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學·宋代中國傳統金石學的形成·石刻的著錄與研究
宋代的石刻著錄與研究,在金石學著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少石刻常與金石同錄于一書,如歐陽修的《集古錄跋尾》、趙明誠的《金石錄》、黃伯思的《東觀余論》、薛尚功的《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等等即是。因此,往往很難說哪種著作就是純粹的吉金著錄,或就是純粹的刻石著錄。雖然宋代也有一些專門涉及石刻的著作出版,但我們在研究時,不能忽視很多重要的石刻資料已被收入吉金著錄中。
宋代石刻著作的編纂,尚處在起步階段,因而體例不一,各有優劣。這些著作不僅為后人積累和保存了相當一批研究資料,還為后人著錄石刻資料提供了借鑒。我們在這里,不妨依編纂體例的不同(這種分類法為閻文儒教授講授《中國考古學史》所開創),對石刻著作加以介紹:
有按歷史年代編纂的。如前舉趙明誠的《金石錄》即是首倡者。此后,鄭樵《通志金石略》,也是按歷史年代纂就。但該書只有錄目,沒有研究性的跋尾。
有按出土地纂輯的。南宋王象之《輿地碑目記》四卷,收錄南宋“十七省一七九州府軍”的碑目,注明每碑所出地點、年月、撰碑人及內容提要。陳思《寶刻叢編》二十卷,以《元豐九域志》的“京府州縣為綱”,將所搜集的古碑,按所在地纂輯,并將前人研究成果附于其后,以供學者研究參考。
有按不同身份的人纂輯石刻的。《寶刻類編》分帝王、太子諸王、國王、名臣、釋氏、道士、婦人、姓名殘缺者等八類,每類內再以書碑人為基準,對其身世進行考證,再將碑目記于人名之下。這種體例“雖然凌亂,但別具一格,且搜集頗豐,可以利用”。
有集錄石刻文字的。洪適《隸釋》二十七卷,成書于乾道二年(1166)。該書卷一至十九,列次碑刻一九二通。卷二十錄記《水經注》中有關碑刻,卷二十一至二十三錄記《集古錄》中有關碑刻,卷二十四至二十六錄記《金石錄》中有關碑刻,卷二十七錄記《天下碑錄》中的碑刻。其中有洪適自己收藏碑刻拓本189種,并附有研究心得——跋尾。《隸續》二十一卷,顧名思義,為《隸釋》續篇,成書于淳熙六年(1179),收入洪適后得碑89種,著錄有漢碑、闕圖形,畫像石拓本翻刻,漢磚、漢鏡的銘文等。二書既錄碑文,還進行了考證。“二書體例較精密周詳,便于研究利用”。“書刊出后卻收到創造一種金石著錄體例的效果。同時,為研究漢魏歷史提供了一份經過整理的資料。因此,二書在宋人石刻著錄中占有重要位置”(參見夏超雄:《宋代金石學的主要貢獻及其興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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