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院制·書院興衰及其原因的研究·明代書院由衰而興及四遭禁毀
明代書院是古代書院發展史上的第二個高峰期,為歷代書院研究者所重視。學者們普遍認為:明代書院于明初近百年間不被重視,長期處于衰微之勢,明中葉起漸漸興起,至嘉靖年間達到極盛,不僅數量劇增,社會影響也空前顯著。但至明末又連遭官府禁毀。
據考察,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寒微賤,不甚知書,但對文化教育極為重視。他一方面自己勤于學問,另一方面很注意羅致人才。《明史·選舉志》載:“太祖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干、葉儀。克婺州,召儒士許元、胡翰等日講經史治道。克處州,征耆儒宋濂、劉基、章溢、葉琛至建康,創禮賢館處之。以濂為江南等處儒學提舉,溢、琛為營田僉事,基留帷幄預謀議。甲辰三月敕中書省曰:‘今土宇日廣,文武并用,卓犖奇偉之才,世豈無之。或隱于山林,或藏于士武,非在上者開導引拔之,無以自見。自今有能上書陳言,敷宣治道,武略出眾者,參軍及都督府具以名聞。或不能文章而識見可取,許詣闕面陳其事。……如此則人才不乏,而官使得人。’于是州縣歲舉賢才及武勇謀略,通曉天文之士,間及兼通書律者。”并通令有司“勸諭民間秀士及智勇之人,及時勉學,俟開科取士之歲,充貢京師”。可見其求才若渴的心情。洪武元年(1368),開國伊始即“征天下賢才至京,授以守令。其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觀、吳輔、趙壽等分行天下,訪求賢才,各賜白金而遣之。三年諭廷臣曰: ‘六部總領天下之務,非學問博洽、才德兼美之士,不足以居之。慮有隱居山林,或屈在下僚者,其令有司悉心推訪。’六年復下詔曰: ‘賢才,國之寶也。古圣王勞于求賢,若高宗之于傅說,文王之于呂尚。彼二君者豈其智不足哉,顧皇皇于版筑鼓刀之徒者,蓋賢才不備,不足以為治。鴻鵠之能遠舉者,為其有羽翼也;蛟龍之能騰躍者,為其有麟鬣也。人君之能致治者,為其有賢人而為之輔也。山林之士,德行文藝可稱者,有司采舉,備禮遣送至京,朕將任用之,以圖至治。’”據說當時形成舉薦人才的熱潮,“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舉,下至倉、庫、司、局諸雜流,亦令舉文學才干之士。其被薦而至者,又令轉薦。以故山林巖穴,草茅窮居,無不獲自達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勝數”。
不過明初幾代帝王都把教育的重點放在鼓勵薦舉、興辦官學和提倡科舉等方面,對于書院未加重視。所以自洪武至成化年間近百年,書院一直處于沉寂無聞的狀態。雖于洪武元年(1368)曾因元之舊,立洙泗、尼山二書院,不過是虛應故事,僅做為尊孔崇儒的一種表示。許多名師巨儒多被吸收到官學任教,讀書士子有多種途徑獲得仕進之路,對寂守山林的書院也乏興趣,這正是書院長期沉寂的重要原因。
但在明中葉,科舉日漸腐敗,教育日趨空疏,一批士大夫深感科舉與學校敗壞人才,必須革弊除害,以救時弊,紛紛復興或創建書院講學。于是書院由衰而漸興。
不少有識之士,尖銳揭露和批判了明代科舉和官學的弊病。明代科舉前程榮崇,士子多憑僥幸,不肯讀書問學,科場作弊,相演成風。尤其到成化之后,科舉獨重八股,士子只讀程墨坊稿,如顧炎武所言:“天下之人,惟知此物可以取科名,享富貴。此之謂學問,此之謂士人,而他書一切不觀。……士子有登名前列,不知史冊名目,朝代先后,字書偏旁者,舉天下而為十八房之讀”,“率天下而為欲速成之童子,學問由此而衰,心術由此而壞”,“八股之害,等于焚書”。官學變成科舉的附庸,學生 “但取食廩年深者”,“只有資格,不講學力”,國子監生“年老體憊衰遲不振者十之八九”,有不少是納貲捐得的,姚夔曾說:“太學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歲貢生,及納草納馬者動以萬計,不勝其濫。且使天下以貨為賢,士風日陋。”為了扭轉士習人心騖于奔趨而不務實學的頹風,多創書院講學。
明嘉靖后書院大盛的直接原因是王守仁、湛若水等理學大師競相講學。據《明史·列傳一百十九》贊曰:“正嘉之際,王守仁聚徒于軍旅之中,徐階講學于端揆之日,流風所被,傾動朝野,于是搢紳之士,遺佚之老,聯講會,立書院,相望于遠近。”沈德符所著的《野獲編》也稱:“自武宗朝(年號正德),王新建(王守仁被封為新建伯)以良知之學,行江浙兩廣間,而羅念庵、唐荊川諸公繼之,于是東南景附,書院頓盛。雖世宗力禁而終不能止。”王守仁認為程朱理學自南宋末被尊崇,經元至明,日益僵化、空疏,變成禁錮思想、束縛學術的教條。他認為程朱之學“言之太詳,析之太精”,結果“言益詳道益晦,析理益精學益支離,無本而事于外者益繁以難”,造成“記誦詞章”之惡習,使人“章繪句琢以夸俗,詭心色取,相飾以偽,……而圣人之學遂廢”。他認為:欲求圣人之道惟在“自得”,“致良知”,“知行合一”。王守仁深知當時的科舉和官學都以程朱之學為宗,為了沖破和擺脫思想束縛,必須另辟蹊徑,別創書院以講學。事實上,王守仁的學說正是在書院講學過程中發展成熟起來的。他在龍岡書院和貴陽書院講學時已發明“良知”之旨,提出“知行合一”之說;他在江西濂溪書院講學時專講“存天理,滅人欲”的克治省察工夫;他在稽山書院和敷文書院講學時,把自己的學說集中概括為“致良知”之說。王守仁宣傳他的學說,推動了書院的興盛,而書院的興盛又為王守仁學說的傳播提供陣地和最好的形式。
王守仁的弟子門生更是廣建書院,一方面奉祀其師,一方面傳揚王學。如:嘉靖九年(1530)薛侃建精舍于天真山,并在山麓建王守仁祠,“每年祭期,以春秋二仲月仲丁日,四方同志如期陳儀禮,懸鐘磬,歌詩侑食。祭畢,講會終月”。嘉靖十三年(1534)鄒守益在安福建復古書院,后又“與邦采、劉文敏、劉子和、劉陽、歐陽瑜、劉肇袞、尹一仁等建復古、連山、復真諸書院,為四鄉會,春秋二季合五郡出青原山為大會,凡鄉大夫在郡邑者皆與會焉,于是四方同志之會,相繼而起”。同年李遂建精舍于衢麓,精舍諸生又分建龍游水南會和蘭西會,“與天真遠近相應,往來講會不輟”。嘉靖十六年(1537)沈謐在秀水縣文湖建書院。嘉靖十九年(1540)周桐和應典在永康壽巖建書院,與同門李珙、程文德講明師旨,從業者百有余人,歲時奉祀,定期講會。嘉靖二十一年(1542)范引年在青田縣建混元書院,講藝中時發師旨,諸生七十余人,聞之惕然有感。嘉靖二十三年(1544)徐珊在辰州建虎溪書院。嘉靖二十七年(1548)在萬安的門生在白云山麓建云興書院,同年陳大倫在韶州建明經書院,與諸生課業,倡明師學。嘉靖三十三年(1554)劉起宗在涇縣大溪之西建水西書院。嘉靖三十五年(1556)趙鏜在廣德修建復初書院,耿定向、羅汝芳在宣城建志學書院(均見《王文成公年譜》)。王門弟子主要生活在嘉靖年間,所以明嘉靖年間所建書院最多,王門弟子主要分布在江西、福建、浙江、湖南、廣東、安徽、河南、山東、江蘇等地。黃宗羲在《明儒學案》中把王門弟子按其籍貫分為浙中王門、江右王門、南中王門、楚中王門、北方王門和粵閩王門。明代這些地區的書院比前一代明顯增多,說明明中葉書院昌盛與王守仁和王門弟子的講學活動有密切關系。據《明儒學案》載,王守仁的著名弟子錢德洪“在野三十年,無日不講學,江、浙、宣、歙、楚、廣,名區奧地,皆有講舍”。王守仁的另一著名弟子王畿“林下四十余年,無日不講學,自兩都及吳、楚、閩、越、江、浙,皆有講舍”。江淮一帶,紛紛組織講會,如:涇縣有水西會,寧國有同善會,江陰有君山會,貴池有光岳會,太平有九龍會,廣德有復初會,等等。這些講會逐漸把書院的講學活動擴展成一個地區性的祭祀和學術活動中心,進一步擴大了書院講學的影響而風及社會了。
明代另一位著名學者湛若水(甘泉),與王守仁同時講學,對明代書院的發展也有巨大影響。湛若水是著名學者陳獻章(白沙)的弟子,是一位“志篤而力勤”的教育家,五十五年間無日不講學,無日不授德。《明儒學案》稱其“平生足跡所至,必建書院以祀白沙,從游者殆遍天下”。湛若水與王守仁交情極深,都對程朱理學繁瑣空疏不滿,曾共商以倡明圣學為終身志愿,彼此常以講學相倡和。但兩家宗旨各異。王守仁倡“致良知”,湛若水則力主“隨處體認天理”。《明史·湛若水傳》稱:“若水初與守仁同講學,后各立宗旨。守仁以致良知為宗,若水以隨處體認天理為宗。守仁言若水之學為求之于外,若水亦謂守仁格物之說不可信者四。又曰: ‘陽明與吾言心不同。陽明所謂心,指方寸而言,吾之所謂心者,體萬物而不遺者也。故以吾之說為外。’一時學者遂分王、湛之學。”不同學派,各標其宗旨,各講其主張,推動了書院的發展。
在王、湛及其門人競相講學的推動下,明代中期書院發展呈現鼎盛之勢。據曹松葉在《宋元明清書院概況》中統計,明代書院達1239所。大大超過元代。按時間統計,以嘉靖年間為最多,占37.13%,萬歷年間次之,占22.71%。明代新建書院745所,建于嘉靖者為215所,占新建書院的三分之一。按地域統計,長江流域為646所,仍居第一位,珠江流域為364所,升為第二位,黃河流域為229所,降為第三位。按省份統計,明代書院遍及十九省,仍以江西、福建、浙江、湖南為最多,分別為251、138、120、102所。
明代中葉之后,書院昌盛,不僅書院數量激增,講學內容和方式有許多創新,特別是“講會”盛行,成為書院制度最富特色的創舉。這是所有書院研究者極為注目的。
明代后期,無錫的東林書院成為聞名一時的著名書院。據說當時人們不知各地有書院,只知有東林。東林書院原為程門弟子楊時講學之所。萬歷三十二年(1604)顧憲成、高攀龍先后講學于此,聲名大振。據《無錫金匱縣志》載:“當憲成、攀龍講學時,歲兩大會,月一小會,各三日,悉仿白鹿洞規。遠近名賢,同聲相應,天下學者,咸以東林為歸。”東林書院同當時其他書院相比,其最顯著的特點是積極參與時政,“其講習之余,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由是東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
歷代學者注意到,明代書院至嘉靖后大盛,朝廷四次禁毀書院也連續發生在嘉靖之后。嘉靖十六、十七年連續兩次禁毀書院。《續文獻通考》載:先是世宗嘉靖“十六年二月,御史游居敬疏斥南京吏部尚書湛若水,倡其邪學,廣收無賴,私創書院,乞戒諭以正人心。帝慰留若水,而令所司毀其書院”。次年四月,吏部尚書許贊又說:“撫按司府多建書院,聚生徒,供億科擾,亟宜撤毀,詔從其言。”《明通鑒》載:嘉靖十六年(1537)四月 “壬申,罷各處私創書院。時御史游居敬論劾王守仁、湛若水偽學私創,故有是命”。《野獲編》載:“丁酉年,御史游居敬又論南太宰湛若水,學術偏陂,志行邪偽,乞斥之,并毀所創書院,上雖留若水,而書院則立命拆去矣。”《皇明大政記》載:“嘉靖十七年(1538)五月,毀天下書院。吏部尚書許贊上言: ‘近來撫按兩司及知府等官,多將朝廷學校,廢壞不修,別起書院,動費萬金,征取各屬師儒,赴院會講,初發則一邑制裝,及舍供億科擾尤甚。日者南畿各處,已經御史游居敬奉行拆毀,人心稱快,而諸未及,宜盡查算,如仍有建者,許撫按據奏參劾。’帝以其悉心民隱,即命內外嚴加禁約,毀其書院。”盡管朝廷嚴令禁毀,但書院影響深入人心,聲望甚高,書院仍是禁而不止。《野獲編》稱:“雖世宗力禁,而終不能止。”不僅如此,官方越禁,民間越辦,嘉靖年間,反而創建書院最多。
明代第三次禁毀書院,是在萬歷七年(1579)張居正執政時。《明史》卷二十載:“七年春正月戊辰,詔毀天下書院。”《明紀》載:“七年正月戊辰,詔毀天下書院。自應天府以下,凡六十四處,盡改為公廨。”《明通鑒》卷六十七載:“七年春正月戊辰,詔毀天下書院。先是原任常州知府施觀民,以科斂民財,私創書院,坐罪褫職。而是時士大夫競講學,張居正特惡之,盡改各省書院為公廨,凡先后毀應天府等書院六十四處。”《明史·鄒德涵傳》載:德涵“隆慶五年(1571)進士,歷刑部員外郎。張居正方惡講學,德涵守之自若。御史傅應楨、劉臺,相繼論居正,皆德涵里人,疑為黨,出為河南僉事”。《明史·楊起元傳》載:“起元,歸善人,選庶吉士,適 (羅)汝芳以參政入賀,遂學焉。張居正方惡講學,汝芳被劾罷,而起元自如,累官吏部左侍郎。”張居正為極力加強思想控制,“最憎講學,言之切齒”。早在萬歷三年(1575)他在《請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中說:“圣賢以經術垂訓,國家以經術作人。若能體認經書,便是講明學問,何必又別標門戶,聚黨空談。今后各提學官,督率教官生儒,務將平日所習經書義理,著實講求,躬行實踐,以應他日之用。不許別創書院,群聚徒黨,及號召他方游食無行之徒,空談廢業,因而啟奔競之門,開請托之路。”在《答南司成屠平石論為學書》中說得更加明白:“夫昔之為同志者,仆亦嘗周旋其間,聽其議論矣。然窺其微處,則皆以聚黨賈譽,行徑捷舉。所稱道德之說,虛而無當。莊子所謂其嗌言者若哇,佛氏所謂蝦蟆禪耳。而其徒侶眾盛,異趨為事。大者搖撼朝廷,奸亂名實,小者匿蔽丑穢,趨利逃名。嘉隆之間,深被其禍,今猶未殄。”可見,張居正禁毀書院的真正原因是害怕書院講學“徒侶眾盛,異趨為事”,“搖撼朝廷,奸亂名實”。然而,張居正禁毀書院之舉,同樣是雖禁猶存。
明代第四次禁毀書院,發生在天啟五年(1625),由熹宗的當權太監魏忠賢一手制造,其主要矛頭是指向東林書院,進而殃及全國書院。《東林書院志》記載:天啟五年八月 “拆毀天下書院,首及東林”。無錫知縣吳大樸《申拆毀書院緣由》稱:“直隸常州府無錫縣為奉旨拆毀書院事:天啟六年(1626)四月二十八日,奉巡按徐憲牌前事,內開,昨接邸報,欽奉明旨,蘇、常等處,私造書院,盡行拆毀,刻期回奏,欽此。查得常州府無錫縣,有原設東林書院一所,擬合亟行拆毀,為此牌仰該縣官吏,即便督同該地方人等,立時拆毀,拆下木料,俱即估價,以憑提解,不許存留片瓦寸椽,限即日俱將毀,星馳申報。”《明史·魏忠賢傳》稱:“吏部郎顧憲成講學東林書院,海內士大夫多附之,‘東林’ 之名自是始。即而 ‘梃擊’、‘紅丸’、‘移宮’三案起,盈廷如聚訟。與東林忤者,眾目之為邪黨。天啟初,廢斥殆盡,識者已憂其過激變生。及忠賢勢成,其黨果謀倚之以傾東林。”“御史徐復陽請毀講學書院,以絕黨根。”
明代四毀書院有出于學派之爭,有出于政治需要,也有因黨爭而挾嫌報復。根本原因還要歸結于明末政治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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