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夢的破滅
1946年,蔣介石發動了大規模的內戰,經濟和財政繼續惡化,濫發紙幣,通貨膨脹,殘酷的搜刮,人民已經無法忍受,反動派的末日即將到來。為了回籠貨幣,緩和物價上升,減少紙幣發行,國民黨政府決定推行大量拋售黃金的政策,妄圖借“黃金夢”來克服危機。
1946年2月25日,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開會,通過了“開放外匯市場案”,規定中央銀行應察酌市場動態,按供求實況,隨時供給或收買外匯,對于黃金買賣“并依同樣原則辦理”,這就是中央銀行執行和辦理黃金勢售的政策依據。同年3月,行政院長宋子文、中央銀行總裁貝祖詒,在取得蔣介石的同意下,以中央銀行黃金存量585萬盎司為本錢,在上海開始執行大量拋售黃金的政策。
中央銀行承辦這項任務,由該行業務局擔任。拋售的辦法,通過哪些渠道拋售,日常的拋售數量,是由中央銀行總裁和業務局正副局長商定或決定,參與此項政策執行的人不多,實際上是在一種秘密狀態下進行。如果遇到重大問題,就由貝祖詒直接向宋子文請示,中央銀行每天將拋售動態和數量密報宋子文,可見這是一項非同尋常的任務。
按“開放外匯市場案”規定,黃金與外匯一樣有買有賣,但中央銀行購進黃金的數量極為有限,只是一種陪襯或點綴,實質上還是大量出售。在黃金拋售的頭幾個月,市場還比較平穩,每十兩黃金的最高價,1946年3月為194萬元,4—6月為203萬元,7—9月為230萬元,10月為224萬元,11月才上漲為272萬元,12月漲至371萬元,以后更直線上升,1947年1月為463萬元,2月7日為533萬元,2月10日這一天的金價由600萬元猛跳到960萬元。拋售黃金最多的一天是1946年12月23日,包括明配與暗售黃計出售黃金五噸(即十多萬兩)。盡管出售外匯和拋售黃金可以收回一些流通中的紙幣,但遠遠抵不上內戰中因龐大軍費開支而增加的紙幣發行量。在游資集中的上海,購金的人不斷,從1946年3月到1947年2月15日止拋售黃金共達351萬盎司,為拋售開始時黃金存量的60%。黃金的大量消耗,使蔣介石、宋子文深感經濟形勢的惡化,而金價的上漲又帶動物價的上漲。2月10日那一天,白米市價就由每擔10萬元猛跳到16萬元,其他物價也無不飛漲,這更使蔣介石、宋子文感到情況的嚴重。到了1947年2月16日,國民黨的國防最高會議通過“經濟緊急措施方案”,規定禁止買賣黃金,黃金庫存日益空虛的中央銀行就不再出售黃金而只收購黃金,反動政府便乘機凍結職工工資的生活費指數,實際上是把穩定幣值的負擔轉嫁給勞動人民。
從大量拋售黃金到禁止黃金買賣,說明用拋售,黃金來挽救貨幣危機的辦法已經不靈了,等待它的只是經濟的全面崩潰。1946—1947年間的黃金事件給后人留下了一條教訓:只要政府不停止濫發紙幣,即使采用拋售黃金的緊急措施來收縮紙幣流通量或減少通貨膨脹時的紙幣發行量,這僅僅是一種應急的權宜之計。因此,不管怎樣緊縮,終究不能制止通貨膨脹的繼續發展。
上一篇:黃河在哀鳴
下一篇:黑手黨與足壇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