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足之戰引出的議論
1991年全國足球“銀荔優勝者杯”半決賽,京、滬之戰發生的情況,引起足球界和新聞界以及球迷的關注。特別是12個有爭議的判罰在事后賽會組委會召開的會議上,比賽雙方的教練員,大會裁判長、以及中國足協派往南京的官員各抒已見,看來要想得出一個統一的認識仍需一個過程。然而這場比賽暴露出的問題是嚴重的,影響是惡劣的,人們從這里進一步認識到加強裁判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強運動隊伍思想教育的長期性。
中國足協官員認為,一個隊一場球3張紅牌,3張黃牌在今年(91年)正式比賽中尚屬首例,應該引起重視,今后在此規定中要加上保護優秀運動員條款。
近年,為了端正比賽作風,國家體委和中國足協做了很多規定,還將90年定為服從裁判年,將91年定為公正競爭年。然而京、滬之戰卻出現了令人不快的場面,是令人遺憾的事情。
賽風必須端正,必須改善,絕不僅僅是要求運動員服從裁判,裁判員也要提高業務水平,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本著公正準確、謙虛謹慎、嚴肅認真的精神,最大限度地減少錯判、漏判,有效的控制場上局面,國際足聯倡導的公平競爭的原則,其意義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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