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世名言·忍經—元吳亮《逾年后杖》原文|譯文|賞析
【原文】
曹侍中彬,為人仁愛多恕。嘗知徐州,有吏犯罪,既立案,逾年然后杖之,人皆不曉其旨。彬曰:“吾聞此人新娶婦,若杖之,彼其舅姑必以婦為不利而惡之,朝夕笞罵,使不能自存。吾故緩其事而法亦不赦也。”其用心如此。
【譯文】
曹彬為人仁義慈愛,寬厚多恕。他曾經任徐州太守,當時有個小官員犯了罪,立案以后,過了一年才杖罰他。人們都不知道曹彬這樣做有何用意。曹彬說:“我聽說這個人剛結婚不久,如果當時就杖罰他,以后新媳婦的公婆肯定會認為是新媳婦帶來的壞運氣,從而厭惡新媳婦,早晚打罵她,使她難以生存。所以我故意延緩處置,而又沒違反法規。”他的用心原來這般良苦。
上一篇:處世名言·忍經—元吳亮《戶曹長者》原文|譯文|賞析
下一篇:處世名言·忍經—元吳亮《終不自辨》原文|譯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