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八年戲子中魁案
咸豐八年的戊午科順天鄉試,又按照慣例在深秋舉行。這一次主考是大學士柏俊,副主考是戶部尚書朱鳳標、左副都御史程庭桂,是一個級別和陣容都相當高的班底。但他們萬萬沒想到,在這次執行科考的使命中,竟釀成了兩朝幾十年延續的冤案,而斷送了自己的生命和前程。就連讀到此案的后來人,也為一個戲迷中考而釀成了這樣一場歷史上的奇冤而感嘆噓唏。
九月九日放榜以后,滿洲有個叫平齡的中了第七名,因為這人業余愛好戲曲,并且有過登臺演出的舉動,結果被稱做是戲子中高魁,當時在京城成了天大的奇聞。接著監察御史孟傳金彈劾說,平齡的試卷上朱和墨不符,請重新復試審查。
咸豐當即下令要四大臣載垣、端華、肅順和陳孚恩去查處,并且不準涉嫌袒護。
十月正式開審、突破點是平齡的考卷。審訊中發現了兩個奇特情況:一是平齡的試卷草稿不全,考卷中誤字、錯誤太多,并且在平齡的考卷上還有同考官鄒應麟用朱筆替他改寫的字跡;二是發現兵部主事李鶴齡和刑部主事羅鴻繹賄賂考官。這樣,戲子平齡的中魁就和兩位主事的賄賂并作一案處理。第一審開始后,先將主考、副主考罷職解任,聽候處理,然后審訊平齡和同考官鄒應麟。但平齡的供詞說,他只愛好戲曲,并不是戲子;問到考場的事他則支支吾吾,不露實情,這使欽差們對于案件一時難以把握。但他們一致認定,平齡的中魁其中必有隱私。
對李鶴齡的行賄行為則審查得案情大白:原來這位兵部主事是替刑部主事羅鴻繹勾通關節,便送了同考官浦安三百兩銀,由他來批改刑部主事羅鴻繹的考卷,并在卷面上作了暗號,此外又托主考柏俊的家人靳祥說服主考,偷梁換柱,將別人的中考名字換成羅鴻繹。事后,羅為酬謝李鶴齡的辛勞,又送他二百兩銀子。按照欽差們的審理結果,案情似乎已經大白,除去副主考程庭桂未發現作弊以外,其余人均可定罪。于是,在第二年二月,咸豐下達了判決令:主考柏俊立即處斬,并派肅順監斬;同考官浦安和行賄舉人羅鴻繹,以及為羅作弊的兵部主事李鶴齡立即處斬;副主考朱鳳標因疏忽大意,不加詳察,對發生偷梁換柱的事負有失職罪,給以革職處罰;同考官鄒應麟私自更改考卷,違犯制度,革職永不敘用。這時,新考中的平齡已經病死獄中,免予處罰。其他涉嫌的舉人和分科考官也分別給予嚴厲處治。
第一審就這樣結束了。
接出又釀出由端華和陳孚恩開始審理副主考程桂庭的作弊案。主審是陳孚恩。這位刑部尚書原是肅順死黨,又是程桂庭的好友。他耍了一個很漂亮的手腕。先找程庭桂說明這次案件的情況,然后私下問他考場中是否有遞條子事。程因陳是自己的多年好友,交往至深,因此就告訴他說:“現在場中遞條子已不是什么新奇事,我們取士是以文章為準,遞點條子也沒什么大不了的。”并且隨手將他收下的百十張條子遞給陳孚恩看。陳孚恩如獲至寶,當即藏入袖中,帶回去向肅順報告。于是,一場蓄謀的陰謀就由此開始。
陳孚恩按照條子逐個傳訊,最后傳到了程庭桂的長子程炳采。程庭桂以為這沒有什么,又加上他對陳的信賴,于是未作提防,便讓長子到庭受訊。誰知這時陳孚恩把臉一變動用重刑,逼著招供。在重刑之下,程炳采供認:包括陳孚恩之子陳景彥、侍郎之子祖同、旦華,以及布政使之子敦儼等都有條子,是由他托家人轉送給程庭桂的,但程庭桂堅持以文取士,并未受這些干擾。
事情雖已明白,但陳孚恩萬萬沒想到他自己也被牽連進去,本是借條殺人,結果卻引火燒身。咸豐下令將程炳采處斬,將程庭桂以失職不報罪發配軍中贖罪,所有牽涉的人員,包括陳孚恩之子,一律革職流放新疆,陳本人也降級調用。此案受牽連的官員竟達百人以上。
二審就此結束,除副主考程庭桂外,其他均遭殺戮。但直到最后戲子平齡的案情始終未明。
此案的余波卻非常有趣。
一年后,咸豐死去。一位監察御史任兆堅上奏同治皇帝說:咸豐八年的科場案純是端華、肅順等制造的冤案,應當為幾位主考昭雪不白之冤。同治本來就恨四大臣,這時已經明白其中的全部緣由,于是又重新組織復查此案,結果認定,主考柏俊雖然有失職行為,但不是弄私作弊,念他在內庭供職多年,一向辦事謹慎,應予昭雪;將所有受牽連的人員也全部予以平反。而將制造這一冤案的載坦、端華、肅順等幾位要臣全部斬首,主犯陳孚恩發配新疆,其他參予此案的隨從全交都察院處治。
這是唯一的一件得到徹底平冤昭雪的科場案件,至于其中的內幕,后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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