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道德
政府,舊稱“官府”“官署”“衙門”,是一個政治組織,于某個區域執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機構。政府可以被看成是一種制定和實施公共決策,實現有序統治的機構,它泛指各類國家公共權力機關,包括一切依法享有制訂法律、執行和貫徹法律,以及解釋和應用法律的公共權力機構,即通常所謂的立法機構、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政府是國家公共行政權力的象征、承載體和實際行為體,在當代政治活動中起著主導性的作用。政府發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決策、行政法規、行政司法、行政裁決、行政懲處、行政監察等等,都應符合憲法和有關法律的原則和精神,都對其規定的所有適用對象產生效力,并以國家武裝力量為后盾的強制執行。狹義的政府僅包括行政機關;在內閣制國家,“政府”一詞也用來指代表國家最高行政機構的核心,即“內閣”。廣義的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機關,是公共機關的總和,代表和行使著社會公共權力,政府指國家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從這個意義上說,“政府就是國家的權威性的表現形式”。一個國家的政府又可分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所謂政府道德是指行使公權力的政府機關在政治活動中所應遵循的道德規范。政府道德中的政府是從其廣義的意義來界定的,即所有行使公權力的機關均應遵守相應的道德規范。政府道德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政府道德具有客觀性。政府道德產生于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其核心理念不以政府的意志和認識的變化而變化。不管政府自身喜歡還是不喜歡,人們對于政府的期待具有穩定性,政府道德是客觀存在的。政府主體可以主動適應,但無法通過行政命令來取消它。二是政府道德具有傳承性。因為社會物質生活具有傳承性,所以社會對于政府道德的要求也具有傳承性,比如,要求政府守法、重視民生等要求不僅是古代社會的政府道德,也是現代社會的政府道德。三是政府道德的基礎性。政府道德在整個社會的道德生活中具有基礎性的地位,引領著社會風尚,并派生出其他的道德要求。
(一)政府道德的存在意義
在現代社會,政府擔任著保衛國家的獨立和主權,保護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種合法權益,保護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合法財產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協調人民內部矛盾,打擊犯罪份子,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等職能。然而,政府也有好壞之分,不是所有政府都能夠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能。在古代專制社會,政府更多的是代表統治階級的利益,專制職能是第一位的,所以很容易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在現代民主社會,政府由民主程序產生,但并不是說政府的所作所為就一定符合人民群眾的期待。政府的政治活動中,也會犯錯誤,甚至會走上人民群眾的對立面。所以,為了更好地讓政府發揮其積極作用,必須對政府的行為有所約束。這種約束除了法律上的限制,主要就是靠道德上的規制。政府道德在現代社會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一,政府道德表征著政治活動的宗旨,引導著政治文明的發展方向。不同的時代,有著不同的政府道德要求。政府講不講道德,直接體現了一個社會政治活動的宗旨,即這個政府是為誰服務的。只有講道德的政府,才能真正為人民服務。政府道德蘊育著政治文明的生長根基。政府道德借助于傳統風俗習慣、社會輿論、內心信念等形式,通過自律精神規范政府的行為,并合理調節社會利益矛盾和沖突。政府道德不僅通過社會傳媒形成普遍輿論,造成社會控制力,而且以道德法律化的形式,使自己的一些規范逐漸上升為強制性的法律規范,形成社會意志,引導著政治發展和改革的方向。
第二,政府道德可以彌補國家法律的缺陷,保障政治活動的有序進行。一個國家不能沒有法律,政府行為以法律為邊界。但法律只是政府行為有效運行的必要條件,并非充分條件。這主要是因為法律自身具有局限性,單靠法律難以達到善治的目的。由于人類理性有限,制訂的法律不可避免地具有滯后性和不確定性,法律沖突和法律空白經常出現,政府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政府道德可以約束政府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權,發揮法律的最大功效。在法律規定出現空白的時候,按道德行事是保證政府行為符合執政理念、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保障。
第三,政府道德關系著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社會穩定發展的保障。“政府道德的誠信、敦厚,為社會的政治清明、廉潔提供深厚的生長土壤,使社會充滿生機與活力,呈現蓬勃向上景觀;反之,政府道德的淪喪、墮落,直接助長政治的灰暗、腐敗,專制主義、官僚主義、特權腐敗積弊貽害,必然導致萬馬齊喑、民生凋敝”。一個政府能否得到民眾的擁護,關鍵在于政府施政是否有德。政府道德為政府在復雜的利益調節中劃出了底線,這個底線就是保證民眾的基本人權,維護民眾的生存和發展等切身利益。政府施政無德,就必然會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現與民爭利或偏袒權貴階層的利益,進而會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和對國家的認同。
第四,政府道德是整個社會道德建設的根本,是整個社會道德發展的風向標。政府通過制定和執行法規政策,管理社會重大事務,在社會生活中起著主導作用,民眾的一言一行都在政府的管控之下。政府有德,整個社會就有了穩定發展的根基,能夠促使社會風氣良性進步。政府無道德,而要求民眾講道德,實則等于是強盜要求被搶者不要反抗,而這必然激起民眾的反抗,進而加劇整個社會道德的失范。加強政治道德建設,有利于協調人們之間的政治關系,促進社會的政治穩定;有利于推進政風建設,形成良好的政治風氣;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使得政風和社會風氣得到根本好轉。
(二)政府道德的核心理念
政府道德的核心理念反映了政府執政的本質目的。不同性質的社會,政府道德的核心理念不同?!罢紊鐣墓矙C構——政府的道德基礎既不是單一的‘善’,也不是單一的‘惡’,而是‘善’與‘惡’的兩種價值取向的統一。當然,在不同時代,不同性質的政府形式下,這兩種價值取向的側重點是不同的。在剝削階級社會里,政府權力更多地體現統治和壓迫的‘惡’,而在沒有階級剝削的社會里,政府權力較多地側重于民主和服務的‘善’?!痹陔A級社會里,政府道德的核心理念考慮的更多的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君權至上是中國傳統政治道德的本質目的,政府道德的核心理念是執政為君。從古至今的歷史都可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政府既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政府道德的根本任務就是要促使政府棄“惡”從“善”。惡與善的標準就在于政府的施政是為了少數人的利益還是為了多數人的利益。政府執政為了少數人的利益甚至是個人的利益,就是“惡”政。政府執政為了絕大多數民眾的利益,就是“善”政。
在當代中國,“為人民服務”是政府道德的核心理念。“為人民服務”是政府的根本宗旨。國家性質決定政府的性質,我國的國家性質和政府性質都決定了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我國政府的工作根本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所以政府必須堅持對人民負責的基本工作原則,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執政為民是為人民服務的本質要求,執政為民就是為了絕大多數民眾利益的“善”政。如果政府的存在是為了維護權貴階級的利益,就必然會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在任何時代,不管是古代社會,還是現代社會,不管是中國,還是外國,政府在施政的過程中,因為上層群體掌握著更多的話語權,更容易影響政府的決策,普通民眾特別是下層弱勢群體的利益是最容易受到侵害的。所以,執政為民中的“民”雖然涵蓋著一個國家的全體公民,但更多的是指向弱勢群體。政府施政本質上是一種利益博弈過程,為了更好地保障弱勢群體的利益,政府必須樹立起執政為民的道德理念。通過時刻牢記政府為民服務的道德使命,政府在制定政策時一方面要做到避免“自肥”而損害群眾利益,另一方面也要做到公平公正,平衡好各個群體的利益,特別是要照顧到弱勢群體的利益。
(三)政府道德的基本要求
依法執政。依法執政是政府的底線道德要求。法律對政府的權力、職能、義務和責任有明確規定,是政府如何執政的基本依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政府的規矩。從法律與道德的關系而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違背法律也即違背了道德。政府機構具有整體性,不同職能的機關應各有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民主國家,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保障,依法執政即是對人民利益的尊重。政府應依法產生并嚴格按照法律施政,政府只有依法執政,才能保障公民基本權利。違法執政,不但是對法律的蔑視,也是對人民利益的蔑視。政府不依法執政,將導致法律的地位下降,人民對政府的言行失去信任,進而導致政府信用的破產。
人道主義。羅國杰教授認為“人道主義本質上是一種價值觀念,它的基本原則是‘人的價值是第一位的’?!比说乐髁x實質是要政府在施政過程中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和服務人。自古以來,政府如果行仁政,講人道,老百姓的生活就相對有保障,幸福指數就高;政府如果行暴政,不講人道,老百姓就將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幸福指數就低。在當代社會,人道主義是政府道德的基本要求。只是與古代社會相比,人道的內涵在隨著時代的進步而變化。古代社會人道強調的是有等級差別的仁政,現代社會追求的人道強調的是自由與平等。人道主義強調尊重公民的人格尊嚴,是政府治理合法性、有效性和正當性的基礎,是實現國家“善治”的道德屏障。
發展民生。發展民生是政府的主要職責,也是基本的道德義務。民生主要是指民眾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狀態,以及民眾的基本發展機會、基本發展能力和基本權益保護的狀況。孫中山在《民生主義》中說:“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生存,國民的生計,群眾的生命?!睆娜藱嘟嵌瓤?,就是人的全部生存權和普遍發展權。從需求角度看,民生是指與實現人的生存權利有關的全部需求和與實現人的發展權利有關的普遍需求。前者強調的是生存條件,后者追求的是生活質量,即保證生存條件的全部需求和改善生活質量的普遍需求。關注民生,也就是關心民眾疾苦,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在當代中國,具體來說,發展民生就是要把就業、教育、醫療、住房、分配、社保、穩定等重大現實問題抓緊抓好。
廉潔高效。廉潔高效自古以來就是人民群眾對政府的期待。在專制社會,治理腐敗主要靠政府自律,人民群眾監督能力較弱,貪腐歷來難以治理。在民主社會,雖然監督機制較完善,但也會出現貪腐現象。貪腐在資本主義社會存在,在社會主義社會也存在。從法理上說,政府由民主選舉產生,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不應出現貪腐現象,但在現實生活中,政府特別是政府有些部門在利益問題上容易出現“異化”,將公共利益“異化”為部門利益,從而政府的施政會出現與民爭利、甚至是損民自利的情況。所以,不管在古代社會,還是現代社會,廉潔都是政府應有的道德要求。政府不但不能貪腐,而且在施政時要做到不浪費,最大限度地節約開支。在當代社會,不但要求政府廉潔自律,而且要求政府高效服務。政府運轉沒有效率,辦事拖拉、互相推諉,將嚴重影響社會的發展速度,損害一國企業的競爭力,進而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
維護公正。公正是政治道德的重要范疇,又是規范行政行為、行政活動的重要準則。政府施政公正與否,直接影響著人們對政府的道德觀感?,F代政府的職能主要是對社會實施調控,以解決市場經濟產生的各種不公正問題,既要堅持效率優先,又要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政府制定政策時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平衡好各方利益。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時,應對所有當事人一視同仁,嚴格執法,杜絕“選擇性”執法。在法律無明確規定或規定模糊的情況下,應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在競爭領域,政府更多的是要營造好公平競爭的環境,制定公正的準入政策,同時要避免既充當“運動員”,又充當“裁判員”。在司法活動中,要做到公正判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政府在執行公務、行使權力時要做到公平、合理、客觀、公開,尊重并維護公民對政治的平等參與權。
責任施政。在當代社會,政府應是責任政府,政府必須對自己的施政行為負責,對自己在施政過程中存在的錯誤和過失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政府的出現是現代民主發展的結果。人類歷史發展中的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著一個無責任政府時期。在君主專制時代,帝王既是國家主權的擁有者,又是國家最高的管理者。國家權力掌握在帝王手中,各級官吏的權力也是帝王賦予的,帝王意志支配下的權力運行即使失誤,帝王及聽命于帝王的官吏也不承擔任何責任。現代責任政府理論強調,責任政府的核心特征應該是責任政治。責任政治作為現代民主政治的一個基本特征,強調人民能夠控制公共權力的行使者,使其公共權力的行使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直接或間接地對人民負責的政治形式。責任政治的責任就形式而言又包括法律責任和政治責任。法律責任是指責任主體因違法而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政治責任則不一定要違法才構成責任后果,責任主體在政府工作中,因違反道德或政治上的約定均可以構成政治責任。政治責任主要體現在官員在政府工作中應負的道德責任。作為責任政府,都必須迅速、有效地回應社會和民眾的基本要求,并積極采取行動加以滿足。在行使職責過程之前,要有所交待,向公眾解釋這么做的理由。在完成職責后,如出現差錯或損失,應承擔道義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行政上的責任;選擇正確的責任形式,做到罰當其責。一個政府只有在其能夠保障社會利益,促進實現社會意志所提出的目的,真正履行其責任時,才是合理合法合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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