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舒《懷舊集》案
馮舒,字已蒼,江蘇常熟人,明季諸生,擅長文學,家多藏書,又極有學識。據縣志記載,他為人豪爽,心直口快,嫉惡如仇且不畏權勢,庶吉士太倉人張溥與張采創立復社,聯絡吳越文人雅士,曾招請馮舒,他因覺得恥居人后,秀才爭氣,拒不參加。著有《默庵遺稿》、《凡空集》、《北征集》、《浮海集》、《避人集》、《懷舊集》等。
順治十六年(1659年)常熟縣令瞿四達,貪贓枉法,民怨沸騰,諸生黃啟耀等上告縣令貪狀。因馮舒對縣中錢糧開支弊端,了如指掌,瞿四達以為告狀出自馮舒之手筆,懷恨在心,便利用馮舒《懷舊集》手鈔本自序中只書“太歲丁亥”,不列寫清朝國號年號,并摘其詩中忌諱語,坐以譏諷毀謗本朝之罪,最后將馮舒殺于獄中。
馮舒是錢謙益的密友。崇禎時曾解過錢的獄,救過錢的命。崇禎十年,常熟人張漢儒曾狀告禮部侍郎錢謙益,科臣瞿式耜憑個人喜好為標準,把持人才選拔的大權,以通囑賄賂橫行江南,干擾司法。甚至侵吞國府,毀謗朝廷,危害國家。于是將錢、瞿逮問下錦衣衛獄。錢謙益托馮舒求援于大學士馮銓,加上太監曹化淳的干預,才免于死。而瞿四達又從來依附于錢謙益,自稱為錢謙益的門人。馮舒之獄落于瞿四達之手,錢謙益竟不為說情,士林都以此事而瞧不起錢謙益。
馮舒之死本是專制政治的痼疾所致,文字獄是專制政治對付知識分子的靈丹妙藥。錢謙益落聲士林,亦可見一個盡管很有才華的知識分子,一旦降志辱身,失去文化角色,則失去了自己,其高傲和才華都毫無意義,只會變成自私自利,貪生怕死,謹小慎微的可憐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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