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與西方文化·新儒家出現·心性之學
實際上,在“當代新儒家”的心目中,儒學已經只是一種心靈的歸依、一種文化的“根”。他們在中國文化的廢墟中發現了另一個道統,就是從孔孟到宋明的心性之學,他們認為此種心性之學乃是中國學術文化的核心所在,“不了解中國心性之學,即不了解中國之文化也”(《中國文化與世界》)。
他們所說的心性之學已經不再是某種理論體系,也不再是某種道德倫理,它對于人的現實生活已沒有了任何規范力,它完全只是人心的一個依靠、人的行為的某種詮釋。它之能成為人心的一個依靠,在于它始終把行道成物之事即作為成德成王之事,把順從社會之禮法即當成盡自己之心性,把外在即當成內在,把宇宙萬象即當作吾心之內涵。所以在“當代新儒家”的心中,自孔孟至宋明儒的心性之學,是人之道德實踐的基礎,同時又隨人之道德實踐生活的加深而加深。人若不從事道德實踐,或雖從事道德實踐而只以之服從社會道德規律或神之命令,都不能對此等心性之學有親切的了解。就是說,此種學問不允許人只取一冷靜客觀的態度,象對待外部自然與外部社會那樣對待我們自己。我們必依覺悟而生實踐,必依實踐而更增覺悟,知行二者,相依而進。此中實踐如差一步,覺悟與真實了解即差一步。在這種實踐與覺悟相依而進的歷程中,人之實踐行為固是對外面人物的,但其覺悟純是內在于人自己的。人之實踐行為向外擴大一步,其內在之覺悟亦擴大一步。實踐行為及于家庭,內在覺悟便涵攝了家庭;實踐行為及于國家,內在覺悟便涵攝了國家;實踐行為及于天下宇宙,及于歷史、及于一切吉兇禍福之環境,則我們的內在覺悟中,便涵攝了此中一切。人的道德實踐之意志所關涉者無限量,我們自己之心性亦無限量。這無限量之心性不是懸空的,當人從事道德實踐時,它便自然展現于前,而為我們所關切,向我們印證我們與天地萬物原為一體。這時我們便發現,此心此性同時即通于天,人能盡心知性則能知天,人之存心養性亦即所以事天,人性即天性,人德即天德,人之盡性成德,皆所以贊天地之化育。所以,宋明儒學理即天理、本心即天心、良知之靈明即天地萬物之靈明、良知良能即乾知坤能等思想,實是他們對于中國文化的大貢獻。
在“當代新儒家”的心目中,儒學也已經只是一種宗教信仰或類似宗教的東西。他們承認中國沒有西方式的宗教,但不承認儒家思想缺乏宗教性格。不能說儒學非宗教,只能說儒學的宗教性格是從另外的方向來展開的。
中國沒有西方那種制度的宗教教會與宗教戰爭,因為中國的文化只有單一的來源,中國的古代文化中沒有獨立的宗教文化傳統。但這并不意味著中國民族先天的缺乏宗教性的超越感情和宗教精神,只知重視現實的倫理道德。中國民族宗教性的超越情感與宗教精神,同它所重視的現實倫理道德,是合一而不可分的。中國詩書中之原重上帝或天之信仰,是很明顯的。而祭天地社稷之禮亦一直為后代儒者所重視、歷代帝王所遵行,至民國初年才廢止。中國民間家庭,至今尚有天地君親師之神位。謂中國人之祭天地祖宗之禮中,沒有宗教性的超越感情,是不能的。
即使純從中國人生道德倫理之實踐方面說,中國亦有宗教性之超越感情。中國思想家自古至今重視天人合德、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天人同體之觀念,此中天之意義,自然可以有不同理解,在一意義下,此天即指目所見物質之天。但此天之觀念,在中國古代思想中,明指有人格的上帝。就是在孔孟老莊思想中之天的意義,雖各有不同,但無論如何不能否認他們所謂天的觀念,初為超越現實的個人自我。此外中國人生道德倫理之實踐方面的學問,屬于中國所謂義理之學,此義理之學強調不能只限于一表面的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調整,以維持政治社會秩序,而要將其目標定為人之道德人格的真正完成。此人格的完成,系于人之處處只見義理當然,不見利弊、禍福、得失、生死。只依義理當然,不求茍生茍存,乃儒者之學特為注重者。只知重現實關系的人,是不能對死的問題有真的正視的,因為死乃是現實世界的不存在。而中國之儒家思想,因其有宗教性的超越情懷,自來要人兼正視生,亦正視死。所謂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節,都是要人把死亡問題放到面前,把仁義之價值放到個人生命之價值之上。歷代氣節之士,都是能舍生取義、殺身成仁的。正如殉道者對于道有一宗教性之超越信仰一樣,中國儒者此類之教、氣節之士心志與行為,都有一宗教性之信仰存在。中國儒者之言氣節,可以從容就義于最高理想,此乃自覺的舍生取義,此中若無對于義的絕對的信仰,又如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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