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愛民的呂坤
呂坤 (公元1536~1618年) 字叔簡,號新吾,晚號抱獨居士。明河南寧陵縣人。他的伯父呂官,為貢生,父親呂得勝,曾撰《小兒語》。他6歲始人鄉塾就讀,15歲開始讀史書及哲學、倫理學方面的書籍,20歲入縣學,世宗嘉靖四十年 (公1561年)考取河南鄉試第三名。神宗萬歷二年 (公元1574年) 考中進士。初任山西襄垣、大同知縣,后升任吏部文選司主事 (負責本署的總務)、考功司郎中,萬歷十五年四月出任山東濟南道右參政(掌管糧儲、屯田、清軍及水利),后任山西按察司使 (掌一省之司法、監察)、陜西巡撫 (負責一省之民政)、山西巡撫,萬歷二十一年四月,調回京城,升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 (地位略次于左副都御史),第二年九月,升任刑部右侍郎 (行政副長官),不久轉為左侍郎。萬歷二十五年,上《憂危疏》,對于當時國內形勢作了分析,直言不諱,切中時弊,疏入不報,遂稱病乞休。居家20余年,肆力于著書講學。卒于家。享年83歲。天啟元年 (公元1621年),熹宗追贈為刑部尚書。
呂坤生活在明王朝由盛到衰的轉變時代,吏治腐敗日甚一日。他從維護明王朝政權統治出發,竭力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整頓吏治。他在《明職》里,對于吏員、倉官、巡檢、驛遞、稅課司、司獄、庫官、例貢、貢士、科甲、教官、弟子、州縣佐貳、知州知縣、同知通判推官、知府、鹽運司、守巡道、提學道、按察司、布政司、地方武官、督撫的職責作了具體闡述,要求大小職官,“終日思其所行經,歲驗其成效,稱職乎,不稱職乎,子夜點檢,自慊自愧”。他要求官吏做到五不要: “休要錯問一件事,休要屈打一個人,休要妄費一分財,休輕勞一夫力,休茍取一文錢。” 又規定地方政府公費招待標準: 兩院、三司公私酒席,只是食果五碟,小菜五碟,素菜五碗,肉肴五碗,剝削果五碟,點掇肴五碟,湯飯三道,立飲攢盒闔席一具,其他粘果、糖果、花枝、箸簽,一切不用。地方官員到任公宴標準: 只用鼓樂一次,以后不許再用。并且對本院出巡用費標準作出明確規定: 四果四菜,腥素六肴,俱用土產,不許殺生。司、道、府官員外出巡察的伙食,供應標準與此同。對于經過本地區的官員招待的標準也作了明確規定。為了抑制官場上厚禮饋送之不正之風,他明確宣布: “今后有上司受下官饋送者,依律坐贓參究。”在《戒厚禮》中說: “禮節誰能往不還,還他須要一般般。送來只恐人家薄,答報方知自己難。意厚保勞多品物,情真豈在費銀錢。斗酒登宴雞絮絮,古人高處至今傳。”
河南、河北、山東地多鹽堿,呂刊根據當地農民治理與利用鹽堿地的經驗,主張對鹽堿地進行治理、改造和利用。提出了“土各有宜,利在人興”的著名論點。他認為: “沙薄者,一尺之下常濕,斥鹵者,一尺之下不堿。可掘五尺,拽栽榆柳。山東之民,掘堿地一方,徑尺深尺,換以好土,種以瓜瓠,往往收成。明年再換。沮濡以栽蒲葦箕柳,水地栽芰荷、養鵝鴨。此無地而有利者也。薄也可栽果木,可種苜蓿,雖不甚茂,猶勝于田。況果木行中,尚可種谷,此薄地而有常利者也。”他提倡栽樹,起草《山東勸栽種語》告示。對當時農民中存在的六點看法進行了剖析,號召農民種樹,他說: “十年之后,沙地堿地,如麻林一般。” 為了鼓勵百姓栽植樹木,他下令: “自萬歷十五年以后,栽種樹木,永遠百姓為業,任意砍伐,不許有司攔當。其原系無糧地土栽成樹木者,永不起科。”在樹木栽植上,他從經濟效益著眼,提出: “柿梨桑棗之利更多,尤宜多栽。”
明代是華北地區棉紡織業由南向北逐漸推廣的歷史時期。呂坤主張大力發展棉紡織業。提出在太原、榆次等縣,由府掌印官出面選出木匠數十名,對省屬各州縣的木匠進行培訓,讓他們制造紡車、織布機出售給當地民戶。并由政府出錢購買棉花1000斤,分給各家各戶,每家一斤。讓他們自行紡線,在10日內紡完線又細者,免收其花價作為獎勵。10日之外紡完及線稍粗者,免收其花價一半。20日之上紡完、線又粗者,花價全收。一月之外仍紡不完者,罰花一斤。在棉花紡完成線之后,各縣要及時組織民戶織布。為了做到這一點,要求各縣對紡線之家先行織布培訓,專門學習織布,為期一年。這樣,在一年時間內,就可以使1000戶農家學會紡織,堅持下去,就會逐漸達到普及的目的。
呂坤還呼吁當局關心民眾疾苦。注意對流亡的農民進行復業安置。制定復業執照,發給有待于政府安置的流民,提出限制借貸利息: “放債只許一年三分起利,過三年者,本利倍還。”致仕回到家鄉后,先后兩次上書給巡按,陳述賦稅征收中的弊端,并就如何治理黃河等問題提出了建議。
呂坤學識淵博,晚年肆力于講學著述。留下的著作有《去偽齋文集》、《實政錄》、《呻吟語》、《閨范》等20余種。在思想史研究中,堅持唯物主義思想路線,認為萬物都是有氣有形,氣是運動的,一刻也不停息的。“天地萬物只是一個漸,故能成,故能久。”在天人關系上,認為人類對自然不是完全無能為力的。他相信人有順應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明確提出“人定勝天”的獨到見解,在哲學史上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他撰寫的《呻吟語》 一書,為后人所重視,被視為明代四大奇書之一。他臨終前遺囑,死后 “不點主,不遠謝,不動鼓吹,不設宴飲,風水陰陽僧道家言,一切不用。”
呂坤既是一位朝廷命官,又是一位學識淵博的學者。他在為官之后,把“愛百姓”作為 “王政” 的首要任務,把振興晉冀魯豫的經濟放在重要地位,堅持“民本”思想,在農業上,主張精耕細作,興修水利,因地種植,綜合治理和利用鹽堿地;在工商業上,提倡發展棉紡織業,溝通商賈,以裕財用;在稅收上,主張平均賦稅負擔,革除稅收弊端;在對待勞動者態度上,關心百姓痛癢,撫恤窮民;在積累與消費上,提倡開源節流,儲糧備荒。他不僅提出這些主張和方案,更重要的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付諸實施。所有這一切,在同時代人中是獨樹一幟的。在明代乃至中國社會發展史上,像他這樣有言有行的封建官吏也是為數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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