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文學·阿爾貝·加繆·局外人》作者簡介|內容概要|作品賞析
作者簡介 阿爾貝·加繆(1913—1960) ,法國作家,存在主義文學流派的創始人之一。1913年生于阿爾及利亞的蒙多維城。父親是酒窖工人,戰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戰。加繆早年生活貧困,靠母親幫傭度日。1931年進阿爾及爾大學哲學系,半工半讀,1936年畢業。加繆曾演過戲,當過導演,在左翼報紙任過記者。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加繆參加抵抗法西斯運動,先后編輯《法蘭西晚報》、《戰斗報》,1945年任《戰斗報》主編。其間與存在主義文學旗手薩特相識,并支持他的活動。1946年起,加繆思想右傾,發表文章和演說反對社會主義。1947年退出《戰斗報》。1951年發表哲學隨筆《反抗者》,反對馬克思主義和人民革命,表明加繆的某些哲學思想與薩特產生分歧。薩特為此與之激烈論戰,最終兩人絕交。1960年,加繆罹難于車禍。加繆發表的作品有小說、戲劇、散文和哲學隨筆。中篇小說《局外人》 (1942)是成名作。長篇小說《鼠疫》(1947)是代表作。《流亡與王國》 (1957)是較重要的短篇小說集。哲學隨筆《西緒福斯的神話》 (1942)反映了他的哲學思想。其他作品還有中篇小說《墮落》 (1956),劇本《卡里古拉》 (1938) 、《誤會》(1944) 、《戒嚴》 (1948) 、《正義者》 (1949) ,散文集 《反與正》 (1937) 、《婚禮集》 (1939) 、《夏天》 (1939)等。加繆的創作表明世界和人生的荒謬性,人的責任就在于反抗這種荒謬的存在。1957年,加繆獲諾貝爾文學獎。
內容概要 故事發生在本世紀四十年代的阿爾及利亞。主人公默爾索是一家公司的職員。小說以主人公第一人稱敘述: “我”的住養老院的母親死了。“我”趕到離阿爾及爾八十公里的養老院為她送葬。母親的棺材擱在停尸房里。門房準備將棺蓋打開讓“我”看看母親的遺容,“我”說不想看了。母親下葬后回到阿爾及爾。第二天在海濱浴場遇見曾一起工作的打字員,女友瑪麗。“我”和她一起游泳、看電影,最后到“我”的住處住了一夜。幾天后,瑪麗問“我”愛不愛她,“我”回答說: “這種話毫無意義”,“我好象不愛她”。后她又問“我”愿意不愿意跟她結婚,“我”說“怎么樣都行,如果她愿意,我們可以結婚。” “我”有兩個鄰居。一個叫薩拉馬諾。8年來,他死了老婆后一直跟一條狗廝守在一起。另一個叫萊蒙。他供養著一個情婦,后發覺她欺騙了他,打算懲罰她。萊蒙出了個主意,要“我”替他寫封信給那個情婦,將她引誘到萊蒙的住處。過了幾天,情婦果然上門,被萊蒙揍了一頓。一次,萊蒙約“我”和瑪麗去他朋友的海濱木屋去度假。在海灘上遇到兩個阿拉伯人。阿拉伯人將萊蒙刺傷逃跑了。萊蒙想報復,沒有成功。他回到了木屋。“我”因怕爬臺階,怕跟兩個女人說話,未進去。為避酷熱,“我”向一片陰影走去,當走近時,恰遇到了刺傷萊蒙的阿拉伯人。“我”并不想替鄰居報仇,“對我來說,那件事已經完了,我來到這兒根本沒想那件事”。可阿拉伯人卻抽出刀來。“刀鋒閃閃發光,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長劍刺中了我的頭。”此時,太陽熱辣辣地曬著,“我覺得天門洞開,向下傾瀉著大火。我全身都繃緊了,手緊緊握住槍。”“我”就在這無意識中向阿拉伯人開了槍,接著又向尸體連放四槍。“我”被捕了。先是警察局替“我”找的律師跟“我”交談。他問我在母親下葬的那天是否感到難過。“我”說: “毫無疑問,我很愛媽媽,但是這并不說明任何問題。所有健康人都或多或少盼望過他們可愛的人死去。”律師打斷了“我”,要“我”保證不要在法庭上說這句話。“我”對他說,“我更希望媽媽不死”。他啟發著問,在母親下葬的那天,“我”是否控制住了對她的感情? “我”回答說不能那樣說,“因為這是假話”。他很生氣地走了。不久,“我”被帶到預審推事面前,他問“我”在打阿拉伯人時,為什么開了第一槍,又連續開四槍,“我”不知如何回答。他說任何人,哪怕是罪孽深重的人,必須向上帝海過,上帝都能饒恕。他問“我”是否信仰上帝,我回答說不。他聽了極為憤怒。“我”的案子開始審訊。法庭庭長讓養老院的院長證明“我”在母親下葬那天表現過于冷靜,下葬后也沒有在墳前默哀。他們又讓停尸房的門房證明“我”不想看看母親的遺體,卻抽煙、睡覺、喝牛奶。在法庭上,“我”的朋友和鄰居為“我”辯護,說“我”是“男子漢”,“不說廢話”,是“正經人”、“老實人”。最后,檢察官將母親下葬和海灘殺人緊緊聯系在一起,從而證明“我”殺人是有預謀的。“我”被判處死刑。“我”想逃避這不可逆轉的進程,考慮上訴。但“我”作了最壞的打算,上訴很可能被駁回。那么,“我”就去死。“誰都知道,活著是不值得的。事實上我不是不知道30歲死或70歲死關系不大”。“反正總是我去死,現在也好,20年后也好。”“我”放棄了上訴。“我”數次拒絕接待神甫。最后一次他進入牢房坐在我的床上,請我坐在他旁邊,我拒絕了。他安慰“我”: “上帝會幫助您的。”但“我不愿意人家幫助我”,“我”也“沒有時間去對我不感興趣的事情再發生興趣。”他氣得兩手發抖。他纏著“我”,還要跟“我”談上帝。他硬要為“我”祈禱,“我也不知道為什么,好象我身上有什么東西爆裂了似的,我扯著喉嚨大叫,我罵他”,“把我內心深處的話,喜怒交迸的強烈沖動,劈頭蓋臉地朝他發泄出來。”神甫走后,“我”平靜下來。在這生命將盡的時刻,“我第一次向這個世界的動人的冷漠敞開了心扉。” “我覺得我過去曾經是幸福的,我現在仍然是幸福的。”“我”太孤獨了。為了使“我”不那么孤獨,“我”希望“處決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來觀看,希望他們對我報之以仇恨的喊叫聲。”
作品鑒賞 默爾索跟常人一樣,他工作、交友、游玩。可他更迥異于生活中的人,他是那樣的怪異。母子之愛,原是人世間神圣的感情,而默爾索對母親卻極為冷漠。他連母親的年歲都弄不清; 母親住養老院,他怕占用星期天休息日,很少去看望。母親死了,對于常人來說,是一件極為痛苦的事; 可在默爾索的感情冰水中,激不起細微的漣漪。養老院要他再看看母親的遺體,他阻止了,說自己不想看,雖然他離開她已有一年,在送葬過程中,默爾索除感到難以忍受的炎熱之外,毫無傷痛之意。下葬的第二天,就投入跟女友的歡愛之中。默爾索顯然不是現實的人,而是作家著意塑造的荒誕的“局外人”。小說全力渲染人物對于世界、社會、人生、乃至自我的局外感。對于母親之死,默爾索就站在母子關系的局外,漠然置之。女友要跟他結婚,他也超然于戀人關系的局外,無可無不可。對于他的兩個鄰居,說不上是同情還是厭惡。他做任何事情,毫無情感色彩。默爾索作為“局外人”的性格特征,集中表現在他對死亡的態度上。死前他拒絕向神甫懺悔。對于死,他不感到恐懼; 對于生,也沒有過多的留戀。在生命結束的前夕,他倒覺得自己是“幸福”的。默爾索實在是一個超乎一切的十足的“局外人”! 相對現實人物而言,“局外人”是一種荒誕的變形。加繆塑造這個人物是為了表現他的哲學觀點。他認為,現實存在的一切都是荒誕的《局外人》集中表現了法律的荒謬性。默爾索在毫無殺人動機的情況下犯了罪,可是法律不是用證據,而是以荒誕的推理給他判罪。審判官將他在母親下葬時沒有哭泣、跟開槍殺人這兩件毫不相干的事聯系在一起,從而斷定默爾索殺人是有預謀的。在整個審訊過程中,不讓犯人聲辯。“他們好象在處理這宗案子時把我撇在一邊。一切都在沒有我的干預下進行著。我的命運被決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見。”更有甚者,檢察官還將默爾索的案子跟一宗弒父案聯在一起,說:“一個在精神上殺死母親的人,和一個殺死父親的人,都是以同樣的罪名自絕于人類社會。”多么可笑的邏輯,多么荒唐的法律!默爾索就是“意識到一切都是荒謬的人”。既然人生原是一出荒誕劇,那么,一切都不必愿望,不必執著,不必認真、不必熱情,極端的冷漠才是唯一可奉行的人生哲學。加繆極為贊賞默爾索對荒謬的認識和漠然的人生態度。《局外人》最后一段,作家以充滿哲理和詩情的語言傳達了默爾索臨刑前夕的心理活動。“我好象是兩手空空。但是我對我自己有把握,對一切都有把握”,“對我的生命和那即將到來的死亡有把握。”因此,“我” “是幸福的”。這種“把握”,就是人物對荒謬現實的徹底洞察,就是冷漠、傲然的人生態度以及蔑視死亡、天神的氣概,無疑,默爾索的形象具有形而上學的寓言意義。“局外人”成為二十世紀西方畸零人的共名,他概括了三、四十年代的部分青年對現實的絕望心理。不言而喻,“局外人”憤世嫉俗是可取的,悲觀絕望則應揚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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