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興
[定義] 比興,即起興與比喻兼用的一種修辭方式,興句既引出接句,又與接句形成比喻關系。早在《周禮·春官》中,比與興是并列分稱的:“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由于其興句常以與被吟詠之物有相似點的事物起興,因此,比與興常合而用之,合稱比興,成為一種綜合了比與興特點的修辭手法。
[例釋] 興句與接句之間有相似點,一般興句是喻體,接句是本體。以喻體引出所要吟詠的本體。
例:騎馬要騎海騮馬,交朋友要交那十七八。/騎馬不騎馬條條(馬駒),交朋友不交那猴腦腦(未成年的人)。/騎驢要騎花點點,交朋友要交花眼眼(雙眼皮,指漂亮之人)。/騎驢不騎三條腿,交朋友不交那洋煙鬼。(《陜北民歌·信天游》)
以“騎馬”、“騎驢”的選擇來比喻交朋友的選擇,興句既作為接句的喻體,又引出接句。
[辨析1] 比興與比喻。都有比的成分,都有本體與喻體。區別是:
比興的喻體兼有起興作用,與本體之間形成興句與接句的形式。
[辨析2] 比興與起興。開頭都以興句領起,區別是:
比興的興句與接句之間有相似點。而起興的興句雖然有的與所引出的接句之間有關聯,但這種關聯并非相似關系。
上一篇:漢語修辭手法系列「什么是比擬」
下一篇:漢語修辭手法系列「什么是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