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視安全·終釀悲劇
1991年4月21日是個令人震驚、令人悲哀的日子。這一天下午4時5分,山西洪洞縣三交河煤礦一聲炸雷般的巨響,強烈的瓦斯煤塵爆炸,百余名礦工傷亡……消息傳出,全國震驚,人們紛紛猜測事故的原因,為遇難者而悲哀,為造成事故的玩忽職者而憤概。
4月21日早班下班前,這個礦三采區(qū)井下停電。停風,造成瓦斯積聚,中班工人下午4點上班后,井下被迫啟動局部風扇,通過串聯(lián)風將202工作面的瓦斯抽入203工作面,使203工作面的瓦斯達到爆炸濃度,又由于平時設備管理不嚴,煤電鉆失爆嚴重,(因失爆使火花冒出)工人打眼前試鉆產(chǎn)生火花,引起高濃度瓦斯爆炸。爆炸的氣浪揚起巷道內(nèi)積聚的煤塵,釀成了礦井煤塵連鎖爆炸,結(jié)果頂部煤層塌落這500多米,長達7000多米的巷道支護被嚴重破壞,通風設施全部被摧毀,當班在井下的礦工全部遇難。在井上幾十米以外工作的二人重傷、四人輕傷。直接經(jīng)濟損失達300多萬元。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慘重的損失并非偶然,用了解三交河煤礦的人的話來說就是:“像他們這樣蠻干不出事是僥幸,出事才純屬必然”。早在1980年,這里就發(fā)生過因管理混亂導致瓦斯爆炸的惡性事故,致使30多名工人死亡。近兩年三交河煤礦的事故幾乎每半年就發(fā)生一次,每次事故都有礦工付出生命的代價。但遺憾的是,每次巨大的代價都沒能引起礦領導的高度警覺。當然,如果說這個礦一點安全工作沒搞,那也不符合事實,礦里也曾定過不少制度,如瓦斯檢查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干部下坑制度等,但這些制度只是貼在墻上,掛在嘴上,唯獨沒有落實在平時的工作上。例如多年來一直存在的煤塵過大。瓦斯超標的問題,礦領導就一直沒有加以認真解決。
1988年承包以后,這個礦的領導利用層層簽訂承包合同的方法,將生產(chǎn)第一線的管理權(quán)、人權(quán)、工資獎金分配權(quán)全部下放到了小隊。此時的礦領導,幾乎可以說就沒有安全觀念了,他們覺得自己已沒有這方面的責任了。結(jié)果,形成生產(chǎn)任務有人抓,利潤指標有人查,而安全工作沒人管的混亂局面。工人常常是未經(jīng)任何培訓,就被領到井下干活。就連原來直屬于礦長的安全監(jiān)察科,也被歸并到承包組領導。監(jiān)督部門與生產(chǎn)部門合二為一,使監(jiān)督部門失去了應有的監(jiān)督作用,以致于井下煤塵厚達半尺,瓦斯嚴重超標的危患也沒人管理,最終釀成了礦毀人亡的慘案。
經(jīng)過各有關(guān)部門的協(xié)作,事故的善后事宜得到了妥善的處理,頑忽職守者也受到了黨紀國犯的處分。這次事故損失是巨大的,教訓是慘重的,它告誡人們:違背科學規(guī)律搞生產(chǎn),忽視安全管理,是要付出慘重代價的。同時,這一事件也促使人們思考改革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如此包代管,重承包,重利潤指標,輕管理等,而這些只有通過深化、完善改革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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