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勢所必至,理有固然》原文與賞析
有時發表一些顧影自憐的吞吞吐吐文章的廢名先生,這回在《人間世》 上宣傳他的文學觀了:文學不是宣傳。
這是我們已經聽得耳膜起繭了的議論。誰用文字說“文學不是宣傳”的,也就是宣傳——這也是我們已經聽得耳膜起繭了的議論。
寫文章自以為對于社會毫無影響,正如稱“廢名”而自以為真的廢了名字一樣。“廢名”就是名。要于社會毫無影響,必須連任何文字也不立,要真的廢名,必須連 “廢名”這筆名也不署。
假如文字真的毫無什么力,那文人真是廢物一枚,寄生蟲一條了。他的文學觀,就是廢物或寄生蟲的文學觀。
但文人又不愿意做這樣的文人,于是他只好說現在已經下掉了文人的招牌。然而,招牌一下,文學觀也就沒有了根據,失去了靠山。
但文人又不愿意沒有靠山,于是他只好說要“棄文就武”了。這可分明的顯出了主張“為文學而文學”者后來一定要走的道路來——事實如此,前例也如此。正確的文學觀是不騙人的,凡所指摘,自有他們自己來證明。
【析】 本篇雜文未發表,根據手稿,編入《集外集拾遺補編》。
1934年10月廢名(馮文炳)在《人間世》第13期上發表 《知堂先生》 一文,對周作人的立身行事 “隱士” 文學觀頌揚備至。文中還認為,文學不是宣傳。
魯迅先生因此作文,針對“文學不是宣傳”等的錯誤文學觀進行批評、強調文學的宣傳作用,“誰用文字說文學不是宣傳的,也就是宣傳”。其實這種議論“如今已覺不新鮮”,是“已經聽得耳膜起繭了的議論”,如今卻還得重提。
在文中魯迅先生強調指出了文學的社會效果:“寫文章自以為對于社會毫無影響,正如稱‘廢名’而自以為真的廢了名字一樣”,“要于社會毫無影響,必須連任何文字也不立,要真的廢名,必須連 ‘廢名’這筆名也不署”。
文學自有文學的價值和作用。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以自我為中心,以閑適為格調”的小品文,是逃避現實,不合時代需要的; 魯迅主張針鋒相對斗爭到底。于社會“假如文字真的毫無什么力,那文人真是廢物一枚,寄生蟲一條了。他的文學觀,就是廢物或寄生蟲的文學觀”。可是,弄文舞墨的人誰又愿意做 “廢物”或“寄生蟲”似的文人呢。于是有人稱“忽然覺得不懂文學”,“已經下掉了文人的招牌””棄文就武”了。“但文人又不愿意沒有靠山,于是他只好說要 ‘棄文就武’了。這可分明顯出了主張 ‘為文學而文學’”。
廢名曾著有《竹林的故事》、《桃園》。他早期的作品尚具一定的進步意義。后來沉浸于佛經典籍,尋求“同乎自然”的意境,刻意模仿周作人式的閑適沖談的文風,追求朦朧的意趣。魯迅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中就指出廢名“就只見其有意低徊,顧影自憐之態了”。他的 《知堂先生》一文,就是“吞吞吐吐的文章”。
30年代初,沙汀送 《煤油大王》給魯迅指正,魯迅批評“有廢名氣”。可見對廢名作品的傾向,是不滿意的。魯迅先生是反對并要加以批評的。
本篇作品的顯著特點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抓住對方的論點,在其作品中找出論據,并從“廢名”這個筆名生發出去,指出凡文學必然具有社會性。進而得出結論:“正確的文學觀是不騙人的,凡所指摘,自有他們自己來證明”。即所謂 “勢所必至,理有固然”。
魯迅先生早在1928年4月寫的《文藝與革命》中就已指出:“一切文藝固是宣傳,而一切宣傳卻并非全是文藝。”
廢名的《知堂先生》文中說:“古今一切的藝術,無論高能的低能的,總而言之都是道德的,因此,也就是宣傳的。”也就是承認文學仍然具有宣傳的作用。這就可能是魯迅對許廣平說“不要”發表的原因。然而魯迅先生在此文強調的論點,無疑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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