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途而廢
“中庸”是孔子和儒家道德學說的核心范疇,“中庸之道”即待人處事不偏不倚、無過不及,恰到好處的態度,這是儒家道德的最高境界。子思在《中庸》一書記載孔子的話說:只有圣人才能達到“中庸”這種道德的最高境界,而孔子自己也只能是朝著遵循中庸之道,不致半途停止的方向而盡力。
范曄《后漢書·列女傳·樂羊子妻》講了一件事,說是河南樂羊子在路上拾一塊金子,交給了妻子,他的妻子說:“有道德的人,不喝盜泉(在山東泗川縣)的水,是厭惡那名字不好;廉潔的人,不吃有損于自己人格的東西,何況揀到金錢就想貪圖其利而污辱了自己的行為呢?”羊子因而感到很羞愧,把金子送回原處,自己出門拜師學習。一年以后,羊子回家來,妻子問他為什么回家,羊子說:“出門時間長了就想家,所以回來,并沒有別的意思”。羊子妻子于是拿著剪刀走到織布機前對羊子說,“這上面織的布從蠶繭上生出,靠織布機才織成布,由一根一根的絲線積累起來,才有寸,由無數個寸積累起來,才能成丈成匹,制做衣物。現在如果剪斷這些織紗,那么就會前功盡棄,往日的時間和精盡就算白費。學習的人不斷地學習積累,應該每天都知道自己有什么不足的,從而不斷完善自己,達到求學的目標。你現在學了一半就跑回來,與我剪斷這些織紗又有什么不同?”
有始無終,既是道德修養上,也是學習和事業上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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