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文學,一個自我失落的概念
十年來,號稱通俗文學的大批讀物,與通俗歌曲一道,流向城市鄉村,走遍大江南北,迅速占據了“十年浩劫”后的文化市場。紛繁復雜的通俗刊物令讀者眼花繚亂,也令文學理論界手足無措。通俗文學在迅速繁榮的同時也成為一個自我失落的概念,由于它的定義不嚴格不穩定,人們對它的內涵的理解有一些偏差,凡是色情、淫穢、兇殺、迷信,粗鄙等內容都包容到通俗文學中,這就造成了文學創作與評論的更加混亂,并為制造文化垃圾的人提供了庇護
清代以前,>俗文學的所謂“俗”,是指文學形式上的通俗,主要是語言比較淺顯易懂,如歌謠曲子、話本小說,變文彈詞,地方戲曲等。在傳統文論中俗文學與雅文學是相互對立的,并且一直有崇雅鄙俗的傾向性。
五四新文化運動,是文學的一次大解放,文學語言的重大勝利是白話文逐漸取代了文言文,白話語言成為創作的載體。這就使文學的雅俗之爭轉向了題材,題旨以及創作方法等方面。
抗日戰爭時期通俗文學“一般是指運用廣大群眾熟悉的形式寫作,內容為大眾所關注和易于了解的文學作品,也包括民間創作、流傳的各種作品,如歌謠,傳說等。”它的標志就是文學形式的大眾化和民間化。
因此,通俗文學只是在形式上的簡單,內容上的易懂,思想主旨卻是積極的。
新時期文壇,武俠、言情、推理、偵破以及許多不能準確名目的作品不被視為正統文學,被劃入通俗文學范圍。同時也就魚龍混雜,泥沙俱下,色情兇殺,迷信陰私等也借通俗文學為幌子,污染文化市場。
這實際上是對通俗文學概念認識的模糊。把“通俗”誤解為“庸俗與低下”。把形式的通俗混同于內容的低劣。致使優秀作品未能得到肯定,低劣之作卻趁機而入,大肆泛濫,污染了通俗文學,使“通俗文學”成為一個自我失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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