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列子·蘭子弄劍》鑒賞
宋有蘭子者①,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并趨并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
又有蘭子又能燕戲者,聞之,復以干元君。元君大怒曰: “昔有異技干寡人者,技無庸②,適值寡人有歡心,故賜金帛。彼必聞此而進,復望吾賞。”拘而擬戮之,經月乃放。
(《列子·說符》)
這是一篇揭露性很強的小品。兩位有著同樣高超技藝的江湖藝人,一位得到宋元君的賞識,一位卻因此差點送了性命,遭際何其天差地迪。這一賞一罰,全憑著宋元君的一喜一怒。我們從中不難看出作者對統治者喜怒無常和殘暴無道的憎惡。
洪邁(《容齋續筆》卷十二)評《列子》文章“簡勁宏妙”,這篇文章的簡勁得力于詳略得當,剪裁合度。第一位藝人技藝非凡,他踩著很高的高蹺,往來驅馳,進退如意。于此同時,他還能舞弄七把長劍。只見七把劍輪番飛騰跳躍,總有五把劍在空中翻轉著。這細致入微的描寫,有強烈的動態美。我們讀了如聞呼呼劍聲,似見閃閃寒光。第二位藝人的技藝則僅以“能燕戲”三字帶過——這是前詳后略。宋元君對第一位藝人的反應,用“大驚,立賜金帛”六字交待,而他對第二位藝人大發雷霆的一番話詳細地加以記述,竭力表現出這位暴君的歇斯底里、剛愎自用的性格——這是前略后詳。詳細交叉地運用,有張有弛,不但文章結構更加緊湊,語言更為簡潔,而且賦予波瀾起伏的節奏感。文末“拘而擬戮之,經月乃放”,也是略寫。如同經過一陣猛烈的敲打之后,輕輕地彈奏出短促而緩慢的輕音來,叫人松了口氣,同時又多少有那么點出乎意料。暴君的臉譜上似乎又加上了最后一筆捉摸不定的詼諧的油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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