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jīng)典文章賞析·柳宗元《封建論》原文|注釋|賞析
柳宗元
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 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 曰: 有初為近。孰明之? 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之初乎? 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
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wèi),荀卿有言: 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 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 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 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于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會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后有諸侯,有諸侯而后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勢也。
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shè)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羅,四周于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捍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歷于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矣。厥后,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余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 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于陪臣之邦,國殄于后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wèi)而為之守宰,據(jù)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制四海,運于掌握之內(nèi),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shù)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nèi)而立宗子,封功臣。數(shù)年之間,奔命扶傷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后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
唐興,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shè),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茍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cè)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漢興,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 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于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shè)使?jié)h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shù),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于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制兵,謹擇守,則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yè)彌固,何系于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當復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衛(wèi)于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圣賢生于其時,亦無以立于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勢也。”
《封建論》是在“永貞革新”失敗以后,柳宗元被貶永州之后所寫的一篇杰出的政論性散文。
封建,即封建制,指我國殷、周奴隸社會實行的“封國土、建諸侯”的貴族領(lǐng)土制度,亦稱“分封制”。在這種制度下,中國被分割成許多諸侯國家。這些諸侯國家名義上從屬于中央王朝,實際上卻由世襲貴族統(tǒng)治,各自為政,形成各自獨立的王國。分封制早在夏、商、周三代就開始實行。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后,用郡縣制取代了分封制,將天下分為三十六郡,郡下設(shè)縣,郡縣長官由中央政府任免,而不是世襲。漢代雖然兩種制度并存,但分封制已逐漸衰弱。唐初,太宗李世民曾一度想恢復分封制,由于遭到魏征、李百藥等人的極力反對而作罷。自秦代起,就不斷有人提出恢復分封制的復古主張。此后,關(guān)于分封制和郡縣制的爭論一直此起彼伏,沒有休止。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魏代曹冏的《六代論》、晉代陸機的《等論》等。中唐以后,由于藩鎮(zhèn)勢力惡性膨脹,不斷侵蝕中央王朝的統(tǒng)權(quán)力,朝廷與藩鎮(zhèn)的斗爭十分激烈。這時,杜佑等人又站出來鼓吹分制,為藩鎮(zhèn)割據(jù)制造輿論。《封建論》一文便是針對曹冏、杜佑等人的古主張而作的。當時,柳宗元已因參與“永貞革新”的政治斗爭失敗而被謫南荒,遠離政治斗爭的中心。但是這位“少時陳力希公侯,許國不復身謀”(《冉溪》) 的政治改革家雖然“風波一跌逝萬里,壯心瓦解空囚”,(同上) 卻仍然密切地注視著政治斗爭的形勢,堅持自己的正義業(yè),“蹈前烈而不頗(《懲咎賦》)。他拿起手中之筆,繼續(xù)進行斗爭,“賢者不得志于今,必取貴于后,古之著書者皆是也。宗元近欲務(wù)此”(《寄許京兆孟容書》)。他克服了重重困難,“求得經(jīng)史諸子數(shù)百卷,常候戰(zhàn)悸稍定時即伏讀,頗見圣人用心,賢士君子立志之分,著書亦數(shù)十篇”(《與李林書》)。《封建論》便是其中一篇。
在文章中,柳宗元在對古代社會分封制作了細致的分析之后,提出了分封制和郡縣制都是歷史發(fā)展的產(chǎn)物,郡縣制代替分封制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結(jié)果這一觀點。他嚴厲地抨擊了封建藩鎮(zhèn)的割據(jù)局面,抨擊了封建社會“世食祿邑”和“不肖居上,賢者居下”的不合理現(xiàn)象,以不可辯駁的事實說明了郡縣制比分封制更為先進和優(yōu)越,同時對秦始皇的歷史功績及其過失作了客觀的評價。全文立意超群,筆鋒犀利,論據(jù)充足,論證雄辯,其思想意義和藝術(shù)成就遠遠超過了當時的同類論著,對我國歷史上長期爭論不休的關(guān)于分封制與郡縣制孰優(yōu)孰劣的爭論作出了正確結(jié)論。就連一貫對柳宗元的政治主張和思想傾向持否定態(tài)度的蘇軾也不得不說:“昔之論封建者,曹元首、陸機、劉頌,及唐太宗時魏征、李百藥、顏師古,其后有劉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圣人復起,不能易也。……故吾以為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論,當為萬世法也。”(《東坡續(xù)集·封建論》)
作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柳宗元的許多理論、觀點達到了當時理論認識的最高水平。這使他的政論文立意新奇,構(gòu)思大膽,“識見頗不由人,”(清陳衍《石遺室論文》)。《封建論》一文立論超卓,識見奇?zhèn)ィH能體現(xiàn)出柳宗元這種“識見頗不由人”的特點。作者出奇制勝,起筆不凡,一開始便高屋建瓴,提出一個“勢”字,以此作為全篇的主腦。文章開篇,作者一口氣連用五個問句:“天地果無初乎?”“生人果有初乎?”“然則孰為近?”“孰明之?”“其生人之初乎?”步步進逼,層層深入,自問自答,“封建,非圣人意也”的結(jié)論自然脫穎而出。接著,作者提出三個論據(jù)證明“勢”的總點。第一,“封建非圣人之意”,而是人類發(fā)展的必經(jīng)階段。在封建社會里,圣人之言是不可更改的金科玉律,因此,歷來分封制的衛(wèi)道土都是以分封制是圣人之意作為其立論的依據(jù)。柳宗元在文章中首先從這一點入手批判封建制,這就從根本上動搖了封建制的基礎(chǔ)。柳宗元的封建起源論脫胎于荀況的“性惡論”。荀子認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荀子·禮論篇》)。柳宗元用人類社會初期的矛盾來解釋封建制產(chǎn)生的原因,顯然是受了《荀子》的影響。第二,“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周之敗端,其在乎此”,而“州縣之設(shè),固不可革。”按照本文的觀點,封建制的弊病有三:其一,“諸侯盛強,末大不掉”,天子徒具虛名;其二,“列侯驕盈,黷貨事戎”,“亂國多,理國寡”;其三,“繼世而理”的世襲制妨礙任人唯賢,妨礙治理國家。而郡縣制的優(yōu)越有二,一是“攝制四海,運于掌握之內(nèi)”,意即中央集權(quán);二是“孟舒、魏尚之術(shù)”可施,“黃霸、汲黯之化”可行,意即任用賢良,治理國家。文章的第三個論據(jù)是:封建制不能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只有“國家盡制郡邑”,才能“善制兵,謹擇守,則理平矣。”在藩鎮(zhèn)割據(jù)日益加劇,內(nèi)戰(zhàn)頻仍,中央集權(quán)和國家統(tǒng)一遭受嚴重破壞的中唐時期,作者抓住了維護郡縣制,還是恢復分封制這樣一個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從宏觀的角度提出“勢”這樣一個中心論點,以此統(tǒng)領(lǐng)全篇,闡發(fā)經(jīng)義,痛貶時弊,這就使這篇文章立意新穎精警,“言人所不敢言”,具有振聾發(fā)聵的作用,極富針對性和戰(zhàn)斗性。
論辯文章的好壞,不僅要看立意是否超拔卓越,論據(jù)是否充足,還要看論理是否嚴密,具有說服力。本文堪稱史料翔實,論理透辟的典范。劉勰在《文心雕龍》中說:“論如析薪,貴能破理。”《封建論》是一篇駁論。要駁倒前人的觀點,不但要占據(jù)詳盡的史料,還要辯難得法。在文章中,柳宗元據(jù)古驗今,縱觀三代,俯視秦漢,指點魏晉,評說當今,上溯天地萬物之初,下引周、秦、漢、唐之事,或理酣意暢,筆力縱橫,痛快淋漓,縱論千古興亡,有如江河浩蕩,一瀉千里,或要言不繁,簡潔扼要,抓住問題的要害,寥寥數(shù)語,點明主旨,精悍透徹,力透紙背。如文章在揭露分封制的弊端時,這樣寫道:“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shè)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羅,四周于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捍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歷于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戰(zhàn)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矣。厥后,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余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于陪臣之邦,國殄于后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從周獲天下,分封諸侯,如同“布履星羅,四周于天下,輪運而輻集”,威鎮(zhèn)四方,不可一世,到禮壞樂崩,出奔,東遷、中流矢,遭挾持,大權(quán)旁落的史實,細數(shù)周王朝由盛而衰的過程,最后得出“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的結(jié)論。歷數(shù)封建制的危害,洋洋灑灑,淋漓酣暢。而論述唐代郡縣制的優(yōu)越,則只用了“唐興,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shè),固不可革也”幾句,便把唐王朝實行郡縣制的必要性明白無誤地表達了出來。在論述分封制與郡縣制的勝敗優(yōu)劣時,作者首先通過對大量史實的分析比較,從正面論述分封制的弊病和郡縣制的優(yōu)越。然后,作者以三個“或者曰”引出三個有代表性的問題,再對分封制可以搞好政治、施行教化,分封制可以延長統(tǒng)治和分封制是圣人之言,不可更改這三種謬論逐一批駁。每次批駁,都援引周、秦、漢、唐四朝的史實為例,但著眼于“制”、“勢”等不同的方面,既充分利用了手中的史料辯難批駁,增強了文章的說服力,又避免了重復,拖沓,不致使人產(chǎn)生雷同之感。文章有立論,有辯難,有反有正,相得益彰。篇末又重申封建制“非圣人意也,勢也”這一觀點,首尾呼應(yīng),渾然一體。
《封建論》全文共十四小節(jié),四大段落,二千三百余字,可謂長篇巨著,洋洋大觀。文章雖然篇幅宏大,卻結(jié)構(gòu)嚴謹,條理分明,絲絲相扣,有條不紊。文章以一個“勢”字貫穿全篇,歷數(shù)歷代興衰史實,立論、論證、駁論變換筆法,多方論證,開闔宏肆,波瀾起伏,邏輯嚴密,筆力雄健。頗能體現(xiàn)出柳文“雄深雅健”的風格。宋代晏殊這樣評價柳文:“若其祖述墳典,憲章《騷》、《雅》,上傳三古,下籠百氏,橫行闊視于綴述之場者,子厚一人而已矣。” (陳善《捫虱新話》下集卷三) 此話亦能概括此文的寫作特色。
《封建論》是柳宗元政論散文的代表作品。它既能反映出柳宗元“以生人為主”的政治思想主張,也能代表柳宗元文學創(chuàng)作的水平和風格,一直受到古今文學家的高度評價。明代大思想家、文學家李贄認為:“柳宗元文章、識見、議論,不與唐人班行者。《封建論》卓且絕矣。”(《藏書》卷三十九) 清代文學家林紓也稱:“《封建》一論為古今至文,直與《過秦》抗席”(《韓柳文研究法》),絕非過譽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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