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殺市民經濟的清王朝
從清軍進關到北京做皇帝,直至鴉片戰爭以前的這段時期,清王朝經濟政策的基本方針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恢復和穩定了農村經濟;另方面打擊和絞殺市民經濟(指自由商人,獨立手工業者和萌芽狀態的資本主義生產形成的經濟)。盡管在康熙、乾隆、嘉慶時代,城市經濟有進展,但從總體看,它對市民經濟推行強力摧殘和強力壓制政策,而且還采取扶植封建性的壟斷商業、高利貸等,來抵制新興的市民經濟。
清朝對沿海、沿江經濟比較發達比較先進的城市,實行強力摧毀的政策。不光是屠城,東南地方連農村都成了廢墟,四川也是這樣,弄得民無遺類。江西很多地方看不到人跡。當然它的主要鋒芒是對城市。歷史上著名的城市遭到血洗,如“揚州十日”。當時揚州不僅是鹽商聚集的地方,而且是商業、手工業發展的地方,是南北交通的中心。還有“嘉定三屠”,江陰殺了二十多萬人,只剩下八十三個人等等。皖南也是這樣。凡是有資本主義萌芽的城市,差不多都遭到了徹底的血洗和毀滅。這樣,就把資本主義胎兒絞殺在母胎之內。譬如康熙、雍正、乾隆時代嚴格禁止和限制人民開礦。因為開礦能把四面八方沒有職業的失業人民聚集在一起,“聚眾藏奸”,這非鬧革不可,所以“斷不可行”。嘉慶時請求開礦的商人、官員,無不受到斥責。即使讓他們開礦,稅也是很得的。或全部官買,或官買很多,只留下很少一部分讓開礦的人自己去賣。為的是壓制市民階級,約束商品經濟的發展,在全國各地設立“常關”、“厘局”,用各種各樣的苛捐雜稅束縛自由商人的資本活動,束縛獨立手工業生產的發展。你要掠起來,他就控制,還要強派“好漢股”,就是衙門要占股,有勢力的人要占股,如皇帝的親戚在西山煤礦占股,不僅要分紅利,政治上還要控制。
另一方面,它盡力扶植錢莊、票號、當鋪高利貸的發展,予以種種特權。山西人開的錢莊遍天下,就是從清朝發展起來的。當鋪很多,譬如乾隆時代的大臣和珅,就有當鋪七十五座,資金白銀三千萬兩。每年利息達到本錢的三、四倍。扶植米、鹽、珠寶、綢緞等方面的大壟斷商,北京這樣的大買賣更多;在內蒙的呼和浩特,康熙在三征噶爾丹的時候,扶植了一個最大的商號叫“大盛魁”。當時,“大盛魁”支配了當地漢人和蒙人的全部經濟生活。他們的稅收負擔很輕,很多重利高價的商品比普通的小商品的稅還低,甚至不收稅,保護他們的高利貨等等。出現了很多賤買貴賣,歲入巨萬的豪商大賈,他們的資財動輒幾十萬,幾百萬,生活非常豪奢。譬如當時懷柔有個姓郝的,皇帝到他家去,他做了一百多樣山珍海味給皇帝吃,吃一天飯,費十幾萬。揚州鹽商的錢多得很。乾隆七次下江南,大鹽商都請他吃飯,向皇帝進貢,動不動就是幾百萬兩銀子。當時,大官僚、大貴族差不多都有當鋪、綢緞鋪、珠寶鋪。形成這種商業、高利貨畸形發展和轉向土地兼并。滿族貴族也參加放“印子錢”,借出以后,一個月借一元還兩元,再過一個月,這兩元都算本錢,過一個月零一天,就得還四元,再過一個月就是八元。
清朝統治者一面盡力扶植封建性的大壟斷商、錢莊、當鋪等等,一面拼命壓制、打擊自由商人、手工業者,如嚴格禁止華商出海貿易,不準人貨出口;有時準許出口,但也嚴格限制人數,要用小船,哪天去,哪天回來,護船武器帶多少都有規定。同時限制大船的制造;華商出口貨物要加重征稅,外商進口貨物征稅卻低得多,甚至不征稅等等。
清王朝推行絞殺市民經濟政策,給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帶來很壞的后果。中國從明朝開始市民經濟已經開始成長,資本主義萌芽已經產生,如果任其自由發展,中國的封建社會不會拖得那么長。由于清廷采取了那樣的反動政策,對歷史的前進起了促退作用。歷史教訓證明,一個國家的經濟政策的基本方針是否正確,對社會進步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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