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景帝皇后汪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明景帝皇后汪氏》人物故事小傳
汪氏(公元?—1506年),順天(今北京市)人。景帝朱祁鈺為郕王時嫁之為妃。英宗在“土木之變”中被俘后,景帝即位,遂冊立汪氏為皇后。因在立儲問題上汪氏與景帝意見相左,遂被廢。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汪氏死,謚為貞惠安和景皇后。
〔正史〕
景帝廢后汪氏,順天①人。正統十年冊為郕王妃。十四年②冬,王即皇帝位,冊為皇后。后有賢德,嘗念京師諸死事及老弱遇害者暴骨原野,令官校掩埋之。生二女,無子。景泰三年③,妃杭氏生子見濟,景帝欲立為太子,而廢憲宗,后執不可。以是忤帝意,遂廢后,立杭氏為皇后。七年,杭后崩,謚肅孝。英宗復位,削皇后號,毀所葬陵,而后仍稱郕王妃。景帝崩,英宗以其后宮唐氏等殉,議及后。李賢曰:“妃已幽廢,況兩女幼,尤可憫?!钡勰艘选?/p>
憲宗復立為太子,雅知后不欲廢立,事之甚恭。因為帝言,遷之外王府,得盡攜宮中所有而出。與周太后相得甚歡,歲時入宮,敘家人禮。然性剛執。一日,英宗問太監劉桓曰:“記有玉玲瓏系腰,今何在?”桓言當在妃所。英宗命索之。后投諸井,對使者曰:“無之?!币讯嫒嗽唬骸捌吣晏熳?,不堪消受此數片玉耶!”已,有言后出所攜巨萬計,英宗遣使檢取之,遂立盡。正德元年④十二月薨,議祭葬禮。大學士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后?!雹菟旌显峤鹕?。明年上尊謚曰貞惠安和景皇后。
《明史》卷一一三
〔注 釋〕
①順天:府名,治所在今北京市。②十四年:公元1449年。③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④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正德是明武宗朱厚照的年號。⑤葬以妃、祭以后:意謂按妃之禮安葬,以皇后之禮祭奠。
〔相關史料〕
(景泰三年)五月,甲午,廢皇太子見深為沂王,立皇子見濟為皇太子。
廢皇后汪氏,立太子母杭氏為皇后。上之易太子也,獨汪后不可,曰:“如監國之稱何?”上不悅,后以太子杭氏生,請讓位,從之。
清·夏燮:《明通鑒》卷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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