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
《三國志》是不完全紀傳體的史書,記述魏、蜀、吳三國的歷史,被史家稱為“四史”之一。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注。全書共65卷,包括魏志30卷、蜀志15卷、吳志20卷。
陳壽(233—297),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縣北)人,在蜀國時為散騎黃門侍郎,入晉后曾任著作郎、治書侍御史。《三國志》是晉滅吳后,陳壽利用王沈的《魏書》、魚豢的《魏略》、韋昭的《吳書》,結合自己摘錄積累的蜀國史料撰寫而成的。
因為對諸葛亮的評判,陳壽被后人褒貶頗多。有的人稱贊他善于敘事,有良史之才,有的人說他以私廢公、褒貶失當,這主要是因為陳壽的父親曾受過諸葛亮的刑罰,他又在《三國志》中說諸葛亮“將略非其所長”。事實上,陳壽在《三國志》中并沒有貶低諸葛亮,所寫也基本符合歷史,后人對他的評價反倒有些不公允。
《三國志》以曹魏為正統,魏志列在全書之首,稱曹操、曹丕、曹睿為帝;吳國、蜀國的君王即位,都以魏的年號紀年;東吳只稱孫權為“主”,孫亮等都直稱其名。這是因為陳壽認為,晉朝受禪于魏,晉的史家應該尊重前朝的合法性,所以必須以魏為正統;吳國被晉所滅,孫皓是晉的降臣,沒有必要尊重;蜀國劉備父子則不同于孫吳,稱其為先主、后主,這反映出陳壽對蜀漢的故國之思。
《三國志》被稱為不完全紀傳體的原因,是因為該書所記主要是人物,有紀、傳而無志。《三國志》取材審慎謹嚴,文字也以簡潔見長,所以前人說其書“裁制有余,文采不足”。此外,陳壽對晉朝皇室的敘述也時有曲筆,尤其是對魏晉禪代時司馬氏的所作所為多有諱飾。
《三國志》敘事把“三國”相并列,是其首創。
一、《三國志》的特點
1.行文簡潔爽約,沒有繁冗蕪雜的毛病
陳壽善于掌握三國大勢及其興亡契機,各傳所選錄的文章,都極其精當,不僅具有歷史意義,還具有文學價值。如關于黃巾起義、董卓禍亂所導致的群雄四起,官渡之戰后的曹操稱雄,赤壁之戰后的三國鼎立,夷陵之戰后蜀、吳的長期合作抗魏,諸葛亮死后蜀國衰亂,孫權晚年嫌忌好殺所肇始的敗亡跡象等的描述,都能顯示出作者的卓越史識。又如《隆中對》一節,行文秀麗婉轉,敘事條理分明,諸葛亮一席話奠定了三國鼎立的局面,從而把諸葛亮縱觀天下大勢、議論風發的神態活靈活現地表現了出來。
2.取舍剪裁史料,嚴謹審慎
對于不合情理、不合史實的所謂史料、傳說,一概擯棄不取。如對劉備、諸葛亮初次見面經過的敘述,當時的文獻記載與口頭傳說都相當豐富,但陳壽都沒有采用,而是按照諸葛亮《出師表》中的自述:“先主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顧臣于草廬之中。”接著解釋這一事件說:“由事先主遂詣亮,凡三往,乃見。”再如“七擒七縱孟獲”、“空城退司馬懿大軍”等,都是以史實材料為基礎。由此可見陳壽對于史實采納的謹慎態度。
3.記事謹慎,史事真實
如對甄后死亡一事的記載,在“本紀”中雖然不說是暴亡,在“后傳”中則說明了被踢死的事實。這是由于在“本紀”中應該避諱,所以在“后傳”中才予以如實披露。又如《明帝紀》中寫皇太后崩,《郭后傳》也說她崩于許昌,絕對看不到郭后被害的痕跡。因為甄后被踢死是事實,所以書在“傳”中;郭后被逼是訛傳,因此“傳”中不書,“崩于許昌”四字,可以略見她沒有死在宮闈,是作者的微言大義。再如《武帝紀》記載“董承等謀泄,皆伏誅”,雖然未講董承受獻帝密詔誅滅曹操,可是,在《蜀先主傳》中則予以了詳細記載。所以,后人趙翼評價說:“三國志書事得實”,王嗚盛也贊譽說:“陳壽史皆實錄”。
4.考訂精確,對異端他說絕不茍同
如“平反毋丘儉”一事,《世說新語》里司馬師奉天子命征討毋丘儉的時候,高貴鄉公并沒有親行,陳壽在《三國志》中則只說司馬景王征討毋丘儉并斬其首,而不講皇帝高貴鄉公親征,足見作者考訂精確。又如“孫策死亡”一事,《江表傳志》、《志林》、《搜神記》等都認為是因為孫策殺道士于吉的報應,陳壽則在《孫策傳》中明確記述為被許貢家客射殺,足見其不惑于妖妄邪說的獨到洞察力。
二、《三國志》的局限
受儒家正統思想的局限,陳壽最受后人非議的地方:一是改漢為蜀,在蜀、漢的定名上的確有所失當;二是不為丁儀、丁謂二人立傳,難以讓人接受;三是有些人認為他以私廢公,有意譏毀諸葛亮父子,有失史家的公正;四是書法上首創“回護之法”,違背了《春秋》的直書精神。因為史家只有據事直書,善惡不隱,才稱得上良史。自陳壽的“回護之法”創立,便被后代的史家們奉為法式,始終沒能改變這一弊病。
三、裴松之《三國志注》的價值
裴松之對《三國志》的注釋,在原書的基礎上對事實進行了許多有益的補充,其價值不次于陳壽的原書。裴松之的《三國志注》和其他的史書注釋不同,其他注釋多注重考訂制度、解釋文字,裴注主要是補充原書記載的遺漏和糾正錯誤,對幾家記述不同的同一事件,他也全部收錄進來,以備參考。對人物和史事,裴注有所評論。對于陳壽議論不當的,裴注也進行了批評糾正。裴注的最大優點還在于,他廣泛引證各家原文史料來注解陳壽的原書,引用的書竟然多達一百四十余種,其中絕大多數已經亡佚。
裴注的史料價值,對于三國時代的歷史研究,其重要性并不亞于《三國志》。
附:
裴松之生平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河東聞喜(今屬山西)人,祖父時已遷至江南。與后漢書的作者范曄基本同時,去世晚于范曄,在《南史》中與范曄同傳。劉宋時任中書侍郎,后奉宋文帝詔命作《三國志注》,元嘉六年(429年)全書注完。裴松之在《上三國志注表》中說,陳壽的書“銓敘可觀,事多審正”,但又指出它“失在于略,時有所脫漏”,所以“采三國異同,以注陳壽《三國志》”。雖然裴注字數比原書多出三倍,但后人不僅不批評其喧賓奪主,而且還稱贊他是“《三國志》之功臣”。
四史
根據《史記》、《漢書》、《后漢書》、《三國志》在我國史書中的地位與價值,人們習慣上把它們合稱為“四史”。
編寫體例方面,《史記》是通史,《漢書》是斷代史,《三國志》把三國分為三書分別書寫,在斷代史中別具一格。《三國志》是繼《史記》、《漢書》而作,成書比《后漢書》略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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