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志體史書
典志體史書也叫“政書”,是我國古代史書的體裁之一,主要以典章制度為中心,用分類匯纂的方法記述史事。其發端與發展正如梁啟超先生所說:
紀傳體中有書志一門,蓋導源于《尚書》,而旨趣在專紀文物制度,此又與吾儕所要求之新史較為接近者也。然茲事所貴在會通古今,觀其沿革。各史既斷代為書,乃發生兩種困難:茍不追敘前代,則原委不明;追敘太多,則繁復取厭。況各史非皆有志,有志之史,其篇目亦互相出入,遇所闕遺,見斯滯矣,于是乎有統括史志之必要。其卓然成一創作以應此要求者,則唐杜佑之《通典》也。(《中國歷史研究法》第二章)
可見,這一體裁源自于《史記》、《漢書》中的“書”、“志”以及東漢以后出現的典章制度專史。唐代杜佑的《通典》則完成了這一體裁的創立。該體裁雖然脫胎于紀傳體的“志”,但在后來的發展過程中,能夠會通各個朝代,并且所載內容非常詳備,在保存典章制度的資料方面,具有其他體裁的史書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通》
一、《通典》
《通典》系唐杜佑編撰。
杜佑(734—812),字君卿,京兆萬年(今陜西西安)人。唐朝大臣,著名史學家。出身仕宦,以蔭入仕,曾外任節度使,歷任德宗、順宗、憲宗三朝宰相。元和初封歧國公,后以年老致仕。
《通典》全書共200卷,分為9門:《食貨》(12卷)、《選舉》(6卷)、《職官》(22卷)、《禮》(100卷)、《樂》(7卷)、《兵》(15卷)、《刑》(8卷)、《州郡》(14卷)、《邊防》(16卷),每門又分若干子目,綜合各代,記載了上起唐虞、下至唐代天寶末年以及肅宗、代宗時的歷代制度。其宗旨正如他在《進書表》中所言:
夫《孝經》、《尚書》、《毛詩》、《周易》、“三傳”,皆父子君臣之要道……然多記言,罕存法制……每念懵學,莫探政經。略觀歷代眾賢著論,多陳紊失之弊,或闕匡拯之方。臣既庸淺,寧詳損益,未原其始,莫暢其終。尚賴周氏典禮,秦皇蕩滅不盡,縱有繁雜,且用準繩。至于往昔是非,可為來今龜鏡,布在方冊,亦粗言尋。
杜佑歷經三十余年,博覽古今典籍,考溯典章制度,以劉秩(劉知幾之子)所作《政典》35卷為基礎,增補刪削,并參照《開元禮》和漢魏六朝文集奏疏等,而成此書。《邊防》之前有總敘,后有評語,敘述歷代制度與有關奏議、文章。自古講“民以食為天”,“食貨”是政治的根本,所以,在門目的先后次序上,把《食貨》排在首位,這在前史中是絕無僅有的。據杜佑自序所說:
既富而教,故先食貨;行教化在設官,任官在審才,審才在精選舉,故選舉、職官次焉;人才得而治以理,乃興禮、樂,故次禮、次樂;教化隳則用刑罰,故次兵刑;設州領郡,故次州郡;而終以邊防。
《通典》的著重點在于記述典章制度和社會經濟發展等重要事項,開辟了政治、經濟、文化專史著述的新途徑,確立了中國史籍中與紀傳體、編年體并列的典志體。這種體例的優點在于組織完善,條理分明,在我國史學發展史上,是一種嶄新的創例,正如《四庫提要》所稱贊的:“詳而不煩,簡而有要,元元本本,皆為有用之實學,非徒資記問者可比。”在《通典》的影響下,《通志》、《文獻通考》等著作相繼問世,為研究歷代典章制度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另外,《通典》大量引用古代文獻資料,許多亡佚的文獻賴此得以部分保存下來,這對中國古代史研究具有較高的價值。
至于《通典》的缺失遺漏,《四庫提要》對其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評價:
食貨門之賦稅,載周官貢賦,而太宰所掌九貢之法失載……錢幣不載陳永定元年制四柱錢法……選舉門不載齊明帝時制士人品帝有九品之科,小人之官復有五等法……職官門如周禮地官有舍人、上士二人掌宮中之政,乃云中書舍人魏置……似此之類,未免間有掛漏。兵門所列諸子目,如分“引退取之”、“引退佯敗取之”為二門……未免稍涉繁冗。而火獸、火鳥之類,尤近于戲劇。州郡門分九州以敘沿革,而信都郡冀州,當屬兗而誤屬冀……邊防門所載多數萬里外重譯乃通之國,亦有僅得其名不通朝貢者,既不臨邊,亦無事于防,題曰“邊防”,名實亦舛。然其博取“五經”、群史,及漢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類相從。凡歷代沿革悉為記載,詳而不煩,簡而有要,元元本本,皆為有用之實學,非徒資記問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茲編其淵海矣。至其各門征引《尚書》、《周官》諸條,多存舊詁,如食貨門引《尚書》“下吐墳壚”,注謂“壚,疏也”,與孔疏所引《說文》“黑剛土也”互異……似此之類,尤頗有補于經訓。宋鄭樵作《通志》,與馬端臨作《文獻通考》,悉以是書為藍本,然鄭多泛雜無歸,馬或詳略失當,均不及是書之精核也。(《四庫提要》卷八十一)
盡管《通典》存在一定的漏誤,但對于研究歷史,特別是對研究古代文物制度,其資料的完整性是其他史籍所無法取代的。
二、《通志》
《通志》系宋鄭樵編撰。原名《通史》,改為《通志》,是因為自古記事的史書都謂之志書,所以依照舊稱。
鄭樵(1103—1161),字漁仲,興化軍莆田(今福建莆田)人。世人稱夾漈先生,出身仕宦。年輕時在夾漈山下苦學三十余年,自詡才學不下劉向、揚雄。一生著述勤奮,有《爾雅注》、《夾漈遺稿》等30余種。晚年撰成《通志》,高宗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十月赴臨安,將《通志》獻給朝廷,被授予樞密院纂修。
《通志》屬于通史,綜合記述了歷代史料,體現了鄭樵旨在“會通古今”的修史主張。它包括帝紀18卷,皇后列傳2卷,列傳125卷,年譜(即“表”)4卷,略(即“志”)51卷(其中世家3卷、載記15卷),全書共200卷,記述了上至三皇下止隋唐的史事。內容基本上是大量刪削連綴舊史,依各史抄錄,將唐、宋之前的歷史進行整理。《通志》中較有價值的是“略”,分為20個類別:《氏族》、《六書》、《七音》、《禮》、《樂》、《天文》、《地理》、《金石》、《都邑》、《謚》、《器服》、《職官》、《選舉》、《刑法》、《食貨》、《藝文》、《校讎》、《圖譜》、《災祥》、《昆蟲草木》。這些簡稱“二十略”,其中的《氏族》、《六書》、《七音》、《都邑》、《昆蟲草木》,以前的舊史中沒有,屬鄭樵首創。“二十略”大多屬歷代的文物制度,內容豐富,也是《通志》的精華部分。鄭樵在自序中說:“其十五略,漢唐諸儒所不得而聞也。”“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漢、唐諸儒議論。”
《通志》的優點在于從學術史、文化史的觀點出發,擴大了史學的研究范圍,尤其是在廣博、會通方面,對后人產生了很大的啟發作用。缺陷也很明顯,因為是抄錄、連綴成書,所以很多內容沒有價值,《四庫提要》評論說:
宋人以義理相高,于考證之學罕能留意。樵恃其該洽,睥睨一世,諒無人起而難之,故高視闊步,不復詳檢,遂不能一一精密,致后人多所譏彈也。特其采摭既已浩博,議論亦多警辟。雖純駁互見,而瑕不掩瑜,究非游談無根者可及。至今資為考鏡,與杜佑、馬端臨書并稱“三通”亦有以焉。(《四庫提要》卷五十)
這對于《通志》的得失評論非常中肯,可作為定評。正因為《通志》貫通各史書志,擴大了史學的研究范圍,因此具有很高的史學價值。
三、《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系元馬端臨編撰。
馬端臨(1254—1323),字貴與,饒州樂平(今江西)人。其父是南宋末年的宰相馬廷鸞。馬端臨自幼篤志好學,30歲開始編撰《文獻通考》,歷20余年完成。
《文獻通考》是記述上古至宋寧宗時代典章制度的典志體史書。全書共計348卷,上起唐虞,下至南宋寧宗嘉定年間,記述了上古至宋寧宗時的典章制度的沿革。共分24門,每門另有小序,詳細記載了著述的成規以及考訂的意義。門類都是仿照《通典》的體例,在《通典》8門的基礎上,劃分為19門類:田賦、錢幣、戶口、職役、衙陲、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另外,還增補了5門:經籍、辭系、封建、象緯、物異。本書的材料大多來源于《通典》,所以,有些人認為是《通典》的擴大與續作。事實也正是如此,馬端臨在其序言中說:
文,典籍也;獻,賢者也……凡敘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證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所謂“文”也。凡論事則先取常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記錄,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采而錄之,所謂“獻”也。
所以,馬端臨是在《通典》的基礎上,根據記載的材料和當時士大夫、名流的議論,進行了補充、完備,才成此《文獻通考》。“通考”的命名則體現了馬端臨的“會通因仍之道”的思想。他說:
考制度,審憲章,博聞而強識之,固通儒事也。其載諸史傳之記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后焉。
《文獻通考》的優點在于汲取了《通典》的精華,詳細地記載了宋代的典章制度,資料的詳備甚至多于《宋史》的諸志,成書的時間也早于《宋史》,并且宋代典章制度方面的史料,都是由馬端臨獨自續成。所以,此書也便成為了研究宋代以前歷代典章制度不可或缺的著作。另外,作者對探討歷代典章制度所提倡的“變通張弛知故”,強調的“古今異宜”、“隨時制變”、“時不唐虞,君不堯舜”的觀點,都值得贊揚。《四庫提要》評價說:
大抵門類既多,卷繁帙重,未免取彼失此。然其條分縷析,使稽古者可以案類而考。又其所載宋制最詳,多《宋史》各志所未備,案語亦能貫穿古今,折衷至當,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瞻實為過之。(《四庫提要》卷八十一)
由于此書取材廣博、卷帙門類繁多,不免顧此失彼,考訂制度“稍遜《通典》之簡嚴”。盡管如此,但瑕不掩瑜,《文獻通考》仍不失為政書體中的重要史籍,是稽古考證的好史書。
《通典》、《通志》、《文獻通考》,三部著作習稱“三通”。后來,清乾隆年間奉敕所撰的《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通考》稱為“續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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