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妙言論獎罰
魯國有這么一個法律規定:魯國人在諸侯國當男女奴婢,如果有人將他們贖出來,可以由官府付給一筆酬金。
孔子的弟子子貢,從一個諸侯國贖回一個魯國人,官府按規定給了他一筆酬金。他再三推辭,不肯收。孔子對他說:“子貢,這次你做得不對了。酬金是為獎善,取酬金,無損于你的德行啊,而不取酬金,今后魯國就不會有人再愿去贖人了。”子貢覺得老師講的話很有道理,就收下了酬金。
還有一年,由于天旱,魯國發生了一場大火,使一個大蘆葦蕩燃燒起來。當時正刮北風,火頭向南邊蔓延,如若不盡快控制火勢,恐怕要燒到魯國的國都來。
國君魯哀公親自率領百姓救火,但他的旁邊沒有幾個人。人們都去追趕被火燒出來的野獸了,一個個都忘了去救火。
魯哀公向孔子請教辦法。孔子說:“那些追趕野獸的人又快樂又不受處罰,而救火的人又勞苦又沒有獎賞,這就是救火人少的原因。”
魯哀公說:“你說得對。我該怎樣賞那些救火的人呢?”孔子說:“現在事情太緊急,來不及去賞救火的人,再說,要是參加救火的人都要給予賞賜,那么國家的財富還不夠用來賞賜救火的人,請您只用刑罰。”
魯哀公于是當即下令說:“不救火的人,與戰爭中投降叛逃同罪;追趕野獸的,與擅入禁地同罪。”這道命令下達沒多久,大火就被撲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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