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非所計也”》原文與賞析
新年第一回的《申報》(一月七日)用“要電”告訴我們:“聞陳(外交總長印友仁)與芳澤友誼甚深,外交界觀察,芳澤回國任日外長,東省交涉可望以陳之私人感情,得一較好之解決云。”
中國的外交界看慣了在中國什么都是“私人感情”,這樣的“觀察”,原也無足怪的。但從這一個“觀察”中,又可以“觀察”出“私人感情”在政府里之重要。
然而同日的《申報》上,又用“要電”告訴了我們:“錦州三日失守,連山綏中續告陷落,日陸戰隊到山海關在車站懸日旗……”
而同日的《申報》上,又用“要聞”告訴我們“陳友仁對東省問題宣言”云:“……前日已命令張學良固守錦州,積極抵抗,今后仍堅持此旨,決不稍變,即不幸而挫敗,非所計也。……”
然則“友誼”和“私人感情”,好象也如“國聯”以及“公理”,“正義”之類一樣的無效,“暴日”似乎不象中國,專講這些的,這真只得“不幸而挫敗,非所計也” 了。
也許愛國志士,又要上京請愿了罷。當然,“愛國熱忱”,是“殊堪嘉許”的,但第一自然要不“越軌”,第二還是自己想一想,和內政部長衛戍司令諸大人“友誼”怎樣,“私人感情”又怎樣。倘不“甚深”,據內政界觀察,是不但難“得一較好之解決”,而且——請恕我直言——恐怕仍舊要有人“自行失足落水淹死”的。
所以未去之前,最好是擬一宣言,結末道:“即不幸而‘自行失足落水淹死’,非所計也!”然而又要覺悟這說的是真話。
一月八日。
【析】 據魯迅手稿,本文寫在1932年1月8日,最初發表于 《十字街頭》 第三期 (1932年1月5日出版) 寫作時間在后而發表在前,似一矛盾。其實,《十字街頭》作為左聯刊物,第三期又是被禁止之前最后一期,可能出版在1932年1月8日之后,足知當時處境艱難。署名白舌,含有“白費唇舌”的意思,這是作者僅用于這一雜文的筆名,大致與 《 “非所計也”》題旨有關。
文章開題,引用了1932年1月7日刊載在 《申報》上的“要電”:“聞陳 (外交總長印友仁)與芳澤友誼甚深,外交界觀察,芳澤回國任日外長,東省交涉可望以陳之私人感情,得一較好之解決云。”魯迅緊接而指明: “然則 ‘友誼’ 和 ‘私人感情’,好象也如 ‘國聯’ 以及 ‘公理’,‘正義’之類一樣的無效,‘暴日’似乎不象中國,專講這些的……”顯然,要是國民黨當局妄想倚靠什么私人“友誼”和“感情”,便使東北三省問題“得一較好之解決”,只能是白費唇舌。《申報》刊載這條“電文”為新聞,屬于騙人的宣傳,不消說也是白費唇舌。
文章的煞尾,進一步分析:要是得不到“較好之解決”,“也許愛國志士,又要上京請愿了罷。”魯迅就接著指出:如果“愛國志士”去“上京請愿”,亦不過跟國民黨當局白費唇舌,甚至還要送掉性命。
魯迅在矛盾極為復雜尖銳的斗爭中,對于請愿,早在“三·一八”慘案發生后便說過:“但愿這樣的請愿,從此停止就好。”因為,“這并非吝惜生命,乃是不肯虛擲生命,因為戰士的生命是寶貴的。在戰士不多的地方,這生命就愈寶責。所謂寶貴者,并非 ‘珍藏于家’,乃是要以小本錢換得極大的利息,至少,也必須賣買相當。” ( 《空談》) 所以,魯迅鮮明地立論: 無須再去“上京請愿”,也無須冒著生命危險與反動當局白費唇舌。儆醒“愛國之士”最好以“別種方法”去戰斗,何苦白費唇舌。這署用“白舌”筆名和《“非所計也”》標題相應,尤見全文立意的藝術匠心。
魯迅說過:“論時事不留面子,砭錮弊常取類型。”所謂 “時事”,順引 《申報》三則新聞,前兩則為 “要電”,后一則為“要聞”,都是有關東北三省的時事,舉國矚目。原是零散的分則,經作者的引用和連綴,竟然成為“不留面子”的議論;所謂“錮弊”,從“友誼”到“私人感情”之類誆騙,也從引摘“時事”生發開來,讓人們清醒地發現,這些有礙或有害社會的言論,已構成典型,應報以針砭。列寧有述:“在社會現象方面,沒有比胡亂抽出一些個別事實和玩弄實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腳的方法了”,應當“從事實的全部總和,從事實的聯系去掌握事實”。魯迅這篇時論式的雜文具有藝術生命力,便可從此得到說明。魯迅雜文的渾厚犀利,正從關心時事政局入題,顯示戰斗的特色。行文在洞察事物,分析時事之后,往往通過現象抓住本質,以示目力敏銳和見地獨到。這當然是思想鍛煉和藝術鍛煉凝注筆端的結果。全文的結構十分嚴謹,先引1月7日“要電”破題;再引一則“要電”,一則“要聞”發揮題意,聯系到枉叫 “公理”“婆理”的“國聯”,“ ‘暴日’ 似乎不象中國,專講這些的”,點出了“非所計也”;最后,說到“上京請愿”和“自行失足落水淹死”,呼應了標題 《“非所計也”》。從“要聞”的“不幸而挫敗,非所計也”,到 “即不幸而 ‘自行失足落水淹死’,非所計也”,都從讀報有感說開去,發人深思。
魯迅雜文的語言有“歷舉對手之語”的特色,本文尤見突出。如 “中國的外交界看慣了在中國什么都是‘私人感情’,這樣的 ‘觀察’,原也無足怪的”,其中“私人感情”“觀察” 來自 《申報》 的 “要電”; 又如“這真只得 ‘不幸而挫敗,非所計也’ 了”,其中“不幸而挫敗,非所計也” 來自 《申報》 的 “要聞”; 再如“好象也如 ‘國聯’ 以及 ‘公理’,‘正義’ 之類一樣的無效”,其中 “國聯”、“公理”、“正義”來自國民黨第四次代表大會對外宣言 (1931年10月14日),“當事變之初,中國即提請國聯處理,期以國際間保障和平機關之制裁,申張正義與公理”;再如“請恕我直言——恐怕仍舊要有人 ‘自行失足落水淹死’ 的”,其中 ‘自行失足落水淹死”來自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各地學生紛赴南京請愿,12月17日舉行總示威時,國民黨當局出動軍警鎮壓學生,有的學生遇刺傷后又被扔進河里,12月18日南京衛戍當局對記者談話,竟稱死難學生是“失足落水”。這些都采擷了“對手之語”,當作反語,投以諷刺,這構成魯迅自述“尤易看出特別”的雜文語言的特色。
上一篇:魯迅雜文《“揩油”》原文與賞析
下一篇:魯迅雜文《“靠天吃飯”》原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