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變論”與“漸變論”之爭的啟示
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稱為地質學的“英雄時代”此時學派林立,眾說紛紜。法國博物學家居維葉(G·Guvier1769—1832)提出了“災變論”。他在《論地球表面的變動》一書中,根據巴黎盆地發現的大量生物化石與地層的關系,得知:地層越深、越古老,則所含化石種屬與現代種屬差異越大,有些已滅絕。他指出:連續地層中的不同化石種屬是在每一次突然災變后重新創造的,而滅絕了的種屬則是在災變中死亡的。他認為地質演化是由于一系列突然災變所致,如地殼突然升降,海陸瞬間變遷,氣候短期驟變,洪水剎那泛濫等。《圣經》中的摩西洪水,就是地球表面的最后一次災變。每次災變后,上帝重新創造萬物。該理論在19世紀初曾占統治地位。19世紀30年代,英國地質學家賴爾(lyell,Charies1797—1875),提出了“漸變論。”他在《地質學原理》一書中,根據對歐洲進行的廣泛地地質調查,批判了“災變論”,認為:地球表面和地層,既非不變,又非災變,而是進行逐漸變化。造成這種變化的原因,是各種自然力作用的結果,而不是什么超自然的突然災難。他把這種作用力分為兩大類,即水成作用和火成作用。恩格斯對此曾予很高評價,指出:“‘漸變論’打破了自然科學史上保守思潮的 一個缺口,只是賴爾才第一次把理性帶進地質學”。此后,漸變論廣泛地被人們接受,在地質學領域中統治了近200年。“漸變論”的勝利,并不意味,這一理論就是絕對真理,“災變論”就是完全錯誤。后來,隨著地質學的發展和新科技手段的應用,人們又發現了一系列新的科學事實,進一步支持了“災變論”的觀點,使它又獲得了新的生命力。
“災”、“漸”之爭告訴我們:在科學發展的道路上,不能因一派學說占統治地位,就被視為絕對真理。也不能因另一派學說有缺點就全盤否定。事實上“災”、“漸”兩種理論各有正確的一面,也各有一定的局限性。兩派之爭都對地質理論的發展有促進作用。只有百家爭鳴,才能促進科學不斷發展。“災”論本身恰好駁斥了不變的謬論,但它否認由量的積累而產生質的飛躍,把飛躍看成是突然災難,割斷地質發展的連續性,臆猜造物主的主宰,顯然是錯誤的。“漸”論強調地質變化是逐漸地、緩慢的過程,沖破了永遠不變的形而上學觀點。但它又否認質變,認為形成地質變化作用的各種力量是不變的,顯然這也是一種機械論的偏見。地質科學的發展告訴我們:只有運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從全局出發,正確把握分析與綜合、量變與質變,連續與間斷,必然與偶然的關系,才能推動地球科學的繁榮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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