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與中國美學·宋明道學與美學·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辨異
程朱是指程頤和朱熹,陸王是指陸九淵和王守仁。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既然同屬宋明道學,兩者即在基本性質(zhì)、學術(shù)目的、理論宗旨上并無根本的區(qū)別,兩者都以孔孟為宗,都要尊奉一個道德原理,都要建構(gòu)一個倫理主體,都要實現(xiàn)一個道德心。在這一層面上,并未出現(xiàn)理學與心學的對立。因此,朱熹能夠欣然接受,十分欣賞陸九淵的“義利之辨”,并認為“陸氏之學雖是偏,尚是要去做個人”(《朱子語類》卷一二二);王守仁也能夠求同于朱熹:“吾說與晦庵時有不同者,為入門下手處有毫厘千里之分,不得不辨。然吾之心與晦庵之心,未嘗異也。”(《傳習錄》上)也就是說,心、理兩學在根本上并無區(qū)別,區(qū)別只在于“入門下手處”。即由于“入門下手處”的不同,也就是在道德實踐途徑、方法的選擇上的不同,才引發(fā)、形成和暴露了心、理兩學對一系列基本范疇(如天、理、心性欲)的不同理解、不同處理 ,這種不同理解、不同處理又反過來規(guī)定了道德實踐途徑、方法的選擇。因此才造成了所謂“宗朱者詆陸為狂禪,宗陸者以朱為俗學。兩家之學,各成門戶,幾如冰炭”的矛盾。
具體表現(xiàn)在“理”與“心”這兩個理學與心學的基本范疇的看法上,程朱一系認為,“心”是低于“理”的范疇,而陸王一系則認為“心”是等于“理”的范疇。朱熹說:“心有善惡,性無不善。”(《朱子語類》卷五)“性”之所以“無不善”,是因為“性”只是“理”,“這個理在天地間時,只是善,無有不善者”(《朱子語類》卷四)。“理”無不善—“只是個凈潔空闊底世界”(《朱子語類》卷一);“心”有善惡—“雖放僻邪侈,亦是心之為也”(《朱子語類》卷九五)。“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靜,情所以行乎水之動,欲則水之流而至于濫也”(《朱子語類》卷五)。因此,只能說“心具理”,而不能說“心即理”。作為標示不同道德境界的倫理學范疇,“心”低于“理”。
與此相對,陸王則認為 “心”等于 “理”。陸九淵說:“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 (《陸九淵集·與李宰書》,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49頁)“蓋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當歸一,精義無二,此心此理,實不容二。”(《陸九淵集·與獸宅之書》)
王守仁說:
“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便是天理。……這心之本體,原只是個天理……”(《傳習錄》上)
“心,一而已。以其全體惻恒而言謂之仁,以其得宣而言謂之義,以其條理而言謂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為求義,獨可外心以求理乎?”(《傳習錄》下)
由此,在道德實踐方面,程朱主張“心”是道德實踐的改造對象,而陸王則認為“心”是道德實踐的求索對象。
對程朱而言,“心”既然善惡相混,性情欲雜糅,那么道德實踐的任務,當然就是以這個“心”為改造對象,去其人欲,存其天理,克治人心,高揚道心。朱熹說:“人之心,天理存,則人欲亡;人欲勝,則天理滅。”(《朱子語類》卷一三)所以只能是“存天理,滅人欲”,中間沒有妥協(xié)可言。
對陸王而言,由于“心”被賦予了和“理”同樣高的地位,甚至吞并了“理”,它就不能是道德實踐改造的對象,而只能是道德實踐的最高標準和最后依據(jù),只能是道德實踐求索的對象。所以王守仁說:“學也者,求以盡吾心也。”(《王文成公全書》卷二一)“‘好古敏求’者,好古人之學,而敏求此心之理耳。心即理也。學者,學此心也;求者,求此心也。”(《傳習錄》中)
如果說,原初主觀內(nèi)在的“心”在程朱一系看來尚待改造為道德心,那么在陸王一系看來則已經(jīng)是道德心,因此問題不在于改造它而在于求索它。依陸王一系,心等于理,那么道德實踐的最后依據(jù),理的本源便植根于主觀內(nèi)在的心靈世界,心靈世界也就是理世界;依程朱一系,心低于理,那么道德實踐的最后依據(jù),理的本源便只能植根于一個心外世界,心靈世界之上有一個客觀外在的理世界。
應該指出,宋明儒學之“理學”、“心學”二系,雖程朱、陸王并指,但實際上,程頤和朱熹有應予重視的差異,陸九淵和王守仁更有不容忽視的區(qū)別。
(1)程頤與朱熹。
程頤首言“性即理”,朱熹十分欣賞,明確接受了這一命題。但二者對性、理的闡釋卻頗為不同,這種不同又牽涉到對心的評價。
程頤認為“性即理”,固不同于心學之“心即理”,但他同時又認為“心即性”,他說:“孟子曰:盡其心,知其性。心即性也。”(《河南程氏遺書》卷一八)一方面認為性即理,一方面又認為心即性,那顯然可以合乎邏輯地推導出“心即理”。這就與心學沒有多大的區(qū)別了。程頤又這樣評價“心”:
“心本善,發(fā)于思慮,則有善有不善。若既發(fā)則可謂之情,不可謂之心。”(同上)
這種議論更與心學相一致了。
程頤與心學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xiàn)在他的格物致知,即物窮理的實踐觀。這一點倒為朱熹全盤接受。
朱熹與程頤的區(qū)別,他對程頤的發(fā)展,集中表現(xiàn)于對“心”、“性”、“理”三范疇的重新闡釋。
朱熹首先否定了程頤“心即性”的命題。他認為:“靈處只是心,不是性。性只是理。”(《朱子語類》卷五)因此他對前述程頤所謂“心本善,發(fā)于思慮則有善有不善”提出了批評:“疑此段微有未穩(wěn)處。蓋凡事莫非心之所為,雖放僻邪侈,亦是心之為也。”(同上,卷九五)
在朱熹思想體系的范疇序列中,“心”、“性”、“理”實際上分屬互相融通又遞次上升的三個層面,分屬的根據(jù)則是道德價值的完善程度、不同境界。“心”屬第一層面,善惡相混,原因是“心統(tǒng)性情”。“性”屬第二層面,“性”無不善,原因是“性”即理,“理”無不善,故“性”無不善。但可以說“性”即“理”卻不可以說“理即性”,二者不具互遞關(guān)系。因為“性”作為“理”囿于具體事物,是具體事物的“性”,具體事物的“理”,而在具體的“理”(“性”)之上,還有一個普遍絕對、客觀形上的“理”—“太極”。他說:“總天地萬物之理,便是太極。”(《朱子語類》卷四)而許多“理散在處為性”(黃宗羲《宋元學案·晦翁學案》)。
這個稱為“太極”的“理”,不能稱其為“性”。可以說“天下無性外之物”,卻不可以說“天下無性外之理”。“理”使屬第三層面,也是最高層面。如果說,“心”為善惡相混,“性”為具體的善,那么,作為“太極”的“理”則為至善—“太極只是個極好至善的道理”。由此,朱熹的倫理學便上升為宇宙論,由宇宙論又可歸入倫理學。這個作為倫理學的宇宙論或作為宇宙論的倫理學,可稱之為“道德宇宙論”,它是宋明儒學所特有的一種宇宙論,朱熹對這個宇宙論的最大建樹,就是創(chuàng)設了一個邏輯上位于物質(zhì)世界之先、之上的“凈潔空闊”的“理世界”,將遠古先民以來一直奉為至高無上權(quán)威的“天”明確地闡釋為道德義的“理”,從而徹底確立了一個道德義的客觀形上的“天本體”—太極。
(2)陸九淵與王守仁。
如果說從程頤到朱熹,徹底地確立了一個道德形上的“理世界”,那么從陸九淵到王守仁,則徹底地確立了一個道德超驗的心本體;如果說從程頤到朱熹,是倫理學完全上升為宇宙論,那么從陸九淵到王守仁,則是倫理學開始走向心理學。
陸九淵首倡心學,突出建樹是為孟子所提出的“善端”、為道德心靈提供了一個宇宙論依據(jù),把個體心理情感的“心”闡釋為普遍宇宙精神的“心”,使“心本體”上升為“宇宙本體”。但由于他仍然強調(diào)類似朱熹的“格物致知”,甚至仍堅持“理”的客觀性,因而未能徹底建樹一個心本體。他說:
“欲明明德于天下是人大學標的,格物致知是下手處。《中庸》言博學、審問、慎思、明辨,是格物之方。讀書親師友是學,思則在己,問與辨皆須在人。自古圣人亦因往哲之言,師友之言,乃能有進。況非圣人,豈有自任私知而能進學者?”(《陸九淵集·學說》,中華書局1980年版)
“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博學在先,力行在后。”(《陸九淵集·語錄》)
這種主張與程朱理學的“格物至知”—即物窮理、知先行后的觀點就十分相似,而與他本人“切己自反”的心學主張相矛盾。
陸九淵一方面主張“宇宙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而另一方面卻肯定“心外有理”。一方面將“道”歸之于人,另一方面卻又將“道”歸之于天,他說:
“‘一陰一陽謂道’,乃泛言天地萬物具此陰陽也。‘繼之者善也’,乃獨歸之于人。‘成之者性也’,又復歸之于天,天命之謂性也。”(《陸九淵集·語錄》)
這就表現(xiàn)了陸九淵思想的矛盾之處,也說明他的心學的不徹底處。所以王守仁在評論他時說:“他心上用過功夫,與揣摹依仿求之文義自不同。但細看,有粗處;用功久,當見之。”(《傳習錄》下)
王守仁接受陸九淵“心即理”這一命題,同時又明確地補充、強調(diào)了“心外無理”。
“愛問:‘至善只求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盡。’
“先生曰:‘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
“愛曰:‘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之仁,其間有許多理在,恐亦不可不察。’”
“先生嘆曰:‘此說之蔽久矣!豈一語所能悟?今姑就所問者言之。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個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個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個信與仁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王守仁《傳習錄》上)
這樣,王守仁便明確地否認了“心外之理”,也就徹底否認了客觀的“理”世界,徹底否認了超越于人的道德本體的存在。因此,與陸九淵主張“心即理”的同時又認為“理”可超越于人的存在不同,王守仁便把一個“理”世界完全安置在人的心靈中,這個“理”世界就是人的道德“心”,即“良知”。
為了樹立“心本體”的絕對權(quán)威,王守仁還重新闡釋了“心”與“天”、“理”的關(guān)系。他說:
“人者,天地萬物之心也;心者,天地萬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則天地萬物皆舉矣,而又親切簡易,故不若言人之為學,求盡心乎而已。”(《王文成公全書》卷六)
“又問:‘……程子云:在物為理,如何謂心即理?’”
“先生曰:‘在物為理,在字上當添一心字。此心在物則為理,如此心在事父則為孝,在事君則為忠之類。’”(《傳習錄》下)
因此可以說,陸王心學到了王守仁手中才得以徹底完成。他獨樹“心本體”,把道德本體完全建樹在人的心靈中,從而更能體現(xiàn)倫理主體的無上尊嚴,更能體現(xiàn)建立在絕對意志自由之上的自律道德的無比崇高,也就更符合儒學塑造道德人格、培育道德理性以建構(gòu)倫理秩序、實現(xiàn)理想社會的基本精神。但也正是由于如此,就使得人的道德理性與人的自然感性糾纏在一起,使倫理和心理交融為一體。這樣一來,“心本體”作為道德標準,既是理性標準,又是感性標準,它使得感性與理性、自然與道德、人心與道心、人欲與天理糾結(jié)為一,難以區(qū)分。王守仁使心理倫理化的努力,同時便提供了使倫理心理化的可能。這種可能,終于在泰州學派直到李贄的“心學異端”那里變成了思想現(xiàn)實,從而導致“心學”成為抨擊封建儒學的理學武器。
上一篇:宋明理學·儒禪之辨·程朱理學與禪學
下一篇:儒學與道教·對天人關(guān)系的沉思·立天之道以立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