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
[定義] 借兩類事物之間的相似點,用本質不同的彼事物來描繪說明此事物,以達到形象深刻的表達效果的一種修辭方式,也就是常說的打比方。又稱譬喻。
比喻的構成成分有本體與喻體。本體,即被比喻的事物,可以是人、是物、是事,也可以是景、是情;可以是抽象的,也可以是形象的;可以是詞、短語,也可以是句子、段落。大千世界的萬事萬物,都可以作為比喻描繪的對象。喻體,是用來打比方的事物。常以具體、形象、生動的事物、景物或事件作喻,有時也可以抽象的事理作喻。
[例釋]
例1:上來的湯是涼的,冰淇淋倒是熱的;魚像海軍陸戰隊,已登陸了好幾天;肉像潛水艇士兵,會長時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紅酒無一不酸。(錢鍾書《圍城》)
例2:沈太太生得怪樣,打扮得妖氣。她眼睛下兩個黑袋,像圓殼行軍熱水瓶,想是儲蓄著多情的熱淚,嘴唇涂的濃胭脂給唾沫帶進了嘴,把黯黃崎嶇的牙齒染道紅痕,血淋淋地像偵探小說里謀殺案的線索。(錢鍾書《圍城》)
例1“魚”、“肉”是本體,由詞充當。“海軍陸戰隊”、“潛水艇士兵”是喻體,本體與喻體均以具體事物充當。例2兩個喻體喻不同的對象,前一喻體“圓殼行軍熱水瓶”是具體的,后一喻體“偵探小說里謀殺案的線索”則是抽象的。
比喻是以彼事物來形容此事物,比與被比的事物既應是不同類的,又必須有相似點。如上例“魚”與“海軍陸戰隊”的相似點是“已登陸了好幾天”,“肉”與“潛水艇士兵”的相似點是“會長時期伏在水里”,而在這表層的相似之下所隱含的寓意,意味著魚肉的不新鮮。
從比喻構成看,本體和喻體可以全出現,也可以只出現一個。前者如“他淘氣得像猴子”;后者如“關心祖國的花朵”。
從比喻的形式看,本體與喻體之間有時用喻詞關聯,有時不用喻詞。如以上例句,均以喻詞“像”關聯本體與喻體。
比喻是使用頻率最高、運用最廣的修辭格,在長期使用中,它產生了眾多下位類型。基本類型有明喻、暗喻、借喻,其他衍生出來的類型,如博喻、回喻等。參見有關各條。
[辨析1] 比喻與比擬。見“比擬”條。
[辨析2] 比喻與比興。見“比興”條。
[辨析3] 比喻與換算。見“換算”條。
[辨析4] 比喻與較物。見“較物”條。
[辨析5] 比喻與示屬。見“示屬”條。
[辨析6] 比喻與通感。見“通感”條。
[辨析7] 比喻與象征。見“象征”條。
[辨析8] 比喻與引用。見“引用”條。
[辨析9] 比喻與形式相同的非辭格。有時在字面形式上相同,但用“像”、“好像”、“仿佛”關聯的形式,不一定都是比喻。如在“街上仿佛沒有人”、“道路好像加寬了許多”中,“仿佛”、“好像”不是比喻詞,因為它們表示的是“似乎”之義,而不是作為兩類事物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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