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特殊的人
殷商的武丁時代即已有閹宦了。閹是古代五刑之一,即宮刑。宮刑至中國封建社會中期鮮見記載而表面終止了,而宦官政治則一直伴隨著中國封建帝制的結束才消亡。宦官的職司據明代記載分別為,十二監、四司、八局總稱二十四衙門,皇城內一應瑣碎生活用度器具飲食皆由龐大的宦官隊伍負責。敬事房太監則專司帝妃起居。宦官的產地,唐朝時多為福建廣東(如高力士即廣東),明清為河北,以河間為最(如李蓮英等)。宦官把持朝政首肇始于東漢末年。159年十三個宦官封侯至189年全部被殺共31年。至唐王朝安史之亂后,皇帝對將帥猜忌,信賴宦官,于是發明了監軍制度,派宦官為監軍,宦官監軍可以隨時隨地指控主帥謀反,高仙芝,封常清就因不能滿足監軍宦官邊令城的勒索而被殺。宦官監軍劉承恩等將仆固懷恩、劉悟等逼反。而宦官魚朝恩統率十節度使被安慶緒擊敗。唐憲宗李純被宦官陳弘志等謀殺,唐代宦官一度具有任免皇帝的權力。李輔國專權日甚,甘露之變后,皇帝皆由宦官擁立。
宋代以太監節制兵權。鑒于自己黃袍加身的經驗,趙匡胤決不讓大臣有兵權,不僅用文職官員率兵,甚至重用宦官為軍中統帥。1081年趙宋頃全國之師,兵分五路進攻西夏,約定會于靈州(寧夏靈武),任命宦官李憲統率,四路如期到達、唯統率李憲屯兵不進,無法指揮,大敗死二十余萬。1122年,宦官童貫統軍出白溝(河北雄縣白溝鎮)攻遼,會戰于蘆溝橋,宋軍潰敗。明清兩代宦官仍有專權現象,明之閹黨清之李蓮英等皆臭名昭著盡為人知。
宦官是中國文化中最可恥的產物之一,是帝王擁有龐大數目妻妾的必然結果,既可防止與宮中女性私通又能負責宮中事務,是多妻制度下男女間最理想的媒介。尤其是為防止政權被篡奪而選擇的最可靠人選。但宦官所起到的客觀作用則無疑是使政治腐敗軍事衰弱,個別時期嚴重地阻礙了歷史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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