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民族文化·伊斯蘭教
“伊斯蘭”是阿拉伯文的音譯,意為順從,指順從伊斯蘭教信奉的唯一的神“安拉”和“安拉使者”穆罕默德,在中國又稱“回教”、“回回教”、“清真教”等,與佛教、基督教并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中國信仰伊斯蘭教的有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東鄉、撒拉、保安10個少數民族,主要分布在我國西北的新疆、青海、甘肅、寧夏等省區,其總人口達1760多萬,絕大多數屬遜尼派。公元7世紀初,阿拉伯半島在經濟上處于衰落狀態,政治上要求統一,麥加人穆罕默德順應了當時社會發展的需要而創建了伊斯蘭教,并在同以麥加貴族為代表的多神勢力和猶太教的斗爭中不斷強大,逐漸成為阿拉伯半島的統治宗教,后來隨歷代哈里發王朝的對外戰爭,傳入西亞、北非、西班牙和中亞、印度河流域,成為地跨歐、亞、非三洲的世界性宗教。穆罕默德逝世后,其內部由于爭奪繼承權和宗教主張的不同,分裂為“遜尼”和“什葉”兩大派,以后又分化出許多教派和宗教團體。該教信仰“安拉”是宇宙間唯一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信現世一切事物皆是安拉的“前言”,信《古蘭經》是安拉“天啟”的經典等,規定教徒必須作“五功”,即念清真言、禮拜、齋戒、納天課、朝覲。7世紀中葉,伊斯蘭教開始傳入中國。13世紀蒙古西征,大批中亞人、波斯人、阿拉伯人東遷,到16世紀初,形成中國伊斯蘭教。在西北新疆,該教與當地維吾爾族封建經濟相結合,形成“圣裔”勢力。在甘肅、寧夏,該教與回族地區封建經濟相結合,形成具有封建特權的“門宦”制度和不同教派,如哲合林耶、虎非耶、尕德林耶、庫不林耶四派。伊斯蘭教已經滲透到西北10個少數民族生活中的各個方面,其《古蘭經》和《圣訓》作為該教的經典,對伊斯蘭教文化的傳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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