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學導讀
曲的起源和特點
一、曲的起源
曲產生于元代。由于歧視漢人,廢止科舉,阻斷了士人的仕進之路,于是,文人們便致力于民間詞曲、雜劇,“大率假仙佛、里巷、任俠及男女之辭,以舒其磊落不平之氣”(吳梅《中國戲曲概論》)。借曲詞、雜劇抒發胸中的憤懣,這是曲在元朝蓬勃發展的主要原因。
曲與音樂的關系比詩詞與音樂的關系更加密切。其文字擁有最多的文學表現技巧,它將語言文字運用得生機盎然而又充滿妙趣。從音樂觀點來看,它講究音樂旋律與語言旋律的高度融合,把韻文發展到了巔峰狀態。它雖然是從詩詞發展而來,但比詩詞的韻律更為廣闊,格律更為精致。
詞發展到宋末,其形式已經凝固定形,并且多數失去了音樂性,只能供文人案頭欣賞。但音樂卻是隨著人的情感處于不斷的發展變化中,因此,民間也就不斷有新的樂曲產生,如諸宮調、鼓子詞及外來音樂。這時的詞已經無法適應當時社會歌舞的需要,被新的文學形式所取代成為歷史的必然。正如王國維所說:“以為能道人情,狀物態,詞采俊拔,而出乎自然,蓋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保ā端卧獞蚯贰ぷ孕颉罚?/p>
二、曲的特點
曲又稱為“詞馀”,這是就它產生的淵源來命名的。從性質上來講,曲的名稱來源正如盧前先生所說:“曲的意義,就是區區折折的情意,直直爽爽地說出來,在詩詞所不能表現的,都可以從曲表現。”(《飲虹樂府》)由此可以看出曲的本質,是寓意深而用字淺,即“深入淺出”。曲具有直率、明朗、氣勢豐富遼闊的特點。形式上,曲還具有不同于詩詞的自身的部分特點。
1.襯字
詞與曲的共同之處,在于都要按照詞牌或曲牌的規定,即字數、句式、平仄、押韻的具體規定。二者的不同之處在于,詞不能任意加襯字,但曲可以,也就是說,雖然具體的曲牌對每句的字數有具體的規定,但如果作者認為需要,就可以在規定的字數之外,任意增加襯字,這為作者的創作帶來了極大的自由。如佚名的《正宮·叨叨令》:
東來的也寫在墻兒上,西來的也寫在墻兒上,南來的也寫在墻兒上,北來的也寫在墻兒上,兀的不羞殺人也么哥,不羞殺人也么哥,再來的休寫在墻兒上。
這種句中隨意加襯字的做法,詩、詞中是沒有的。襯字又可分為兩類:
(1)文義上的襯字
主要是指句中有意義的襯字,以及雖然無意義,但在句中起襯托作用的象聲詞。
(2)格律上的襯字
分為格律上有意義的襯字和格律上無意義的襯字兩類。第一類的襯字,本身具有含義,而且格律上不可缺少;第二類的這些字,雖然本身沒有意義,可是在曲的格律上一定要添加上。
歌唱時,襯字不占重要拍子,一般是輕輕帶過。襯字大都用在句首,不用在句末。哪句用襯字,襯字用多少,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一般小令的襯字少,套曲的襯字多;南曲的襯字少,北曲的襯字多;文字典雅的小令襯字少,俗語俚語入曲的襯字多。
2.聲韻
詩詞曲的音律各自不同。首先是聲調的不同:古體詩只講押韻,近體有平仄、對偶的規定,詞分四聲(陰平、陽平、上聲、去聲),曲則更講究陰陽。其次是押韻的不同:詩的押韻是四聲各自押韻,即平聲與平聲押、上聲與上聲押、去聲與去聲押、入聲與入聲押,不能互相通押;詞則平聲獨用,入聲獨用,上聲、去聲獨用、通用都可,詞如果平仄通押,必須換韻,只有《西江月》等少數幾個詞牌可以平仄通押;曲則平、上、去三聲通押,這樣可使聲調產生抑揚的變化,增加節奏的美感。曲在音律上有嚴謹的一而,也有較寬松的一面。平仄律較為嚴謹,協韻律較為寬松。
北曲的曲韻以元人周德清的《中原音韻》為依據,分為十九個韻部。它和詞韻的不同之處在于,凡入聲韻,《中原音韻》都派入平、上、去三聲之中。南曲用韻,明人多根據明代的《洪武正韻》,平、上、去三聲的字各分為二十二韻部,入聲分為十韻部。曲的用韻較密,有的曲子甚至于句句葉韻。曲一般不忌重韻,而詩詞忌重韻。曲中的小令一般不重韻,散曲套數的各曲之間可以重韻,但一曲之中一般不重韻。
3.語言
一般來講,詩的語言端莊典雅,詞的語言婉約柔媚,曲則通俗淺顯、接近口語,具有強烈的平民化色彩。明人王驥德說:
詩與詞,不得以諧語方言入,而曲則惟吾意之欲至,口之欲宣,縱橫出入,無之而無不可也。(《曲律》卷四)
李漁對詩、詞用語的區別有更為形象的說明:
如閨人口中之自呼為妾,呼婿為郎,此可詞可曲之稱也。若稍異其文,而自呼為奴家,呼夫婿為夫君,則只宜在曲,斷斷不可混用于詞矣。如稱彼此二處為這廂、那廂,此可詞可曲之文也。若略換一字為這里、那里,亦只宜在曲,斷斷不可混用于詞矣。(《一家言》卷八《窺詞管見》)
清人徐大椿在《樂府傳聲》中也說:“(元曲)與詩詞各別,取直而不取曲,取俚而不取文,取顯而不取隱?!?/p>
總之,曲的語言的最大特點就是口語化、通俗化。如盧摯的《蟾宮曲》:
想人生七十猶稀。百歲光陰,先過了三十。七十年間,十歲頑童,十載尪贏,五十歲除分晝黑。剛分得一半兒白日,風雨相催,兔走烏飛。仔細沉吟,都不如快活了便宜。
4.題材、風格
詞曲都是起源于民間。但在發展過程中,二者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經過文人們的約定俗成,詞由俗變為雅,而曲則固守俚俗不變。風格的不同決定內容的差異。詞含蓄婉約、含不盡之意于言外的風格,決定了它以抒情寫景的題材為主,但卻疏于記事說理。曲的俚語、通俗風格,使得其題材更為廣闊,表現更為自由,內容更為豐富。任中敏在他的《散曲概論》中說:
我國一切韻文之內容,其駁雜廣大,殆無逾于曲者。劇曲不論,只就散曲以觀,上而時會盛衰,政事興廢,下而里巷瑣故,幃闥秘聞,其間形形式式,或議或敘,舉無不可于此體中發揮之者……以言人物,則公卿士夫,騷人墨客,固足以寫。販賈走卒,娼女弄人,亦足以寫……大而天日山河,細而米鹽棗栗,美而名姝勝境,丑而惡疾畸形,殆無不足以寫……材料所收,固古今上下,文質雅俗,恢恢乎從不知有所限,從不辨孰者為不能,而孰者為不可能,孰者為能容,孰者為不能容也。其涵蓋之廣,固詩文之所不及……
體制、題材、語言、音律的不同,也同樣導致二者風格的迥然有別。一般認為,詞、曲的共同風格是瀟灑俊美,但缺乏厚重雄俊。不同處在于,詞是翩翩公子,曲則具有頹廢、鄙陋、荒唐、魯莽的惡少意味。
此外,詩詞一般采用敘述的方式,深厚而蘊藉,質直而委婉;曲則采用代言體、批評體的方式,口語化色彩較為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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