在男家娶親那天,一般是吃過晚飯,除了男家的親友、鄰居按禮節到場外,附近的大人小孩也都可以到男家進新房里看熱鬧,看看新娘子;說是看看,其實是來向男家、向新婚夫婦賀喜,以表示友好,表示祝愿。就因此,凡是看新娘的,都要準備幾句吉利的話語。在臺灣這種準備吉利的話語的做法,幾乎成了規矩,當你進入新娘房里的時候,新娘新郎便會請你坐下。這時你要說:“新娘娶到房,乎你年年富”。也有的說得長些,“新娘新人來洞房,今日魚水得相逢,明年天上送貴子,富貴長壽福滿堂。”大體上類似前兩句的,多是年輕人說的,后面兩句則多是上了年紀的人說的,講這類話時,一般是坐下時講,人多時,誰先到誰先講。當客人坐下后,新娘新郎即送來甜茶和香糖,客人一邊接茶、接糖,一邊又得講幾句,有說“甜茶食落嘴,等你明年起大厝”(多是年輕婦女講的);有的說:“雙人捧茶笑文文,今日兩姓來合婚,日日賺錢有錢春,年年出著好子孫。”(多是老人講的)喝過了甜茶,新娘要收回茶杯,這時你可送見面禮,即紅包,并還得講一兩句,有說:“茶甌收清楚,日后發萬草”,或講:“茶盤收到返,翁姑著孝順。”(老人講)或講“紅包紅紅,祝你們做大人。”(年輕人講)接下去,新娘新郎還會送香煙、檳榔、瓜子等,也都得講幾句吉利話。這類話,過去多是押韻的四句,如“手提銀票壓茶甌,八仙掛彩好彩頭;新娘古錐尪緣投,夫妻恩愛好到老。”現在不那么講究了,多只是表示祝賀的一兩句話,也有的以笑笑,握握手代替。
看新娘之后是鬧新房,鬧新房也叫鬧洞房。這類鬧新房,過去是連鬧三夜,每夜從八九點鬧到翌晨兩三點,弄得新娘新郎吃不消,甚至鬧出病來,現在有了改進,一般以夜間十一二點為止,好讓新娘新郎早點休息,講講私房話。鬧新房主要是年輕人給新娘新郎出難題,要他們回答,或叫他們猜謎語,或叫他們對某些事件表態等,這在各行各業里往往不盡相同。在農村多出些農活上的難題讓新娘解答,如一根稻穗幾朵花,一只母豬能生幾只娃,一根瓜藤能長幾只瓜等。在工廠,則多換些工業產品方面的問題讓他們回答。對知識分子、中小學教師,多是出對聯要他們分別對上。現在不論哪行多是新婚夫婦介紹談戀愛經過,怎么認識的,第一句話講什么,有的要他們當眾親個嘴,共吃一顆糖,共飲一杯酒等。這當中不論鬧房者所提出的問題多么無理,新娘新郎也不能生氣,可答也可以避而不答,只是對有些鬧新房者提出的頗令人難堪的問題,你越不講,鬧房者越要鬧開心,這就出現鬧新房時氣氛最濃的時刻。為了擺脫“困境”,新娘新郎開始了有意識的合作,直到鬧房者滿足為止。在臺灣,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不管是誰,要想到新郎家鬧新房,自己首先要能背誦幾首甚至幾十首詩句,熟悉幾句或幾十句祝賀新婚的吉利話,否則是不能參加鬧房的,胡鬧是人們所不能容忍的。
看新娘鬧新房無疑是傳自大陸的風習,最初的目的有各種不同說法,或說新婚之夜集中許多人可以借以驅逐邪靈的陰氣,或說因為第一夜新娘太寂寞,人們集中在一起同她開開心讓她高興。其實,看新娘鬧新房,可以說是封建包辦婚姻制度的一些補救法。人們知道,在封建包辦婚姻制度下,父母之命媒約之言定終身,大多數人在結婚之前互不認識,有的連見面都沒有見過,結婚那天第一次見面,就如做夢一般,羞羞答答各自懷著緊張的心情,有的連第一句話怎么開口都很為難,而看新娘鬧新房的目的,最初大體是為了幫助新郎新娘擺脫這種窘境,為幫助他們建立融洽的感情,而進行的嘗試。有人說封建婚姻制度下的男女是先結婚后戀愛,如果這話有道理的話,那么,新婚之夜鬧新房則在于為這種婚后的戀愛加上推進劑。所以鬧新房在封建婚姻制度下還是有一定進步意義的。到了今天,鬧新房大多失去原來的本意了,只不過成了民族的傳統風俗而已。
(3) 臺地的招贅和暗娶。臺灣有一些與歷史上傳統習慣的一般做法不大一樣的婚姻活動,如招贅和暗娶等,做法源于大陸,是從福建傳入臺地。
招贅就是招婿和招夫的婚姻活動。所謂招婿,是讓女兒結婚,但不出嫁,而招進一女婿;招夫呢?指寡夫留在前夫家里,另招來一個后夫。這種做法,不論在大陸還是臺灣都有,但不屬傳統的做法,按中國傳統的婚姻制度,一般是男子娶妻,女人出嫁,即女的到男家。而招贅呢?與此不同,男的要到女家,這樣,被招為婿和被招為夫的男子,變成女家的成員之一。從保留下來的做法看,雖然到了女家,男人仍保留自己的姓名,而且繼續祭祀自己的祖先神靈,并無權繼承女家的財產。
從臺灣流行的習俗看,招贅婚姻,雖然也如平常人家締結婚姻那樣,也經過算“八字”,訂盟、相看,納彩禮(定聘)和完娶等手續,但一般講手續都簡化了,結婚儀式也比較簡單,不過在打招字即簽訂招贅契約上則寫得比較詳細、具體,那上面對聘金、招贅期間,子女歸屬等都寫得十分清楚。招贅時間一般多以三到五年為限,也有的不限時間,甚至一輩子的,所出子女原則上多從父姓,或按規定從母姓,一般講長子歸父親,也有的按規定所有子女都歸女家。有期限招贅,按契約所定,男的住女家期滿后留下一子或數子,男人隨帶妻子及其他子女離開女家,或回男家,或另行獨立門戶,妻子改從夫姓,這便是通稱的“招入娶出”。
在舊日的大陸和臺地,招贅婚姻的存在是由許多因素促成的。從女家方面看,其所以要招進男人,主要是出自財產繼承權和對男勞動力的需要。按舊日風俗,女子無財產繼承權。這樣,家里無男孩子的人,除了采用收養子的辦法外,可通過招婿或招夫的辦法以期解決這個問題;有的雖有男孩,但非發妻所出,發妻只生女孩,為不讓小妻之子繼承全部家財,發妻也為女兒招婿,以便將來讓外孫繼承一部分家財;家中全是老弱多病者,為了維持家計和撫養老幼,亦多通過招進男人的辦法來解決;特別是不愿改嫁的寡婦,自己又無力撫養前夫留下的年幼的子女,往往通過招來丈夫幫助支撐原有的家庭。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也采用招贅辦法,那就是父母對女兒特別寵愛,舍不得她遠離身邊,只好通過招婿辦法來解決女兒婚姻問題。以上是女家招男的因素。
從男方看,其所以愿意被招,或由于家道貧窮,為節省娶親時在聘金等方面的花費,甘愿到女家落戶;或因為熱戀某女,而她又不愿離開父母,也只好上女家。此外,還有貪戀女家財產和生活條件優越而愿上女家者,這是男子愿到女家的因素。時到今日,因為男女均有繼承財產權,招贅婚姻不再象過去那樣傷人腦筋了,不論臺灣還是大陸,城市中工人、職員家庭的男子到女家落戶的事日見增多,但在農村,還不那么順理成章,還多少帶有勉強的成分。
還有一種不時出現的叫“暗娶”的婚姻。暗娶也叫暗婚,通俗叫“乘孝娶”,亦即在喪期中舉行的婚禮。按中國舊的傳統習慣,父母去世,子女要丁憂三年。這期間平時穿素服(女的不涂脂粉),不娛樂、不嫁娶,有的死者生前已為子女訂了婚約,還未舉辦結婚儀式而突然去世,要等三年不免時間太長了些,于是有人想出了暗娶的辦法來補救,就是乘死者出殯以前即在一百日內,趕緊乘機完成婚事。其所以要在一百日內,主要因為,按舊日習慣,一個人死后要做百日(或稱“燒百天”)即一百日祭,這種百日祭在過去有錢人家是很慎重的。這一天,其子女要把粗孝換成幼孝,所謂粗孝、是指粗孝服,即是死者從死到除靈這段時間里,子女等親屬所穿帶的孝服,因標志較粗,多是用麻布等造成,故稱粗孝;從除靈到脫孝這段時間所用的帶孝標志,因用比較細的白布或黑布制成,故稱幼孝。乘百天祭以前暗中舉辦婚禮,把訂婚對象正式變成自己家里的人,可以為死者多了個親屬為之吊孝,一般人都認為這乃是子女的孝心表現,所以人們非但不責怪,相反多加以支持。只是這時舉辦婚禮要嚴格遵守一些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要節約,不能大吃大喝,不能鋪張浪費,不興笙歌舞蹈,只能簡單從事。因此,許多不喜歡講排場的人家,都愿意乘這機會把已訂約的婚事加以辦理。招贅和暗娶都是福建移民從大陸傳進臺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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