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文化·吳越的宗教信仰與迷信習俗·巫術信仰
巫術信仰是人類社會最早的一種宗教信仰。它是原始人在對付怪異的自然災害時產生的一種自發性、本能性的求生活動。原始人企圖用自身的魔法制服、鎮住自然災害。到原始社會末期,巫開始從人民中分離,施巫權力集中到酋長手里,成了統治階級的專利權。進入階級社會后,巫逐漸向兩極分化,其上層和朝廷仍有密切關系,成為朝廷的巫官。他們為帝王決疑、圓夢、主持祭祀儀式等。另一部分人向民間發展。佛道產生后,巫的職能為和尚、道士所代替。唐宋以后,巫基本上轉入民間,在民間信仰中占據著一定的位置。
吳越地區的巫術信仰,既來源于本地,又受外來文化影響。春秋時代,吳越國的巫覡之風很盛。在《越絕書》里,有專為巫官設的“巫里”,有專葬巫的神山“巫山”,有專職的神巫之官。越巫在漢代還有名,漢武帝曾令越巫在越祝祠。漢人應劭稱“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風俗通義》第九)。后來,北人大量南遷,又把北方的巫術信仰帶到江南。結果,吳越之地巫風更濃,有“財盡于鬼神,產匱于祭禮”一說。至近代,巫在吳越民間還有不少影響,無論在生活還是在生產習俗中,處處有古代巫風和巫術的遺跡。不僅有專職、半專職術士進行的各種巫術活動,即便百姓,也有相當多的模擬巫術活動。
術士進行的巫術活動很多,主要有占 卜和祭祀兩大類。
(1) 占卜
占卜起源于原始社會。殷周時,盛行龜卜和筮。越國時,盛行雞卜、蛇卜和占夢。吳國因受周文化影響,盛行骨卜和甲卜。秦漢以后,占卜分成多派。唐宋以后,占卜流向民間,占卜方式也就有所變化。近代,吳越地區流行的占卜方式有:求簽、算命、相面、測字、看風水等。算命是根據一個人出身的年、月、日、時來推測其吉兇。相面是以面相、手相等推算人的命運。測字,又叫拆字,即以拆析字形來推算人的禍福。求簽又稱神簽。舊時寺廟神壇上多設簽箱或簽筒,內貯竹簽百余支,編著號碼,分為九個等級。旁有簽簿,上寫簽詩,多用七言。求簽時,求者手捧簽筒,不斷搖晃,直到震落一簽。然后執簽,對照簽簿上的詩句,請方士解答。詩意多摸棱兩可,隨人而解。看風水,亦稱“堪輿”,指相地、相墓之法,以察看宅地、墳地等的地勢、方位、朝向、周圍環境等,來附會和占卜今后的兇吉禍福貴賤。吳越地區信風水,所以,每逢造房、建墳、開河等活動,必先請風水先生看風水,尋覓吉地。占卜是一種預測、預防活動,其目的是為預知人將來的命運。這是命運信仰的產物。術士一般須具備較豐富的社會經驗和較多的“專業”知識,人也須靈巧,能識別人的行當、脾性,見什么人說什么話。
(2) 主祭
主持祭祀活動,向來是巫的職能之一。近代以來的吳越民間仍有遺存,主要有僮子做會和贊神歌活動。僮子是一種民間迷信祭祀活動的主持人,主要活動于南通城鄉、太湖、長江口區。僮子平時散居在鄉村,生活與常人同。每到農歷九月至次年三月間,農家有結婚、生日、過繼、滿月、治病、消災、求子、延壽等事需搞祭祀活動時,他們就身穿僮子服(頭戴元陽帽,身穿套裙),前去做會。做會時,僮子又唱又跳,又念又畫,裝神弄鬼。贊神歌集中于杭嘉湖地區。此種活動,稍異僮子做會,以唱神歌為主,巫的成份少些。
由于吳越地區自古即有巫風,久而久之,使廣大的民間百姓也染上了巫術信仰。在日常生活中,他們也能模仿術士,做些簡易的巫術活動。主要的有:(1)念咒。咒是一種語言信仰。由于念咒簡單,只要記住咒語,隨時隨地都可以搞,故在民間流傳甚廣。如小孩換牙,上牙丟屋頂,下牙丟床底,丟時雙腳并齊,口中念念有詞:“齊! 齊!”這樣,牙齒就會長得整齊。咒語使用得最普遍的是在醫病方面。舊時,偏僻的農村,群眾缺醫少藥,咒術是群眾的一種既方便又經濟的自療辦法。(2)禁忌。即約束自己的言行,來避免觸犯鬼神,免受其禍。是一種消極的、退避的巫術。在吳越地區的民間,禁忌幾乎遍及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禁忌,不同的地理又使之內容上也有所區別。漁民、蠶民、山民、石工、窯工、商人等,皆有自己獨特的生產習俗。如山民忌捉石蛙、忌上山叫人名、忌女人跨扁擔、忌上山拾野味、異出門走夜路等等。至于生活方面,舉凡生育、紅白喜事、壽慶、祭祀乃至賭博、演劇、觀教等,也無不有禁忌。(3)前兆。包括兇兆和吉兆兩種。如出門碰上烏鴉,認為必有災,須吐一口唾沫,說聲“不吉聲消”。反之,出門遇喜鵲叫,謂有喜事來臨。諸如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4)占卜。民間日常遇事卜吉兆,單數為兇,雙數為吉。桐鄉烏鎮,有用大蒜頭占卜蠶事習俗,諸暨有在元宵節夜爆糯谷占蠶事、習俗。(5)祭祀。漁業中有出海祭神習俗。農業中有“燒田蠶”等習俗。生活中,也有許多祭祀習俗,如招魂。舊時,人生病或死亡時,經常要進行“招魂”儀式。此俗在吳越地區極為流行,尤以嵊泗列島的“潮魂”最為典型。島人認為,漲潮時,海王的陰魂離家才近,故招魂活動多選擇初一、月半大潮汛時舉行。潮魂分兩種,一曰追魂,一曰招魂。追魂是死在海里的漁民尸體已找到,七魂六魄尚有三魂四魄剩在尸體內,故要追回另外四魂二魄。招魂是漁民死在海里,連尸體也沒撈上岸來,故要招回全部的魂魄。其儀式十分復雜和隆重,為別地所少見。(本節參考姜彬主編《吳越民間信仰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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