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懲貪負貪名
鄭板橋(1693—1766)是清代揚州八怪的中心人物,以“詩中畫三絕”名世。他自幼懷著“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抱負,康熙年間中秀才,雍正年間中舉人,乾隆年間中進士,先后在山東范縣、濰縣當了十二年知縣。史料記載,板橋“訟事則有窶子而左富商。”災荒之年,“人相食,斗粟值錢千百。”板橋開倉放賑,又“籍邑中大戶,開廠煮粥,輪飼之。盡封積粟之家,責其平糶。(均見《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卷二百三十二)。他還把朝廷發給知縣個人的養廉銀數千兩捐出來抵充本縣賦稅。
這樣一位廉政愛民的好官,雖得到廣大平民百姓的擁護,卻受到被他懲治過的貪官富豪的忌恨。貪官富豪上下串通,極盡誣陷詆毀之能事。先從政治上加給他“擅自開倉”之罪,給他記大過處分。可是當時的乾隆皇帝年輕英明,發現山東巡撫阿里袞等人瞞災不報的弊行,下旨予以批評,同時撤消對鄭板橋的處分。最后富豪們無中生有,誣告板橋貪污罰款,終使板橋罷官。其時山東人曾衍在他的《小豆棚》中記載了板橋罷官的具體情形:
嘻!板橋非百里才也,其賈禍以才故,而乃誣之以真,冤矣!當其去灘之日,止用驢子三頭,其一板橋自乘,墊以鋪陳;其一馱兩夾板書,上橫擔阮咸一具,其一則小皂隸而孌童者,騎以前導。板橋則風帽氈衣出大堂,據案而告之曰:“我鄭燮以婪敗,今日歸裝若是其輕而且簡,諸君子力琚清流,雅裸相尚,行見上游器重,指顧鶯遷,倘異日去灘之際,其無忘鄭大之泊也。”言罷跨蹇,郎當以行。
生于封建末世的鄭板橋并不是封建主義的貳子逆臣。他懲貪扶貧,只是為了維系那快要塌下去的封建統治的天。可是,良藥苦口,當權的統治集團吃不下那杯苦藥。拒藥者肌體必將逐漸腐朽,中國封建主義的大廈也就忽喇喇頹傾下去。鄭板橋懲貪負貪名的悲劇也許是歷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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