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治標與治本
《列子·說符》載:晉國鬧盜賊,晉侯得一人名郄雍,能從相貌上明察秋毫識破誰是盜賊,“千百無遺一焉”。晉侯高興地對趙文子說:“我得一個郄雍就不愁消滅全國的盜賊了,用不著許多人了。”趙子文說:“我的國君,您靠察顏觀色是不會把盜賊消滅干凈的;而且郄雍一定不得好死。”不久,盜賊們商量說:“我們所以這么困窘,就是因為郄雍啊!”于是一起綁架殺害了他。晉侯聞聽大為震驚,立即召見趙文子,告訴他說:“果然象你說的,郄雍死啦!那么抓盜賊到底應該用什么辦法呢?”趙文子說:“要想沒有盜賊,就不如舉用賢才,使百姓受到感化,民眾有了羞恥心,那還有什么盜賊呢!”于是,晉侯任用賢能主持國政,結果大幫盜賊都逃奔秦國去了。
治標還是治本,這是晉國治盜歷史教訓的癥結所在。郄雍識盜,以法繩之,盜源不滅,郄雍亦為盜所殺。而賢能治國,民眾醒悟、安生,盜源斷絕,為盜者亦無所藏身。
“國無常治,又無常亂,法令行則國治,法令馳則國亂”,以法治國不容忽視。但“刑罰不足以移風,殺戮不足以禁奸”,“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治與教化要同時并舉,不可偏廢,發揚善德和執行法令要結合起來。然而,以法治國關鍵還在于為政者首先要以法制身,“禁勝于身,則令行于民”,看來處理好“權”與“法”的關系又是很重要的了。當然,“天下順治在民富,天下和靜在民樂”,治國之本,說到底是發展生產使人民富足、精神快樂,這是國家安定祥和的前提條件。
上一篇:方向性錯誤
下一篇:晉武帝唐懿宗奢侈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