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學與中國史學·儒家思想指導下的中國傳統(tǒng)史學功能目的觀·以史道義:史學應(yīng)成為宣揚儒家倫理道德的載體
《易經(jīng)·大畜·象傳》說:“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就是說,史學有助于培養(yǎng)人們的情操,增長人們的才識,對人們進行道德教育。史學的教育功能,歷來都受到史學家、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的重視。史學的教育作用是多方面的,在中國的傳統(tǒng)史學中,擺在最重要的位置、發(fā)揮得最出色的是對儒學禮教、封建倫理道德的宣傳。可以說,中國歷代的大多數(shù)史家的史學研究,都有意識地通過對具體的歷史人物、事例的記載,同時為人們提供一部生動的儒家思想、道德倫理的教科書。因此,以史道義,是中國傳統(tǒng)史學的特有功能。
《春秋》既是一部史學著作,又是儒學經(jīng)典。孔子修《春秋》的第一要義就是要“正名”(《論語·子路》)。春秋以來,政治斗爭日趨激烈,統(tǒng)治階級內(nèi)部相爭相克愈演愈烈,以至臣弒君、子弒父的行為越發(fā)嚴重,孔子認為之所以社會出現(xiàn)了這些現(xiàn)象,關(guān)鍵就在于人們無視名分的道德要求,因此撥亂反正當自正名始。通過正名,使社會各階層按照名分所涵的道德義務(wù),把自己的行為納入一定的秩序范圍,以實現(xiàn)國治民安。為達此目的,孔子把修《春秋》作為教育人們的手段。《莊子·天下篇》說“《春秋》以道名分”,十分準確指出了孔子修《春秋》的目的。正名在《春秋》中的突出表現(xiàn)就是尊王攘夷,以及對一切君不君、臣不臣的社會現(xiàn)象做出批判以申明大義。
《史記》(南宋黃善夫家塾刻本)
《漢書》(北宋刻遞修本)
司馬遷的思想雖然帶有漢初兼收并蓄、融眾家所長于一體的特色,但他的基本原則是維護儒學的倫理綱常。他對孔子借史明義的道德教育觀,有更深刻的認識。他評論《春秋》說:“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賊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史記·太史公自序》)這里的“王道”,實指維系封建統(tǒng)治秩序和人倫關(guān)系的“禮義之宗”。司馬遷認為通過史學的教育功能,對各階層成員的行為從倫理道德方面加以約束和影響,可以起到自覺地消弭各種違反禮教行為的作用。司馬遷在《史記· 自序》中明確提出,要撰述以帝王將相為核心的歷史,在撰述中要“明”帝王之“圣德”,“述”王侯將相之“功業(yè)”。司馬遷為帝王將相歌功頌德,為西漢政權(quán)樹立豐碑,其目的也是要維護儒家的大一統(tǒng)思想,可見司馬遷撰寫《史記》,除吸取歷史借鑒外,也以教化訓誡為其史學的主要任務(wù)之一,所以后人稱他是“以統(tǒng)理天地,勸獎箴戒,為后世之楷模也”(張守節(jié)《史記正義·論史訓》)。
班固是一位典型的正統(tǒng)史學家,他在《漢書》中對儒學思想的宣傳更是不遺余力。為了保證正常的封建統(tǒng)治秩序,班固特別強調(diào)儒學所倡導的等級制度。在政治上“天子建國,諸侯立家,自卿大夫至于庶人各有等差”(《漢書·游俠列傳》)。在經(jīng)濟上“自天子公侯卿大夫至皂隸抱關(guān)擊柝者,其爵祿奉養(yǎng),宮室車服,棺槨祭祀,死生之制各有等差”(《漢書·貨殖列傳》)。只有嚴格維護這種政治上、經(jīng)濟上的等級制度,才能“上下有序而民志定,上下相顧而庶事理”。班固站在儒家的立場上,極力推崇封建倫理道德觀念和禮樂制度,他把儒家經(jīng)典視為人類社會最高的道德規(guī)范和行為準則,把禮樂教化作為維護封建統(tǒng)治秩序的重要工具。他在《漢書·禮樂志》中詳細記載歷來制禮作樂的情況,以及賈誼、董仲舒、王吉、劉向等人有關(guān)禮樂的議論,強調(diào)“《禮》、《樂》之用為急”,“禮節(jié)民心,樂和民聲”。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jié)萬事者也”,“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并認為禮樂制度一旦遭到破壞,就會危及封建統(tǒng)治,“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鄉(xiāng)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斗爭之獄蕃;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眾;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漸起”(《漢書·禮樂志》)。因此,班固認為要想國泰民安,封建秩序井然,關(guān)鍵是要向人們灌輸儒學的封建倫理道德觀和禮樂教化,這也是衡量政治得失的標準。“要在安民,富而教之”(《漢書·食貨志》),首先是使民安居樂業(yè);其次是藏富于民,民富則國實;再次是教化,使民知禮守法。
歐陽修(1007—1072),廣陵吉水(江西吉水縣)人。北宋政治家、史學家,詩文革新運動領(lǐng)導者。
封建禮教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又稱之為“名教”,史家衡量一個人的標準,就是看他的行為是否符合“名教”,或有益于“風化”的要求。劉勰說史學具有“彰善癉惡,樹之風聲”(《文心雕龍·史傳》)的功能。劉勰認為史學勸善懲惡,就是對世人施以教化,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他所謂良好的世風,就是指要符合名教的要求,他從儒家維護封建社會夫權(quán)思想出發(fā),在《史傳》中批評司馬遷、班固為呂后立紀。袁宏在《后漢紀·自序》中說:“史傳之興,所以通古今而篤名教也。”名教的核心是什么? 袁宏說得最明確,就是維護封建等級制度和君臣父子關(guān)系(《參見《后漢紀》卷二六)。名教思想,可以說是自魏晉至隋唐時期門閥地主的最高道德原則,也是這個歷史階段史家最主要的史學教育功能觀。唐吳兢在《貞觀政要·序》中說史書的作用就在于“義在懲勸,人倫之紀備矣”。唐太宗曾極力推崇荀悅的《漢紀》,因為他認為《漢紀》很好地體現(xiàn)了名教思想,他說《漢紀》“議論深博,極為治之體,盡君臣之義”(《舊唐書·李大亮傳》)。杜佑著《通典》二百卷,其中講禮者就占了一半。禮,正是名教在行為上的具體規(guī)范。
北宋歐陽修不僅是一位文學家、史學家,而首先是一位儒學家。他把儒學的倫理道德觀放在他史學研究的重要地位,在他參撰的《新唐書·高祖紀贊》中,提出“有德則興,無德則絕”的觀點,他的以史道義的史學功能觀,則集中體現(xiàn)在他個人撰寫《新五代史》里。歐陽修撰寫《新五代史》刻意效法《春秋》,主張“道德仁義,所以為治”(《新五代史·王守恩傳論》)。唐末五代時期,藩鎮(zhèn)相攻,干戈不息,政治混亂,法制廢弛,道德風尚敗壞不堪。歐陽修曾經(jīng)感慨地說:“五代之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至于兄弟夫婦人倫之際,無不大壞,而天理幾乎其滅矣。”(《新五代史·一行傳序》)《晉人家傳》亦慨嘆五代“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在經(jīng)過這種嚴重破壞之后建立起的宋王朝,勢必要在各個方面進行整頓。因此作為維系封建秩序的精神武器—儒家的倫理道德、禮義名節(jié),便為當時統(tǒng)治階級所重視和提倡。歐陽修利用歷史來宣揚倫理道德,并把它提到關(guān)系國家治亂存亡的高度來認識。歐陽修針對五代之弊,提出“禮義廉恥”的道德準則,他在《新五代史·馮道傳論》中,猛烈抨擊不顧名節(jié)、歷相四朝的馮道是個沒有廉恥的人,同時又引五代小說中王凝妻李氏因旅店主人拉了一下她的手,她便憤而引斧斷臂這件事反復論說,目的是警誡那些“不自愛其身而忍恥以偷生”的士人,教育人應(yīng)忠于一主,不可失節(jié)。在《新五代史·唐六臣傳》中,歐陽修特意描繪了朱溫篡唐時,唐朝大臣張文蔚、楊涉、薜貽矩等人親奉傳國寶,靦顏事梁的丑態(tài)。歐陽修認為“君父”是“人倫之大本”,“忠孝”是“臣子之大節(jié)”(《新五代史·唐家人傳論》)。盡管他深惡以臣弒君的朱溫,但對朱溫的兒子朱友珪以子弒父同樣深惡痛絕(《新五代史·梁家人傳論》)。在貶斥奸惡的同時,歐陽修更注意表彰符合封建倫理道德之人,如他表彰后梁的王彥章、后唐的裴約、南唐的劉仁瞻的事跡,贊揚他們是難得的忠臣。理學家空喊三綱五常,不如歐陽修用生動的歷史事實來得有效。所以,到了南宋以后,北方金朝學令不用薛居正的《五代史》,只用歐史。南宋王朝理學盛行,要維護封建禮教,當然也是獨尊歐史。歐陽修治史,充分體現(xiàn)了儒家以史道義的精神,更符合封建政權(quán)的需要,對于培育一代士風,無疑起了促進的作用。
司馬光(1019—1086),陜州夏縣(今山西夏縣)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史學家。撰有名著《資治通鑒》。
司馬光是一位正統(tǒng)的儒學家,他的政治思想、史學思想的核心同是一個“禮”字。他也是一個堅定不移的以史道義的史學功能觀者,他在《通鑒》中反復宣揚的是所謂“禮治”的道德決定論。他在《通鑒》中所發(fā)表的二百多則史論,絕大部分都是從各個角度來闡述禮樂教化。司馬光在《通鑒》開頭就提出了“禮為綱紀”的論點,把禮看作是萬古不變的教條,國家的治亂、歷史人物的功過,都以禮義道德為決定的標準。書中對具體史實的記載也大都以此為尺度。在宋代,史家們越來越重視史學在倫理道德教育方面的功能,宋代史學充斥著為封建倫理道德說教的精神。朱熹在談到他所著的《通鑒綱目》的作用時曾頗自得地說:“歲周于上而天道明矣,統(tǒng)正于下而人道定矣,大綱既舉而監(jiān)戒昭矣,眾目畢張而幾微著。”由于《通鑒綱目》的思想內(nèi)容比之《通鑒》更符合統(tǒng)治階級的要求,加上朱熹在思想界的崇高地位,此書在元、明、清諸朝都受到高度的重視,被欽定為歷史教科書,清康熙時又被欽定為考試策論的標準,確實起到了朱熹預想的功效。
利用史學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是中國史學家以史為鑒、經(jīng)世致用的史學功能目的觀的一項具體表現(xiàn),即便是杰出的史學評論家劉知幾也主張史學應(yīng)“維持名教”。對史學發(fā)展作出很大貢獻的鄭樵亦同樣直言不諱地宣稱自己著書的目的在于維持名教,為鞏固封建統(tǒng)治秩序服務(wù)。以史道義,宣揚儒學倡導的禮教已成了中國史學的一個傳統(tǒng),一直影響到清代杰出的史學評論家、浙東史學的殿軍章學誠。章學誠曾毫不掩飾地宣揚“史志之書,其所以有裨風教者”,就在于它能“傳述忠孝節(jié)義”,“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貪者廉立”,“綱常賴以扶持,世教賴以撐住”(《文史通義》外篇三,《答甄秀才論修志第一書》)。可見章學誠對史書的封建倫理道德的教育功能所寄托的希望是何等之大。因此,在他看來,為封建統(tǒng)治者提供史鑒,宣傳忠于封建統(tǒng)治,維護封建秩序,自然就成為封建史家天經(jīng)地義的職責了。
誠然,中國史家在史學中強調(diào)教化作用,表彰或譴責統(tǒng)治者循禮或失禮的行為,有些是直接或間接地關(guān)系到一代社會治亂與國計民生的問題,其中也有積極的因素。但把禮樂教化、名分綱常看作決定國家興衰的主要因素,并不符合歷史實際,而在史書中渲染所謂節(jié)婦烈女的事跡,更對封建禮法演變成吃人禮教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是由于中國史家受其封建地主階級立場的局限,不能突破儒家倫理綱常觀念的規(guī)范所所致。他們力主以史為鑒,經(jīng)世致用,目的仍在于維護封建專制統(tǒng)治。他們所經(jīng)的是封建社會之世,所致的是封建社會之用,封建史家是不可能超越時代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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