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徐懋庸作《打雜集》序》原文與賞析
我覺得中國有時是極愛平等的國度。有什么稍稍顯得特出,就有人拿了長刀來削平它。以人而論,孫桂云是賽跑的好手,一過上海,不知怎的就萎靡不振,待到到得日本,不能跑了;阮玲玉算是比較的有成績的明星,但“人言可畏”,到底非一口氣吃下三瓶安眠藥片不可。自然,也有例外,是捧了起來。但這捧了起來,卻不過為了接著摔得粉碎。大約還有人記得“美人魚”罷,簡直捧得令觀者發生肉麻之感,連看見姓名也會覺得有些滑稽。契呵夫說過:“被昏蛋所稱贊,不如戰死在他手里。”真是傷心而且悟道之言。但中國又是極愛中庸的國度,所以極端的昏蛋是沒有的,他不和你來戰,所以決不會爽爽快快的戰死,如果受不住,只好自己吃安眠藥片。
在所謂文壇上當然也不會有什么兩樣: 翻譯較多的時候,就有人來削翻譯,說它害了創作;近一兩年,作短文的較多了,就又有人來削“雜文”,說這是作者的墮落的表現,因為既非詩歌小說,又非戲劇,所以不入文藝之林,他還一片婆心,勸入學學托爾斯泰,做《戰爭與和平》似的偉大的創作去。這一流論客,在禮儀上,別人當然不該說他是“昏蛋”的。批評家嗎?他謙虛得很,自己不承認。攻擊雜文的文字雖然也只能說是雜文,但他又決不是雜文作家,因為他不相信自己也相率而墮落。如果恭維他為詩歌小說戲劇之類的偉大的創作者,那么,恭維者之為“昏蛋”也無疑了。歸根結底,不是東西而已。不是東西之談也要算是“人言”,這就使弱者覺得倒是安眠藥片較為可愛的緣故。不過這并非戰死。問是有人要問的:給誰害死的呢?種種議論的結果,兇手有三位:曰,萬惡的社會;曰,本人自己; 曰,安眠藥片。完了。
我們試去查一通美國的“文學概論”或中國什么大學的講義,的確,總不能發見一種叫作Tsa—wen的東西。這真要使有志于成為偉大的文學家的青年,見雜文而心灰意懶: 原來這并不是爬進高尚的文學樓臺去的梯子。托爾斯泰將要動筆時,是否查了美國的“文學概論”或中國什么大學的講義之后,明白了小說是文學的正宗,這才決心來做《戰爭與和平》似的偉大的創作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中國的這幾年的雜文作者,他的作文,卻沒有一個想到“文學概論”的規定,或者希圖文學史上的位置的,他以為非這樣寫不可,他就這樣寫,因為他只知道這樣的寫起來,于大家有益。農夫耕田,泥匠打墻,他只為了米麥可吃,房屋可住,自己也因此有益之事,得一點不虧心的糊口之資,歷史上有沒有“鄉下人列傳”或“泥水匠列傳”,他向來就并沒有想到。如果他只想著成什么所謂氣候,他就先進大學,再出外洋,三做教授或大官,四變居士或隱逸去了。歷史上很尊隱逸,《居士傳》不是還有專書嗎,多少上算呀,噫!
但是,雜文這東西,我卻恐怕要侵入高尚的文學樓臺去的。小說和戲曲,中國向來是看作邪宗的,但一經西洋的“文學概論”引為正宗,我們也就奉之為寶貝,《紅樓夢》 《西廂記》之類,在文學史上竟和 《詩經》《離騷》并列了。雜文中之一體的隨筆,因為有人說它近于英國的Essay,有些人也就頓首再拜,不敢輕薄。寓言和演說,好象是卑微的東西,但伊索和契開羅,不是坐在希臘羅馬文學史上嗎?雜文發展起來,倘不趕緊削,大約也未必沒有擾亂文苑的危險。以古例今,很可能的,真不是一個好消息。但這一段話,我是和不是東西之流開開玩笑的,要使他爬耳搔腮,熱剌剌的覺得他的世界有些灰色。前進的雜文作者,倒決不計算著這些。
其實,近一兩年來,雜文集的出版,數量并不及詩歌,更其趕不上小說,慨嘆于雜文的泛濫,還是一種胡說八道。只是作雜文的人比先前多幾個,卻是真的,雖然多幾個,在四萬萬人口里面,算得什么,卻就要誰來疾首蹙額?中國也真有一班人在恐怕中國有一點生氣;用比喻說: 此之謂 “虎倀”。
這本集子的作者先前有一本《不驚人集》,我只見過一篇自序;書呢,不知道那里去了。這一回我希望一定能夠出版,也給中國的著作界豐富一點。我不管這本書能否入于文藝之林,但我要背出一首詩來比一比:“夫子何為者?棲棲一代中。地猶鄹氏邑,宅接魯王宮。嘆鳳嗟身否,傷麟怨道窮。今看兩楹奠:猶與夢時同。”這是《唐詩三百首》里的第一首,是“文學概論”詩歌門里的所謂“詩”。但和我們不相干,那里能夠及得這些雜文的和現在切帖,而且生動,潑剌,有益,而且也能移人情。能移人情,對不起得很,就不免要攪亂你們的文苑,至少,是將不是東西之流的唾向雜文的許多唾沫,一腳就踏得無蹤無影了,只剩下一張滿是油汗兼雪花膏的嘴臉。
這嘴臉當然還可以嘮叨,說那一首“夫子何為者”并非好詩,并且時代也過去了。但是,文學正宗的招牌呢? “文藝的永久性”呢?
我是愛讀雜文的一個人,而且知道愛讀雜文還不只我一個,因為它“言之有物”。我還更樂觀于雜文的開展,日見其斑斕。第一是使中國的著作界熱鬧,活潑;第二是使不是東西之流縮頭;第三是使所謂“為藝術而藝術”的作品,在相形之下,立刻顯出不死不活相。我所以極高興為這本集子作序,并且借此發表意見,愿我們的雜文作家,勿為虎倀所迷,以為“人言可畏”,用最末的稿費買安眠藥片去。
一九三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魯迅記于上海之卓面書齋。
【析】 1934年9月《現代》第五卷第五期上刊登了林希雋的《雜文和雜文家》一文,攻擊雜文作家之所以寫雜文是因“容易下筆”并容易出名,他們是投機取巧者,所以他說:“倘不是作家之自甘菲薄而放棄其任務,即便是作家毀掉了自己以投機取巧的手腕來替代一個文藝作者的嚴肅的工作”。并由此詆毀貶低雜文的價值。他認為雜文“既非詩歌小說,又非戲劇,所以不入文藝之林,他還一片婆心,勸人學學托爾斯泰,做《戰爭與和平》似的偉大的創作去”。對林希雋的信口雌黃,魯迅一開始就繳了他的械:林希雋用什么來攻擊雜文呢?他用的恰好也是雜文,既如此輕蔑雜文,為什么自己又用雜文呢?他勸別人寫小說、戲劇,學做托爾斯泰,可是他本人也并沒有這類創作。他這樣做,這不是將自己放在一個買空賣空的皮包商的位置上嗎? 雖然這些貶低雜文的話出自林希雋這樣青年之口,但實際上代表了一群人的意見。因此,魯迅借為徐懋庸雜文作序之際揭穿這些“昏蛋”們的別有用心,他為保衛雜文而戰。契訶夫說過:“被昏蛋所稱贊,不如戰死在他手里”。魯迅則認為,被“昏蛋”稱贊固然不好,被“昏蛋”們攻擊而退讓也不可取,不管是“稱贊”還是攻擊,都要和他們斗爭到底。
魯迅首先從文學創作的功利作用說明雜文的價值,人們之所以有創作的欲望是因為他在生活中有感而不得不發,而且他還要影響他人:“他以為非這樣寫不可,他就這樣寫,因為他只知道這樣的寫起來,于大家有益”。如同 “農夫耕田,泥匠打墻,他只為了米麥可吃,房屋可住”。而在階級社會里,由于階級斗爭的需要,文學就是斗爭的武器。人們從事寫作并不是先看了“文學概論”的大學講義才開始的,托爾斯泰也不是先讀了 “美國的 ‘文學概論’ 或中國什么大學講義之后” 才動手創作 《戰爭與和平》 的。
其次,再從文學史的角度看體裁的興衰的規律性以肯定雜文的價值。一種文學體裁是否受到人民歡迎,在于它能否最充分地反映出他們心中想說而又說不出,或不敢說出的話。當然體裁的創新也具有某種相對獨立性,它本身就有一定的審美價值,因此那些本不登大雅之堂的,如“《紅樓夢》《西廂記》之類,在文學史上竟和《詩經》《離騷》并列了”。中國如此,外國亦然,魯迅分別例舉了英國的隨筆(Essay),伊索的寓言和西塞羅的演說詞。于是魯迅便進而以雜文為例,具體分析了為什么雜文在現世受到人民歡迎的三個原因:“第一是使中國的著作界熱鬧,活潑; 第二是使不是東西之流縮頭;第三是使所謂 ‘為藝術而藝術’的作品,在相形之下,立刻顯出不死不活相”。
再次,魯迅認為要認識雜文的價值,必須破除對“文學概論”中所規定的正宗文學體裁的迷信。以詩為例,它是文學正宗的四大體裁之一,但能否說只要是詩它必定就好呢?不見得。魯迅以為廣為流傳的《唐詩三百首》中第一首《經魯祭孔子而嘆之》就是平庸之作,雖然作者為唐玄宗李隆基。魯迅說它“那里能夠及得這些雜文的和現在切貼,而且生動,潑剌,有益,而且也能移人情”。
由于《打雜集》的作者是青年,而且對雜文寫作用力很勤,魯迅給他極大的鼓勵,一方面專借寫序以肯定雜文的價值,同時也希望他能頂住對雜文攻擊的壓力,不要為林希雋這樣的 “昏蛋” 所左右。與其得到 “昏蛋”們的 “稱贊”,不如和他們斗爭下去,否則就會上他們的當而偃旗息鼓。魯迅說了一句俏皮話結束了全文: “愿我們的雜文作家,勿為虎倀所迷,以為 ‘人言可畏’,用最末的稿費買安眠藥片去”。是的,“昏蛋”們的 “稱贊” 和貶抑都是存心不良,居心叵測。
這是一篇序文,給雜文作序的難點是因為它的“雜”而不易將它的內容予以高度概括,而雜文卻因它的“雜”而“生動,潑刺,有益,而且也能移人情”,因此,魯迅避開對《打雜集》作內容概述,而著重從雜文的特點和社會效果上全面肯定它的價值,所以這篇序言在寫作上別具一格的是魯迅在高度評價雜文這一形式的同時,也就肯定了徐懋庸《打雜集》的意義,這就是“一石二鳥”了。謂予不信,如給本文加一副標題——“兼說雜文的特點和效用”,也可能不會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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