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州少年厭原野,狐裘蒙茸獵城下。
虜酒千鐘不醉人,胡兒十歲能騎馬。
營州是唐代東北邊境的一個州名,治所在今遼寧省錦州市西,天寶元年改名柳州郡。唐時營州是漢族與奚和契丹族雜居之地。《舊唐書·北狄傳》說:契丹西與奚國接,南至營州,北至室韋,逐獵往來,居無常處。奚是匈奴的別種,居住在營州西北,東接契丹,西至突厥,風俗與契丹相同,隨逐水草,以畜牧為業,遷徙無常,善于射獵。奚與契丹之間經常互相侵掠。唐朝在營州設置都督府,這一帶便成為唐與奚和契丹族的交界之地。開元年間,唐曾與奚和契丹和親,但有時也發生戰事。開元二十年,信安王李祎曾率兵出塞擊破奚和契丹。高適當時正到信安王幕府中尋求從戎的機會,在這一帶游歷期間,寫了一些反映東北邊塞生活的詩歌,這首七絕可能也作于此時。與高適那些主要著眼于政治軍事形勢的邊塞詩不同,這首詩采用北方民歌的語調,從描寫游牧民族的生活習尚入手,反映了營州人民驍勇善戰、豪俠尚武的精神風貌。
詩人很善于選擇表現的角度。詩以營州少年作為主人公,一則是因為少年意氣最富有浪漫色彩,在盛唐詩中是一個為詩人們不倦謳歌的主題;二則是因為要表現一地居民世代相承的傳統習尚和精神風貌,只要寫出他們從小就賴以生長的生活環境,便足以窺見這里人民的全部文化背景。游牧民族的生活環境具有鮮明而單純的特征,選擇這個角度尤其便于把握。全詩四句,抓住營州少年衣食住行的特點,幾筆就勾出了一幅少數民族生活風情的速寫。
第一句寫少年對野外生活的喜愛。厭即饜足,原野令少年們如此滿足,正說明他們長年累月以馳馬射獵為生,亦以此為樂。這就點出了他們逐獵往來,居無常處的特點。第二句著重描寫少年狩獵馳馬時的穿戴。狐裘是游牧民族最主要的服飾,也是他們生活方式的最顯明的標志。“城”指營州城,住在城鎮附近的胡人少年,仍然未改其喜好射獵的習性,則隨水草遷徙的部族便更可想而知。“蒙茸”形容狐裘毛翻在外、蓬松紛亂的樣子,又傳達出頭戴皮帽、身穿皮衣的少年們健壯活潑的姿態。第三句寫當地人愛好飲酒的風尚,點出其飲酒的習慣。千鐘不醉,或與胡人釀酒味道較薄有關,但千鐘的夸張也足見人們酒量之大,而善于豪飲又最能見出豪俠氣概。第四句寫胡兒從十歲起就能騎馬,與第一句相呼應,點出胡人從小就在馬背上長大的特點,也解釋了少年們如此擅長騎射豪飲的原因。四句詩將營州胡人的生活風俗概括無余,當地民族勇悍豪爽的性情也就得到了生動的表現。
這首詩雖然各句分寫胡人生活各方面的習俗,但都通過騎馬狩獵的場景巧妙地展示出來,因而能合成一幅完整的畫面,讀之如見營州城外開闊的原野上,少年們穿著毛蓬蓬的皮衣,競相馳逐、射獵割鮮、開懷痛飲的情景。場面熱烈歡騰,洋溢著新鮮的草原氣息。詩人還有意從結構和情調上吸取了北方民歌的長處。七絕的形式本來最早見于北朝樂府民歌,今存四句七言的北朝樂府民歌大多敘述直截了當、表情粗豪天真,不講究句意的承接轉折。這首詩各句之間的聯結外松內緊,將內在的精密構思與北方民歌質直粗放的情調成功地結合在一起,使七絕從內容和格調上都獲得了它處于早期階段時才有的那種真率自然的魅力,這也是此詩能以較散的句法組成完整的藝術結構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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