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癩子》外國文學作品簡析
【西班牙】 佚 名
流浪漢體小說是16、17世紀流行于西班牙的一種小說,一般采用自傳體的形式,借流浪漢的生活及遭遇來反映社會現實,抨擊沒落的貴族和虛偽的教士。雖然作品主人公的性格較少變化,情節之間也缺乏有機的聯系,但它已具近代小說規模,對后世歐洲小說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代表作品是《小癩子》、《阿爾法拉契人的古斯曼》。
《小癩子》(1553)全名為《托美斯河的小拉撒路》,作者不詳。拉撒路是《新約全書·路加福音》中一個癩皮化子的名字,后泛指乞丐。它是西班牙最早的一部流浪漢體小說。
我生在托美思河里,所以名叫托美思河的癩子。八歲那年,父親戰死,守寡的母親帶著我進城謀生。不久,母親和一個照管牲口的黑人生了一個小黑人。我的后爹偷了主人的很多東西給我母親,以便養大我的弟弟。主人查出此事后,母親被迫與他斷了關系,領著我們在一家客店當傭人。后來,我被一個瞎子要去替他帶路。他眼睛雖瞎,卻教會了我許多謀生之道。他很聰明,既會誦經念咒,又懂醫術,所以他一個月賺的錢比一百個瞎子一年賺得還要多。不過他又是世上最吝嗇的人,但是我也有辦法揩他的油。我把他那上了鎖的麻袋拆開拿東西吃,我把別人給他的一文錢換成半文的,氣得他直罵給錢的人;我還偷他的酒喝。有一次他發覺了,用酒壺把我砸得不省人事,牙也掉了幾個。還有一次,我把香腸換成了爛蘿卜,于是他又揍了我一頓。這次我決計不再跟他了。第二天,我使巧計讓他在石柱上撞了個半死,便趁機逃出了城。
在馬奎達,我又做了一個教士的傭人。瞎子與他相比,就像亞歷山大王一樣慷慨了。我的口糧是四天一個蔥頭。他吃肉,而我只能喝湯、啃骨頭。只有當我們去替人家辦喪事時,我才能吃個飽,所以我但愿每天都死一個人。我屢次想逃走而未成,因為一來餓得走不動,二來怕跟上一個更吝嗇的主人。一次,我從銅匠那兒換到了一把鑰匙,于是我想盡了辦法從他的食品箱中偷東西吃,而讓他總以為是老鼠把面包吃了。不過,最后他還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于是,我被他趕出了大門。
在托雷都省城,我被一個穿著整齊、走路從容的闊人收留。他把我帶到家后,只跟我談天,根本不提吃飯的事。當我吃起討來的面包時,他挑了一塊最大的。當晚,我和他就睡在只鋪著蘆葦的床上。第二天,我的主人又穿戴整齊地出去了,不認識他的人準還以為他是什么高貴之人呢。這一天,我討來的東西又是和他分吃了。我終于明白,他一無所有,不但養不活我,反而還要我養他。那年小麥歉收,市政府決定不準外來的化子在城里討飯,結果我被餓個半死,我的主人整整八天沒在家吃上一口東西,但他每天還照樣出去。一天,他正在對我賣弄自己如何英雄,而命運又如何不濟時,來了兩個要債的人。他把兩個人支走后,就逃得無影無蹤了。后來,我又跟著一個墨西德會的修士干了八天。
我伺候的第五個主人是一個兜售免罪符的。在這行里,他可說是最狡詐、最會做買賣的。他每到一個地方都要送東西給當地的教士,而他們就當起了他的推銷員。如人們不愿買,他就強迫人買,有時還弄虛作假。一次,他在教堂做勸買宣講,一個公差進來告訴大家,他是個騙子,他的符是假的。我的主人沒有反駁他,而是雙膝跪下向上帝做禱告。他的話剛完,那個公差就直挺挺地倒地,一面打滾,一面怪叫。于是,我的主人提議讓大家一起禱告,求上帝寬恕這個罪人。禱告完了以后,公差恢復正常,兩人又言歸于好。我主人一下就銷掉了一萬多份免罪符。后來我才知道,這是他倆串通后上演的把戲。
長大后,我又跟了一個駐堂神父,他讓我在城里賣水。這事我干了四年,開始過上了溫飽的生活。離開神父后,我又做了公差的幫手,但干這行實在是太危險了。最后,我當上了皇家叫喊消息的報子。后來,城里的大神父把他的女傭嫁給了我。我知道他倆的關系暖昧,但我有今天,還不是全因為娶了她? 所以,我對她和神父的事也就從不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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