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魚我所欲也(孟子·告子上)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一、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么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見了“萬鐘”的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二、作家作品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孟子,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軻。作《孟子》七篇。
孟子繼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發展,他生活在諸侯互相攻伐“無義戰”的時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會現實,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礎上,發展了民本思想,明確提出“民為貴”“君為輕”。政治上主張實行“王道”“仁政”,反對“霸道”“暴政”。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論”,認為人生來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說:“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還說:“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知也。仁義禮智,非曲外鑠(給與)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說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別強調后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以及自我修養的作用,認為“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生于憂患,死于安樂”;要求人們反躬自求,“養浩然之氣”,做到“舍生取義”,“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三、詞語梳理
(一)重點詞解釋
[1]欲:想要,喜歡。
[2]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3]患:禍患,災難。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勿喪:不丟掉。喪:遺失。
[8]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
[9]豆:古代一種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10]呼爾而與之:爾,助詞。
[11]蹴(cù):用腳踢。
[12]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13]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鐘,古代的一種量器。
[14]辯:通“辨”,辨別。
[15]何加:有什么益處。加:益處,好處。
[16]奉:侍奉。
[17]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與,通“歟”,語氣助詞。
[18]鄉為身死而不受:鄉,通“向”,從前。
[19]已:停止,放棄。
[20]本心:天性,天良。
[21]所欲:所喜愛。欲:想要,喜愛。
[22]得兼:同時得到。
[23]有甚于:比……更厲害的。
(二)通假字
[1]鄉為身死而不受:鄉:通“向”,從前。
[2]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
[3]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得:通“德”,思惠,這里是“感激”之意。
[4]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辯:通“辨”,辨別。
[5]所識窮乏者得我與:與,通“歟”,語氣詞。
(三)一詞多義
為:①今為(為了)
②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做)之。
③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做、采用)也?
④鄉為(肯、情愿)身死而不受。
四、問題設計
1.理解型填空:
①文中的本心指:人的本性。
②文中指出比生命更重要的是義,比死亡更可惡的是不義。
2.用原文填空:
①本文中心論點是: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舍生取義)。
②最能體現“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③萬鐘則不辯禮儀而受之的原因是:失其本心。
④“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中的“是心”是指: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3.用原文回答:
(1)孟子是怎樣用口腹之欲來類比舍生取義的?
答: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2)孟子認為什么叫喪失本心?
答: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3)文中“賢者能勿喪耳”,孟子還有幾句話是論證“賢者”使“本心”“勿喪耳”的,請寫出來:
答: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
4.魚和熊掌在文中分別比喻什么?
答:分別比喻“生”和“義”。
5.文章以魚和熊掌設喻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為引出舍身取義的命題,同時暗含“生”和“義”孰輕孰重的關系。
6.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用自己的青春熱血和寶貴的生命譜寫了一曲曲“舍生取義”的正氣歌,請概述一個這樣的例子。
答:如抗洪英雄李向群為保一方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誓斗洪魔,劉胡蘭以身殉國。朱自清病危之際拒絕吃美國救濟糧等。
7.作者是怎樣論證這一觀點的?(分析本文的論證過程)
答:文章開頭以“舍魚而取熊掌”為喻,提出“舍生取義”這一中心論點;然后先從正面說明,因為有比生更可貴的東西,有比死更可惡的東西,所以要舍生取義;接著用假設推理和事實證明,“義”比求生惡死更重要,所以應該舍生取義;最后歸結到人本來都有“舍生取義”的美德,不應喪失。一層緊扣一層,嚴密無間,兩大部分之間也是如此,在第一部分推理的基礎上,第二部分用事例進一步論證“義”重于生死,“義”重于利;并批判了重利輕義,見利忘義的行為;最后著重指出這種行為就是失掉了原來固有的“羞惡之心”。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補充和深入,前后相貫,密切呼應。
8.本文采用哪些論證方法,試舉例分析。(二點說明一點即可)
答:(1)善用比喻和舉例論證的手法,頗富說服力。
文章一開始便以“魚”喻“生”,以“熊掌”喻“義”,自然引出文章的題旨:“舍生取義”,這種以一般的生活經驗作比喻進行論證的方法,能把抽象而深刻的道理說得十分淺顯明白,又十分形象生動,引人入勝。文中還以行人不受“呼爾”之食和乞人不受“蹴爾”之食為例,更加深入地論述了“舍生取義”是人共有的本心,使文章的題旨不斷深化。
(2)正反論證,層次清晰。
文章的第一段在論述“生死”問題與“義”發生矛盾,應該舍生取義時,就先從正面論述了義重于生的道理,又從反面論述了不義重于死的道理,從而深刻地闡明了舍生取義是人之本性的道理。又如,作者在第二段以乞人不受不義之食為例,從正面論證了舍生取義是人之共性;又以“萬鐘”雖好也不能接受為例,從反面論證了舍義取利是喪失本心。論證極為嚴密,說理極為深刻,層次十分分明。
9.兩千多年前孟子提出了“舍生取義”的觀點,你認為其中的“義”有什么內涵?你是如何理解這一觀點的現實意義的?
答:孟子提出義是道義,大義,正義。
市場經濟下也要講誠信、講道德,不做違法亂紀的事。能見義勇為、為正義事業而獻身、做與國與民與人有益的事等。社會上的哥們義氣是與小團體個人私利相關的江湖義氣,與本文的“義”不同。
10.試為本文補充論據。(舍生取義的道德觀激勵無數有志之士,請舉出舍生取義的事例,或相關名言)
例如:岳飛精忠報國。文天祥寧死也不降元,慷慨就義。聞一多拍案而起,橫眉怒對國民黨手槍,寧可倒下去,不愿屈服。
詩句:(1)取義成仁今日事,人間遍種自由花。(陳毅)
(2)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12.孟子提倡“舍生取義”,現今注重對學生進行“珍愛生命”的教育,教育部新修改的《中學生行為規范》中刪掉了“見義勇為,敢于斗爭”的字樣,你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答:我的觀點: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我們應當要珍愛這僅有的一次生命,但并不表示我們不見義勇為,不伸張正義,只是我們在見義勇為時,要量力而行,要在與壞人斗勇的同時還要斗智,盡量避免對自己的損害,對生命的威協,以繼承發揚民族文化傳統“舍生取義”。
13.文章開頭寫“魚”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答:魚和熊掌兩樣東西的價值不同,魚低賤而熊掌珍貴。二者不能同時得到,必然舍棄魚而選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義的價值也不同。正義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必須舍棄生命選取正義。這里運用了類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義”的中心論點。
1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答:這里的“所欲”應指正義的事業,如為人民謀解放,為了四化建設,為了別人的安危等。
15.所惡有甚于死者,“所惡”可以指哪些事情?
答:這里的“所惡”應指不正義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變革命,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殺人放火等。
16.故患有所不辟,“患”指什么?
答: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險等。
五、主旨
本文闡明了義重于生,義重于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義”的中心論點。他對比了兩種人生觀,贊揚了那些重義輕生、舍生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茍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不辨禮義而貪求富貴的行為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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