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
揚州橋邊小婦,長安市里商人。
三年不得消息,各自拜鬼求神。
《江南三臺詞》,屬于樂府《雜曲歌辭》,詩人借用其曲調的民歌性特點,以好似漫不經意的筆墨,頗具匠心地描述了當時社會普通人家的生活和情緒,給人以民風民情的新鮮感知。
唐時揚州經濟文化十分興盛繁榮,能說明這一事實的,大概要算約比詩人小三十余歲的杜牧“二十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簫”(《寄揚州韓綽判官》)那樣的名句了。“小婦”,即少婦。詩的前二句分別通過三個名詞或名詞性詞組構成嚴格對仗,不僅分別介紹了少婦和商人各自所處具體地理位置,而且昭示出雙方特有的愛情關系。這樣,“揚州”和“長安”之間遙遠的空間距離,和由此而帶給男女雙方之間難堪的內心痛苦,就給人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在兩大城市之間從事正常商業活動本是國家經濟發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雖則由于兩地相距遙遠,在事業和愛情之間會出現某種不協調,但一年之間團聚幾次卻是完全可能的,本不當造成心靈的困惑、惶悚和痛苦;然而“小婦”和“商人”卻連續“三年”得不到對方“消息”!古代的“三”是個概數詞,極言其多。多年得不到對方消息,在男方來說,是由于經濟破產而被迫滯留長安,還是路染沉疴,發生了什么不幸?抑或是貪戀新歡,背恩負義?而對于女方來說,是由于忍受不了孤單寂寞,改嫁他人,還是貧病交加,流落街頭?抑或遇到了某種不幸?他們一面互相懸測著對方,一面更加心神不安地“各自拜鬼求神”,祈求神靈給自己賜福,同時保佑對方。詩歌正是通過他們各自內心不斷交替出現的希望和失望情緒所造成的巨大而長期的痛苦而歌頌了其對愛情的忠貞。
好的詩歌常常具有一種多義性,從而給讀者提供了多種理解的可能,本詩即其一例。
我們不妨將詩中的“小婦”和“商人”由兩個單體擴展為兩個群體。因為經商于兩大城市之間,往往不是某個人的單體行為,而表現為相當數量“人”的群體活動,因此像詩中表現的男女分離現象就具有一種普遍意義和社會性。詩人正是有感于此,才將其具象為兩個所指并不十分具體的“小婦”和“商人”典型;其實,即使對“揚州橋邊”和“長安市里”這樣看似十分確切的指稱,也不必理解得過實、過死,而應將其看做兩個具有某種代表性的繁華都市,這樣才比較符合文學藝術的特質。
我們還可以再變換一個角度讀解這首詩。即,揚州橋邊許多少婦的丈夫都是在長安城里做生意的商人,她們中的許多人多年得不到丈夫的音信,于是紛紛來到寺廟里拜鬼求神,各自祝愿其夫永不變心,及早平安歸來。這又變成了對“商人婦”命運的訴說和不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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