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諉”的產生
南朝宋武帝劉裕有個長女,在劉裕建立宋朝后,被封為會稽公主。公主的丈夫徐逵之,被劉裕派去作戰,在戰場上陣亡,留下一個年幼的兒子徐諶之。他的外祖父宋武帝非常喜歡他。在徐諶之幼小之時,就給了不少的封賞。
徐諶之長大以后,擔任了不少的官職,雖曾經因為一個舅父的案件牽涉進去,但在會稽公主的努力下,沒有釀成災禍,依然在朝中做官。
有一段時期,徐諶之在朝廷中擔任尚書仆射的官職,當時的尚書令叫何尚之。按照當時的情況,這尚書仆射是副職,是協助尚書令處理政務的。照理說,兩人本應合作共事。然而,何尚之考慮到徐湛之是皇親國戚,又受到皇帝的信任與寵愛,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人物,自己哪里好讓他來協助,因此,很多事情就不怎么管,漸漸地將朝廷中的事務推給了徐諶之。
可是,這徐諶之也有自己的想法:你是尚書令,是應當負責的,我哪能什么都管呢?他也不過問,而把事情推給何尚之。結果是兩人你推給我,我推給你,一件事情往往就這樣推來推去,辦事的效率極低。看著這種情況,御史中丞袁淑非常著急,于是就給皇上寫奏章,報告了兩人互相推諉的情況,并建議免除兩人的官職。
后來皇帝作了裁決,下了詔令說:尚書令和仆射都是受了委托的,不是共同努力把事情處理得恰當合適,而是互相推來推去,這種情況必須要糾正。詔令并沒有給兩人罷官,還是讓何尚之擔任尚書令,但明確規定,朝中之事全由徐諶之處理。
詔令頒布后,兩人才有了明確的分工。
“推諉”一詞就是這樣產生的。意思是推卸責任。如:互相推諉,遇事推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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